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2018年11月14日,新加坡)
一、应新加坡共和国总理李显龙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8年11月12日至16日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同李显龙总理举行会谈,会见哈莉玛总统,双方全面梳理各领域合作进展,规划部署两国关系未来发展,并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
二、新方祝贺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的伟大成就,祝愿中国人民在实现发展目标过程中不断取得新进展,享有持久和平、稳定与繁荣。中方赞赏新加坡为中国改革开放作出的贡献,祝愿新加坡继续保持发展和繁荣。
三、双方一致认为,中新关系有着突出的与时俱进、前瞻性和战略性特点。双方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具有示范效应,不仅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地区和世界的繁荣与稳定作出贡献。两国副总理共同主持的双边合作联委会为推动和指导两国各领域合作,发展中新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双方一致认为,要在两国老一辈领导人奠定的基础上,保持密切高层交往,深化相互理解和信任。双方将继续在相互尊重、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中新友好关系。新方将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五、双方一致认为,“一带一路”合作是当前中新关系的新重点。双方将继续加强 “一带一路”框架下互联互通合作、金融支撑合作、三方合作,以及法律与司法这一新的重点领域合作。契合两国发展需要,把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三方合作打造成两大合作新亮点。双方同意提升两国间各种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航空客货往来,加强人文交流,促进旅游发展,从而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双方同意基于规则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将加强法律、司法交流与合作。
六、双方一致认为,中新经贸合作成果丰硕,双方在此访期间签署关于升级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推动中新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双方将继续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天津生态城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深入发展,推广和复制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双方欢迎今年中新天津生态城庆祝开工建设10周年,期待明年庆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建设25周年。双方欢迎中新广州知识城上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将继续提升共建水平,扩展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双方将继续通过7个地方合作机制开拓新的合作领域,不断为新加坡参与中国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双方欢迎新加坡和上海市探讨建立全面合作机制。
七、双方将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以防范金融风险,继续加强金融合作。双方欢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同中国人民银行签署金融科技合作协议,同中国证监会签署期货监管合作与信息交换谅解备忘录。双方鼓励两国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为贸易和投资提供融资支持,包括为区域内的“一带一路”项目提供融资。中方欢迎新加坡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
八、双方一致同意在现有紧密的文化合作基础上,落实好双方签署的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2018-2020年交流执行计划,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人文交流合作。双方将继续开展各层级的官员交流互访活动,办好中新领导力论坛和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落实好两国中高级官员交流项目的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加强教育合作,探讨按照对等互惠原则商签两国大学生实习交流项目协议。
九、双方同意深化城市治理合作,加强经验共享,促进知识、理念和方法创新,解决双方城市当前和未来面临的挑战,共同打造具有经济竞争力、环境可持续发展、居民生活质量高的宜居城市。
十、双方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一致认为中新在科技创新领域互补性强、合作空间大,将以中新联合研究计划为载体,开展联合研发、人员交流培养、技术转移经验分享。双方将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循环经济、环境研究、发展和治理等领域合作,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协定,促进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双方共同支持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十一、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推进法律、司法合作。加强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执法合作,包括共同打击跨境犯罪、腐败、洗钱、网络犯罪和毒品犯罪。双方同意启动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双方认为,年度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是双边法律司法合作和“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平台,欢迎两国最高法院签署关于承认与执行商事案件金钱判决的指导备忘录,期待双方加强“一带一路”法律、司法合作。
十二、双方将继续加强防务部门沟通,加强高层互访,出席各自主办的北京香山论坛和香格里拉对话会等多边防务论坛,拓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新加坡武装部队的务实合作,推动两国防务智库间机制化交流。双方同意开展2019年两国陆军“合作”系列联训,更新2008年签署的防务交流和安全合作协议。继续加强中国-东盟防务合作,继续举行中国-东盟海上联演。
十三、双方积极评价中国-东盟关系发展。中方赞赏新加坡过去3年担任中国-东盟关系协调国以及今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为推动中国-东盟关系发展所作贡献。中方欢迎新加坡东盟轮值主席国任内取得的成绩和提出的主要倡议。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双方欢迎在第21届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通过《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积极评价2018中国-东盟创新年取得务实成果,包括中方支持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建设。双方重申将共同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
十四、双方重申将共同坚持基于规则的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国际法,加强在联合国等多边机制中的协调与配合。双方积极评价《联合国调解协议公约》对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秩序的重要性,愿考虑适时签署。
十五、双方一致认为,中新同为自由贸易的贡献者和受益者,拥有广泛共同利益,愿共同维护世界贸易组织体现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双方愿共同努力,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早日完成。
十六、双方欢迎访问期间签署的一系列双边合作文件(清单附后)。
十七、李克强总理感谢新加坡政府的热情接待,欢迎李显龙总理2019年赴华出席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李显龙总理接受了邀请。
附件
李克强总理访新双边合作文件清单
一、两国政府《关于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
二、两国政府《关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三、两国政府《关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升级合作的框架协议》
四、宣布新加坡成为“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的签署方
五、中国发展改革委同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关于加强城市治理、规划和管理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六、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同新加坡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和通讯及新闻部《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2018-2020年交流执行计划》
七、中国生态环境部同新加坡环境及水源部环境合作备忘录
八、中国人民银行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关于金融科技合作协议》
九、中国证监会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关于期货监管合作与信息交换谅解备忘录》
十、中国海关总署同新加坡关税局《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的框架协议》
十一、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同新加坡星桥腾飞集团《关于合作共建中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的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