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刚:合而治之:论新时代中国的整体外交
2020年07月13日  |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年第4期   |  阅读量:9884

【内容提要】整体外交系指以中国为一方、以地区国家群体为另一方,在“1+多”框架下中国根据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推进整体合作的外交理念、机制与政策。它是双边和多边外交的复合体,中国发挥体量优势,中小国家发挥数量优势,实现对等协商和联合自强。中国的整体外交具有复合性、协商性、垂直性和系统性,其本质特征是“合而治之”,即空间向度的统一性、时间向度的规划性、合作领域的广泛性与合作机制的联动性。中国对整体外交进行差序化管理,分为地区组织型、首脑峰会型、战略论坛型和经贸合作型四类。中国着眼于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大势,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整体外交中妥善处理中国增量与其他大国存量的关系以及主机制与次机制的关系,构建开放的地区主义,避免中小国家群体对传统大国的安全与发展路径依赖,推动地区合作从“中心—边缘”结构转向更加均衡的“去中心化”网络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积极推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在全球外交布局过程中,中国一方面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印度、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洲大国加强双边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开展多边合作,包括在全球性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地区性国际组织(如上海合作组织)、次区域国际组织(如海湾合作委员会)三个层面开展多边外交。

中国与地区国家通过平等协商和共同倡议建立合作平台,标志着中国以地缘为板块开展整体合作已从构想走向实践,推动了一系列正式与非正式合作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在“建章立制”过程中,中国不仅是国际机制的习得者和接受者,而且是地区倡议的发起者和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

学界已开始关注中国与地区国家开展的整体合作现象,并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第一派为“系统哲学论”,认为中国与地区组织成员国开展整体合作源于中国的系统哲学思想。中国传统系统哲学以阴阳五行为基本理论,用阴阳说明其对立统一,用五行说明其相辅相成的关系,不但认为人体是一个整体,而且认为人的机体与精神、人与自然也是一个整体,即“形神合一”和“天人合一”。中国政治家和学者把国际社会看作与人体一样的统一整体,认为每个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应在一个系统内加以综合治理。杨洁勉在分析中国与地区国家的整体合作时认为,中国的“乘势”和“造势”是基于对形势客观分析之上的主动,也是根据需要和可能做出的战略部署,更是体现了中国外交哲学中的整体和联动思维。苏浩、周帅主张用亚洲的“整体外交”理念代替“周边外交”概念,认为国际关系经历了古代的“大陆时代”和近代以来的“海洋时代”后,即将进入“新大陆时代”。中国在亚洲大陆努力构建由内而外的跨境合作“镶边外交”、双边合作的“2+1”模式、次区域合作机制和区域一体化框架,进而将东盟与中日韩(10+3)、上海合作组织(上合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和中蒙俄协作衔接起来,形成东西南北环环相扣的“四环外交”,将亚洲区域一体化整合成一个大框架和大系统。

第二派为“外交效率论”,认为中国与中小国家的整体合作以提高中国外交效率为出发点。有学者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拉美区域合作为例,认为中国的出发点是在多边框架下开展与中小国家的群体外交;中国作为大国,必须克服外事部门多、协调难、统筹少、功能重叠、效率低下、部门利益超越国家整体利益等问题。同时,中国难以兼顾对所有中小国家的外交,故以地区合作论坛为平台,开展整体合作,实现“全覆盖”。中国在与发展中国家群体建立多边关系方面展现出极大的政策主动性,通过跨区域整体合作,达到“既节约外交资源又提高合作效率”的政策目标。如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机制启动以来,以中国为一方、以中东欧16国(希腊加入后为17国)为另一方,中国通过这一平台开展整体合作,它不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双边关系的简单加总,而是以定期会议、论坛和多领域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复合交往平台,基于对等和民主协商原则提高中国外交的效率,充实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第三派为“集体对话论”,强调整体合作的多重属性。关于中国与地区国家的整体合作,国内外学者常用“多边外交”“地区论坛外交”“整体合作外交”“周边外交”“区域间合作外交”等来描述这种整体合作行为,其中有些学者提出了“区域机制模式论”“集体对话外交”等概念来解读中国与地区国家的整体合作现象,认为整体合作是对双边外交和多边外交的有机整合,既强调外交互动的“双边”形式,又兼顾参与主体的“多元”构成。这种外交类型具有更加清晰、明确的内涵和外延,体现了地区性、机制性和互动性。涂志明和张凯认为,尽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非在民族解放运动、反帝和反殖方面有整体合作,但真正制度化的跨区域整体合作则是在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之后出现的。中非跨区域集体合作通过协商形成了具有中国元素的原则、规范和理念,其载体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以中非合作论坛为核心的多边机制、中国与非洲联盟(非盟)的互动以及中国与非洲次地区组织的互动。

第四派为“南南合作论”,强调中国的整体合作旨在探索欠发达国家群体互联互通的模式。这些学者从南南合作的视角,研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群体性的合作范式,认为中国与欠发达地区的整体合作以规范内化为基础、以共同进步为目标、以发展中国家为共同身份、以软性机制建设为载体,不仅是“南南合作”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和丰富,而且成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中国发起和参与的各类多边机制发展程度差异甚大,但都凸显了互利性、战略性、机制性和规划性。何晓静提出了中国与南方国家整体合作的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为毛泽东时期,中国提出了“三个世界”理论,通过联合发展中国家来实现政治突围。第二阶段为邓小平提出的“和平与发展”时期,通过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广泛合作来促进共同发展。第三阶段为“命运共同体”提出以来的新时期,中国外交奋发有为,通过主动塑造来推动与发展中国家的多边整体性合作。刘鸿武、林晨从中非整体合作出发,认为中非双方能够立足自身历史传统与现实需要,合作构建一种新型、具有自主意识并保持开放协同的战略合作结构,形塑一种以发展为导向、合作共赢的新型“南南”关系,这对中国外交的民族精神成长与大国风格的形成起到推进作用。

目前国内外有关中国与地区国家整体合作的理论和经验研究总体上做到了学理研究和政策研究有机结合,且概念阐释、逻辑推理和案例分析大多建立在详细数据之上,有较强的解释力和前瞻性,但仍有以下问题尚未得到解答。

首先,地区国家在体量、政治制度、价值观、经济发展阶段和外交战略等方面差异甚大,甚至有些地区组织严重退化,地区认同弱化,出现了“碎片化”和“颗粒化”现象,但为什么中国仍在地区组织框架下积极开展整体合作,且不断提高整体合作强度?为什么地区国家普遍愿意同中国开展整体合作?牛新春在讨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合作时认为,阿拉伯世界经济一体化水平低,内部贸易和投资量少质次,跨国性经济发展规划非常少,没有能力主导区域经济合作,故中阿实质性经济和安全合作应回归双边机制,双边机制应是中阿关系的主渠道。但自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阿依然在多边平台上谈合作,似乎未受西亚北非变局和阿拉伯世界“碎片化”的影响,甚至双方在2018年将整体合作从“战略合作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中阿合作论坛的整体合作机制尽管面临各种主客观问题的挑战,但具有较强韧性,有力地推动了双方的多边战略合作。中国如何应对合作对象的差异性,如何在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和其他多边协议增强整体合作?

其次,中国在与地区国家的整体合作中如何实现战略对接和机制统筹。中国与地区国家群体的合作是一种特殊的“双边+多边”混合模式,旨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如所有东盟国家都与中国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且东盟整体与中国签署了《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的备忘录;上合组织根据《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和《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两份战略性文件,制定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8—2022年)》以及海关合作计划、农业合作协定、科技合作协定、运输便利化协定、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议题型规划。中国如何在实践中统筹与地区国家的立体多维合作机制,实现发展战略对接?“自上而下”的政府引导和“自下而上”的企业与社会参与如何实现有机配合?

 

二、“1+多”:中国整体外交的概念阐释

下文以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南太平洋、中亚、中东、非洲、中东欧国家、欧洲联盟(欧盟)和拉美共9个地区的整体合作为实例,考察中国与地区组织和国家群体开展整体合作的概念、特征、类型与实践。这些国家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形成了东盟、南盟、太平洋岛国论坛、上合组织、非盟、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欧盟、中东欧17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拉共体)共9个政治或经济集团。除欧盟外,其他8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绝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但发展潜力大,有望成为新的世界经济增长点。中国和上述9个地区国家群体建立了合作机制,分别是: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10+1)、中国—南亚合作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上合组织、中阿合作论坛、中非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7+1)、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和中国—拉共体论坛。它们成为中国以地区组织为平台与地区国家进行“整体合作”的重要合作机制,丰富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理论内涵。

为研究需要,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将整体外交界定为:以中国为一方、以地区国家群体为另一方,在“1+多”框架下,中国根据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推进整体合作的外交理念、机制与政策。根据这一定义,整体外交具有复合性、协商性、垂直性和系统性。第一,复合性体现在它是双边和多边外交的复合体,合作主体是“1+多”:中国是“1”,系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发挥体量优势;中小国家是“多”,综合实力较弱,但在地缘上相对集中,可以发挥数量优势。第二,协商性体现在中国与地区国家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建立对等关系,实现发展战略对接,形成非强制性、非排他性“软法”,降低交易成本。第三,垂直性体现在中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外交外事中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多元主体的协调能力,做到“多边谈合作、双边谈落实”。第四,系统性体现在中国着眼于同地区国家群体的整体、宏观、面向未来的全面合作进行战略设计。众所周知,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是整体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但整体不一定等于部分之和。整体既可以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系统效应,也可能由于系统的约束与整合不力而出现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的结果。中国与地区国家的合作基于双边又超越双边,具有系统性。

新中国成立之后,与地区国家群体之间的关系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经贸领域。而欧美国家影响地区中小国家还可依靠军事(如结盟和军事一体化)、政治(如输出民主价值观)和宗教(如传播宗教文化)等综合手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洲大国在亚非拉的殖民统治、苏联在中亚地区的治理、美国在拉美的门罗主义、西方遍布全球的军事基地、印度与南亚国家的文化纽带等都成为这些大国维持地区主导权的有利历史因素,因此上述大国的地区影响力具有“存量”优势。中国与地区国家的整体合作总体上缺乏历史纵深,中国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增量上,巨额的双边贸易、不断增加的海外投资、日益增长的科技创新力和较少的历史包袱使中国与地区国家的整体合作可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形成合力。

中国整体外交的背后是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文化和富有时代气息的外交战略,具有中庸整体观、集中统一观与互利共生观三个理念。首先,在哲学理念上,整体外交源于中庸整体观,即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孟子云:“大而化之谓之圣。”中国的整体外交强调从大处着眼、谋篇布局,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具有一致性,即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需要从整体上去思维和把握全局。以整体观规划外交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因为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表现为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东方的整体观与西方的局部观。换言之,东方主张主体与客体、物质与精神的“合二为一”,西方主张“一分为二”。东西方关于哲学方法论的区别,主要在于“元整体”(万物本源于一)与“合整体”(万物本源于多)的差别。作为一种方法论,中国的整体观念代表探索复杂性思维方式的先行思想。相比于西方的二元对立思维,中华文化传统中的“天人合一”寻求构建一种多元统一的治理体系,有利于从宏观上整齐划一、整体推进。中庸作为一种整体观念,强调在行动中的主体性,即用全面和平衡的眼光来审视事物的发展,这成为中国哲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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