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发布上海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国际合作项目指南的通知
2017年08月25日  |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  |  阅读量:2388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7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国际合作项目(以下称青科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目标:重点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与我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国家和地区的青年科学家,来沪与我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上海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长期合作。

考核指标:外籍青年科学家来沪工作和交流情况;项目开展情况及论文发表成果等情况。

研究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经费额度: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项。其中不超过50%的人员费用,须全额用于外籍青年科学家。

执行期限:两年,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

2、申请项目的内容中须包含接收1名外籍青年科学家(国籍所在国别清单见附件)来沪全职从事12个月及以上的科研工作。外籍青年科学家所从事的岗位应为非学历教育。

3、本项目面向的外籍青年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国籍在项目重点国别清单之列(不包括曾放弃中国国籍人员);(二)在国籍所在国家和地区拥有从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三)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以申报截止日为准);(四)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沪工作。

4、申报该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外籍青年科学家的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联络方式,国籍证明(护照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发表的论文和成果,以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相应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5、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生命科学类项目的申请人在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时,必须在二、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栏目中首先说明项目研究是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还需说明是否已经获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批准。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时间:

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六、咨询与投诉

申报咨询与投诉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附件:一带一路青科项目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的国家和地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分类: 全球治理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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