《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与蒙古国全面合作规划纲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2014年10月24日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办公厅  |  阅读量:3880

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与蒙古国全面合作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根据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一)铁路。加强与蒙古国新铁路计划衔接,与蒙方协商争取建设准轨铁路,优先推进连接毗邻地区的纵向铁路,配套建设边境铁路。东部地区:推动阿日哈沙特一哈毕日嘎一乔巴山、额布都格一白音胡硕一塔木察格布拉格、阿尔山一松贝尔一乔巴山、珠恩嘎达布其一毕其格图一乔巴山等中蒙跨境铁路建设,构建北连蒙古国东部、南接锦州港和图们江口的两条新欧亚大陆桥;西部地区:推动满都拉一赛音山达、甘其毛都一奥云陶勒盖、策克一西伯库伦一达兰扎达嘎德等中蒙跨境铁路建设,实施集二铁路双幅电气化改造,进一步畅通欧亚大陆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呼和浩特铁路局配合)

(二)公路。重点建设阿日哈沙特一哈毕日嘎一乔巴山、额布都格一白音胡硕一塔木察格布拉格、阿尔山一松贝尔一乔巴山、珠恩嘎达布其一毕其格图、满都拉一杭吉一赛音山达、甘其毛都一嘎顺苏海图一塔本陶勒盖、策克一西伯库伦等中蒙跨境公路和额布都格一白音胡硕公路口岸大桥。配套建设扎门乌德一乌兰巴托一阿拉坦布拉格高速公路等口岸连接腹地的高等级公路项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国际航空。迁建呼和浩特、海拉尔国际机场,扩建满洲里国际机场,推动鄂尔多斯、二连浩特、阿尔山、通辽、包头等机场升级为国际机场。开通至蒙古国主要城市航线,增加至乌兰巴托、乔巴山等城市航班密度。加快呼和浩特、海拉尔等国际空港物流园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配合)

(四)跨境管道运输。筹划建设塔木察格宝鲁油田一额布都格石油输送管道,适时建设蒙古国南部通往我国的煤制气管道,积极推动俄罗斯经蒙古国的输气管道建设。(自治区能源开发局牵头)

加快推进二连浩特一扎门乌德、甘其毛都一嘎顺苏海图、策克一纳林苏海图跨境皮带货物运输系统建设。(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呼和浩特海关配合)

(五)电力。完善我区边境地区电网,建设一批500千伏变电站及供电线路,与蒙古国南部电网实现多点联网。继续加大向奥云陶勒盖、纳林苏海图和扎门乌德等重点矿区和城市输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自治区能源开发局配合)

(六)信息。依托呼包鄂和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快建设经二连浩特的出口光缆路由,连通蒙古国主要城市,加快实现与俄罗斯等欧洲国家的光纤连接,把二连浩特建成“信息丝绸之路”重要节点。(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提升经贸合作层次

(七)货物贸易。继续进口资源能源类产品,扩大建材、果蔬、轻纺产品出口规模,增加乘用汽车、矿用车、铁路车辆及铁轨、风光发电设备、农牧机械、高新技术产品等出口。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适当增加对蒙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出口配额,增加成品油供应,增加乳、肉、绒毛、油菜籽、大麦等进口配额额度。(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以满足蒙古国电力需求为切入点,扩大电力出口贸易,带动电力工程承包和设备出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自治区商务厅配合)

(八)加工贸易。积极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培育纺织服装、农畜产品加工、木材加工、煤化工、石油化工等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形成若干个加工贸易集聚区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商务厅配合)

支持设立巴彦淖尔现代农畜产品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进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策克、额布都格等口岸矿能产品公共保税仓库建设,支持边境口岸出口监管仓库建设。支持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维修服务。(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配合)

(九)服务贸易。重点扩大蒙中医药、信息服务、蒙文软件等特色服务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带资承包、总承包、BOT等方式在蒙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设备、技术、资金及劳务输出。(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落实中蒙两国汽车运输协定,增开对蒙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

(十)贸易平台。争取承办中蒙经贸合作论坛,并将呼和浩特市作为永久会址。积极参与乌兰巴托国际矿业及工程机械展。办好二连浩特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争取将中国·呼和浩特民族商品交易会升格为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加强在蒙营销网络建设,支持企业在乌兰巴托、乔巴山等主要城市设立中国内蒙古商品城、商品展示中心、售后服务中心。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增强电子商务平台的对外贸易功能。培育大型跨国贸易集团,提高外贸竞争力。(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外事办、贸促会配合)

参与举办中俄蒙工商论坛,办好中国·海拉尔中俄蒙贸洽谈会、满洲里中俄蒙国际专业博览会。(自治区贸促会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外事办配合)

三、深化产业领域合作

(十一)旅游合作。定期召开旅游协调会,加强中蒙跨境旅游合作,推进旅游线路衔接,打造“茶叶之路”等特色旅游品牌。合作开发阿尔山一乔巴山一斡难河一达达勒苏木(成吉思汗出生地)、呼和浩特一二连浩特一乌兰巴托一伊尔库茨克等旅游线路,拓展肯特山一阿尔山一长白山一富士山东北亚旅游线路,推进海拉尔一赤塔一乔巴山国际旅游金三角发展,加快阿尔山一松贝尔、新巴尔虎左旗一哈拉哈苏木(诺门罕战争遗址)等中蒙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双方相互参与重大旅游会展活动,探索合作举办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草原那达慕等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开行内蒙古“草原之星’’至乌兰巴托并延伸到伊尔库茨克旅游专列。支持双方旅游企业加强交流合作,组建跨国旅游集团。

支持民族餐饮企业走出去。合作搞好民族工艺品等旅游产品、商品开发。(自治区旅游局牵头)

(十二)物流合作。以沿边重点城镇和口岸为节点,加强与沿海港口、内陆港的合作,围绕煤炭、石油、木材、矿产品等进口资源及食品、服装、机电、建材等出口产品,建设铁路、公路、航空口岸物流园区,建成一批国际物流港,把二连浩特建成对蒙最大的国际商贸集散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三)农牧业合作。支持蔬菜、果品种植出口基地建设。发挥我区农牧业生产技术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农牧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参与中蒙哈拉哈农业合作医等蒙古国农(牧)场建设,共建果蔬、粮油、牧草、现代养殖农牧业基地,发展乳、肉、绒、皮毛等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业。(自治区农牧业厅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十四)金融合作。扩大中蒙双方本币互换和贸易本币结算规模,加强在商业信贷、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中蒙金融监管部门合作,支持双方银行互设代表处。提升中蒙商业银行账户行清算层次,在我区建设对蒙资金清算中心和中蒙现钞调运中心。积极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等跨境融资,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业务。推动境外人民币以贷款方式支持试验区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在蒙古国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简化金融机构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支持中蒙双方银行和支付机构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业务。积极推动人民币与图格里克直接汇率区域挂牌,开展兑换和现钞服务。在二连浩特市开展蒙图使用试点。加强中蒙跨境保险业务合作,积极推动中蒙双方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旅游保险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对方国家保险公司在本国开展风险评估、资信调查和理赔提供便利。建立和完善双方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商机制。双方金融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商和互访,协调解决双方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加强金融监管、征信、支付清算、金融人才、打击跨境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研究探讨将蒙古国列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右试点范围。(自治区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监局、内蒙古保监局配合)

(十五)能矿和加工制造业合作。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合作开发。合作建设一批产业基地,提高蒙方资源就地加工转化比重。支持企业参与蒙古国电厂现代化改造、电源点和输电线路建设,拓展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自治区能源开发局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推广“境内生产半成品一境外成品组装销售’’和“境外初加工一境内精深加工”的跨境加工模式,形成上下游产业有机衔接、互利共赢的跨境产业合作链条。(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四、推进合作平台建设

(十六)跨境合作平台。加快建设二连浩特一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启动甘其毛都一嘎顺苏海图、额布都格一白音胡硕、满都拉—.杭吉、珠恩嘎达布其一毕其格图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适时推进中蒙自由贸易区建设。积极参与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阿拉坦布拉格自由贸易区、赛音山达工业园区和奥云陶勒盖综合物流与矿产加工试验区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企业投资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外事办、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配合)

(十七)口岸开放。适时开通策克、甘其毛都铁路口岸,争取开放乌力吉、巴格毛都、善丹胡日勒公路口岸,推进满都拉、阿尔山、额布都格、阿日哈沙特口岸升格为常年开放口岸。(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二连浩特电子口岸升级工程、策克和甘其毛都等口岸升级改造工程,提升过货通关能力。支持蒙方口岸通道、联检设施、仓储、换装、信息化等设施建设,提高通关疏运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商务厅配合)

推进口岸城镇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城镇和中蒙合作的服务保障基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十八)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加快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建设中蒙合作示范区。探索设立策克、甘其毛都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打造进口能源、有色金属等资源通道和生产加工基地,争取升级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九)内陆型开放高地。加快呼包鄂城市群建设,发挥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等园区和国际空港作用,将呼和浩特建成中蒙次区域合作的中心城市、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外向型产业基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商务厅配合)

将包头打造成工程机械、冶金深加工、轻纺产品出口基地,将赤峰、通辽、海拉尔打造成进口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和果蔬、建材加工出口中心。(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自治区商务厅配合)

将鄂尔多斯、乌海打造成能源交易和加工中心。(自治区能源开发局卒头,自治区商务厅配合)

五、深化人文等方面合作交流

(二十)文化体育。以中蒙建交65周年为契机,配合国家办好中蒙友好交流年,开展乌兰巴托·中国内蒙古文化周、“索伦嘎”中蒙青年系列交流等大型人文交流活动。争取在呼和浩特设立蒙古国文化中心,支持我区文化企业在蒙古国兴办文化实体,邀请蒙古国文化演艺团体来我区交流演出。加强与蒙古国在文化和自然遗产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联合申遗,扩大博物馆、图书馆合作。(自治区文化厅牵头)

完善体育交流合作机制,继续办好“中俄蒙国际青少年运动会”、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等体育交流活动。(自治区体育局牵头)

加强蒙文图书、影视音像翻译出版发行合作,扩大蒙语广播电视合作。(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

共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自治区民委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二十一)教育科技。加大各级政府资助力度,鼓励蒙古国中小学生来我区就读。推动在乌兰巴托等蒙古国主要城市的综合学校开设汉语、传统蒙文教育等课程,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大专院校开设西里尔蒙文课程。支持中蒙院校间联合办学和互派教师、留学生。利用“中国政府奖学金”、“自治区政府奖学金”,扩大蒙古留学生规模。举办两国青少年夏令营、语言文化培训等活动。支持蒙古国职业技术教育机构能力建设,加强蒙方员工技能培训。(自治区教育厅牵头)

加强中蒙技术转移平台建设,重点在畜牧业生产、动植物疾病防控、家畜品种繁育、牧草品种选育栽培、节水灌溉等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办好中国北方国际科技博览会。(自治区科技厅牵头)

(二十二)医疗卫生。发挥我区医疗卫生资源优势,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和盟市、旗县蒙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为依托,为蒙方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在蒙古国合作创办医疗机构,举办“蒙医蒙药健康行,,活动,定期组织蒙医专家赴蒙古国义诊。加大蒙医蒙药合作研发力度,合作培养蒙医药学博士等高级人才。加强鼠疫等传染病防治交流合作,建立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卫生应急救治联动机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自治区农牧业厅配合)

(二十三)环境保护。加强与蒙古国在防沙治沙、沙尘暴和荒漠化防治等方面的合作。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戈壁熊等的保护力度。维护跨境湿地的生态安全。建立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合作机制。(自治区林业厅牵头,自治区农牧业厅配合)

建立中蒙“蒙古高原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联合研究中心”,开展蒙古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自治区科技厅牵头)

加强天然草原保护和修复合作,共享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等成功经验。(自治区农牧业厅牵头)

推进中蒙界河和贝尔湖水体保护,维护跨境水域的生态安全。(自治区水利厅牵头)

推进中蒙俄“达乌尔”国际自然保护区合作。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合作,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损害。(自治区环保厅牵头)

六、创新合作机制

(二十四)政府间合作。在中蒙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及时完善我区与蒙古国地方政府、政府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和定期会晤机制(自治区外事办牵头)

发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蒙古国经济发展部“常设协调工作组”会议机制作用,推进双边经贸合作,重大事项提交两国高层会晤解决。(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推进自治区及各盟市与蒙古国各省及主要城市建立友好地区(城市)关系、沿边旗县与毗邻地区建立友好关系。安排自治区领导出访蒙古国并邀请蒙方领导人来我区访问,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自治区外事办牵头)

自治区在乌兰巴托设立商务代表处,沿边盟市在毗邻地区设立商务代表处,形成固定的联络机制和渠道,为我区在蒙企业提供服务。积极组织参与中蒙双边企业家理事会,做好中方秘书处工作。(自治区贸促会牵头)

(二十五)口岸通关。发挥中蒙口岸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实现中蒙海关《载货清单》数据电子化传输。在二连浩特与扎门乌德等中蒙海关联合监管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联合监管范围和领域。制定矿产品跨界常式运输海关监管办法。(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牵头)

建立完善警务协作机制,强化执法合作,扩大对蒙方边检人员的培训规模。(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牵头)

实施“两国一区、境内关外、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运行模式,推进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支持二连浩特等口岸“大通关”建设,深化海关分类通关、联检联运监管改革,推进口岸通关无纸化和ATA单证册制度实施。建立港口、内陆港等与口岸通关协作机制,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自治区贸促会配合)

优化通关环境,清理不合理收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建立完善口岸地区军地联合执法机制。(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牵头,内蒙古军区配合)

(二十六)人员往来。争取启动中蒙两国公民团体旅游互免签证业务。(自治区旅游局牵头)

延长口岸签证机关签发签证的有效期限,开通团体旅游通关绿色通道。探索试点72小时过境免签。(自治区公安厅牵头)

(二十七)投入保障。争取国家加大对蒙古国教育、卫生、生态和基础设施的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委托我区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商务厅牵头)

自治区设立中蒙合作专项资金,用于开展中蒙经贸、科技、人文等方面的合作交流。鼓励沿边盟市、旗县加大与蒙合作项目的投入。(自治区财政厅牵头)

争取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对中蒙合作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自治区金融办牵头)

(二十八)政策沟通。加强与蒙古国各级政府的沟通,就双边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进行交流,协商制定推进中蒙次区域合作规划和措施。(自治区外事办牵头)

建立与蒙古国政府咨询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合作研究,推进双方合作发展。(自治区政府研究室牵头)


分类: 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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