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水平不断提高
2018年10月23日  |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王轶辰  |  阅读量:5337


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中之重,不仅可以促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亦是解决各国能源发展问题的有效手段。为共筑更加紧密的能源合作命运共同体,近日在江苏苏州召开的“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巴基斯坦、苏丹、土耳其等十余个国家与中国共同发布了《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部长联合宣言》,明确在2019年正式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推动能源互利合作。一个巨大的区域国际能源市场正在悄然开启。

新增双多边合作机制70余个
      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重要领域,“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来,能源领域的合作亮点纷呈,硕果累累。各国在能源领域的沟通不断深化,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加强,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能源项目顺利落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政策方面,中国面对全球发布了《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愿景与行动》,新增双多边合作机制70余个,签署能源合作文件100多份,与沿线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能源合作的规划,中国阿盟、中国非盟和中国中东欧三大能源合作中心正在建设中。
       与此同时,以重大能源项目和产能合作为重点,我国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一大批跨境的能源基础设施,提高了各国能源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了区域、资源优化的配置和能源协作安全保障的能力。如中巴经济走廊的恰希玛核电站、越南海阳燃煤电厂,安哥拉卡库洛卡巴萨水电站,巴西美丽山±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为相关国家能源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马耳他能源与水利管理部部长乔·米兹看来,马耳他和中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实现了互利共赢。他举例说:“四年前,来自上海电力的一笔巨额投资让马耳他的电力部门获益匪浅,双方在输配电、常规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开展了多项合作,总投资额高达3.2亿欧元。这帮助马耳他实现了用天然气替代了石油发电,也扭转了财务状况。同时,马耳他整体电价降低了25%,减少一半以上的温室气体排放。这次合作也让上海电力得以在欧洲立足。”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不是简单的把我们的产品卖出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际业务部主任严秉忠表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已经迈入全新阶段,现在的合作更强调整体规划和统筹,这是相关国家普遍缺乏的。除了产品,我国还帮助相关国家培养人才,建立可再生能源管理体系等。

合作前景非常广阔
      虽然“一带一路”建设的领域众多,但能源合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被各国看做重中之重。“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各国国计民生。”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谢秋野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能源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能源消费水平较低,制约了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能够为各国能源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助推更多的能源项目落地,提升沿线国家能源基础设施水平,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能源供需互相关联,彼此影响,因此能源安全保障需要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努力。谢秋野认为,通过开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有利于促进能源生产国、消费国以及中转国之间的对话,加强各国能源政策的协调,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有利于完善国际能源市场和应急机制建立,稳定合理的能源价格,促进能源供应的多元化和可持续;有利于推动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共享,促进沿线国家能源技术进步,加快各国构建清洁、安全、经济、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
       从未来发展潜力来看,“一带一路”国家能源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能源基础设施薄弱,未来能源消费市场增长空间广阔。比如电力领域,据统计,2017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均装机约480瓦,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和我国当前水平的三分之一,根据测算,若沿线国家人均用电水平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还需新增装机约11亿千瓦。此外,很多沿线国家电力设备运行多年,老化现象严重,急需升级改造。因此,“一带一路”国家旺盛的电力需求,将为我国开展电力合作提供广阔的市场。
      “此外,在清洁能源、油气、核电、煤炭和煤化工、互联互通以及相关的技术、装备、工程服务和标准等诸多领域,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还将有着非常广阔的合作前景。”谢秋野说。
       巴基斯坦能源部长奥马尔·阿布尤·坎同样表示,构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将为国际能源合作提供更多的新机遇。各国可以发展政府间合作,减少投资壁垒,促进能源合作。每个国家都可以受益于来自“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能源开发的经验、技术和资金。

防止一哄而上和恶性竞争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也给我国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提供了十足的底气。
       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第一大国,早在2015年,我国就已经全面解决了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同时,我国在规划、设计、建设等能源建设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清洁燃煤发电、大容量水电(大坝)、新一代核电、新能源发电、特高压交直流、智能电网等技术领域均已处于世界前列。
       “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中国企业在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技术装备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和信心,为沿线国家的能源工业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谢秋野表示。
       虽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前景广阔,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各国能源技术标准体系各异,有的国家尚未建立标准体系,部分国家对中国标准体系的认可和采纳程度较低;沿线国家的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需要增加额外的投入;国内企业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无序竞争的问题时有发生等等。
       对此,谢秋野建议,首先要做好能源合作的顶层设计,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同建立起合作机制,通过编制合作规划、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推进落实重点能源合作项目。其次要加强国内企业间的协调,可以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集中力量开展好重点国别的关键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同时也需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防止一哄而上、恶性竞争。再次要加强技术标准的对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
      “我们要在理念、政策、技术、安全协同、惠民和金融支持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使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走深走实。”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
(经济日报 记者:王轶辰 责编:武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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