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王永钦:中国要从“将价格做错”,变成“将价格做对”
2020年10月31日  |  来源:观察者网  |  阅读量:10684

第一,在整体的改革战略上,中国采取了渐进式的改革战略。中国采取的这种实验式的改革方法是务实和行之有效的,因为如前所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没有现成的规律可循,这种试错式的改革也符合科学发现的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改革开放的40年,也是中国的政治家、企业家、学者和民众发现转型路径、发现市场、发现新世界和新生活的一个过程。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农村部门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这在极大地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还为1984年起的城市部门的改革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因为农业发展为城市部门的改革提供了生活必需品、投入品、劳动力和市场;同时农村的改革也可能是政治上最容易推进的。

而当价格“双轨制”被作为一种价格改革的思想与方法在1984年的“莫干山会议”上被提出时,中国在80年代初以来就在工业生产部门经历了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这个双轨的体制贯穿了整个80年代,并几乎延续到了90年代上半期。这种帕累托式改革的双轨制总体上保证了经济的稳定增长。中共十四大之后,市场化改革在90年代中期后得到全面推进,尤其是财税、金融这两个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第二,中国转型迄今为止的成功与中国独特的政治治理结构密不可分。与俄罗斯等转型经济相比,中国的分权是在整体政治架构不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调整它们的关系的过程中实现的。从 70 年代的放权让利到 80 年代的财政包干体制,再到 90 年代的分税制改革,如何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仅始终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要点,也是整个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学术界普遍认为,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与中国独特的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分不开。从这种分权式改革中得到的更一般的经验是:对经济转型而言,最重要的可能不是“做对价格”,因为在市场不完备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存在正确的价格;在这个发展阶段,更重要的是“做对激励”(getting incentives right),因为激励机制是经济发展中更为深刻的主题,价格机制不过是激励机制的一种方式而已。

经济结构(如分权程度和整个经济体的组织结构)的差异造成了中国和俄罗斯经济改革绩效的巨大差异。分权式(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改革不仅硬化了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而且还促进了地区之间的竞争。中国的M型经济结构(资源按照“块块”来配置)使得经济可以在局部进行制度实验,地区之间基于GDP的单维度的标尺竞争为中央政府提供了反映地方政府绩效的有效信息,并且使得经济体更容易抵抗宏观冲击;相反,俄罗斯的U型经济结构(资源按照“条条”来配置),则不具备这样的经济结构收益。

这种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解决了政治体系内部经济发展的激励问题,根据经济学中著名的蒂布特(Tibout)模型,相当于创造了地方政府之间的公共品竞争市场,解决了公共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事实的确如此,过去40年中,地方政府在发展基础设施、市场化、民营化和城市化方面功不可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994年之后,地方政府推进了大规模的国企改制,中国经济才开始真正起飞。目前,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主力军。也许这正是张五常称其为“最好(妙)的制度”的原因。

第三,中国的转型迄今为止的成功与中国独特的社会治理结构密不可分。政治集权、经济分权这种治理结构下地方政府之间基于GDP的单任务锦标赛(single-task tournament)解决了中国公共品的市场失灵问题;在私人合约和治理方面,基于重复博弈的自我实施的关系型合约则缓解了市场缺失和中国部分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这种关系型合约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政治家和企业家之间的关系型合约,在市场不完全的赶超型经济体(如德国和东亚模式下的经济体)中,在政治家和企业家之间都存在这种关系型的合约(在东亚模式中表现为“产业政策”)。它作为一种次优(约束下的最优)的制度安排,可以弥补市场的不完全,促进经济发展。早期的乡镇企业到后来的各种政企纽带都是这种关系型合约的表现。

第二个层次的关系型合约发生在不同的微观主体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近年出现了新的文献来研究中国发展的非正式制度基础。这些研究发现,企业之间的网络关系对于缓解信贷约束、分担风险、分享信息,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作为一种次优的制度,促进了民营经济的成长。这些基于关系型合约的治理由于不需要建章立制的固定成本,特别适合市场范围较小、相关市场缺失的情况。而中国根深蒂固的社会网络关系为这种非正式制度提供了天然的土壤。

第四,在具体的发展策略上,中国采取了扭曲要素价格和产品价格的政策。市场不完全、尤其金融市场不完全意味着,仅仅依赖市场无法实现经济中有效的资本和投资均衡。而政府压低工资和其他要素的价格,也是一种资本积累的方式。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压低了均衡的工资水平,城市政府压低工业用地地价等,促进了企业的资本积累。最近的经济学研究表明,在经济转型和追赶的发展阶段,这种策略是给定约束条件(尤其是金融不完全这个约束)下最优的发展策略。值得指出的是,中国独特的政治治理结构特别有助于实施这种发展策略。

有意思的是,回过头来看,中国改革的策略和治理结构暗合着经济中的次优理论。次优理论指的是,如果经济中存在很多扭曲,那么消除其中的一个扭曲或者几个扭曲(只要还没有消除所有的扭曲),情况可能会变得更差而不是更好。

举个形象的例子,一家人的房子着火了,同时水龙头也坏了,关不上,一直在流水。此时如果试图将水龙头修好关上,反而会使情况变得更糟。对于一个经济体,特别是一个发展中经济体来说,亦是如此。由于经济中存在很多扭曲,很多市场都是不完美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为增加一个扭曲,反而可能会促进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正如前文所述的,在金融市场不完全之时扭曲劳动力市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像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的发展中可以举出很多。对于中国的问题,如果仅仅从“局部均衡”的角度来看,可以说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中国的发展模式似乎暗含了一般均衡下的“次优理论”的逻辑。

第五,中国的经济奇迹与基于投资的发展阶段与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也密不可分。我们前边提到转型经济和发展中经济的两个结构性特征是:市场不完全与技术水平远离世界前沿。中国独特的政治治理和基于关系型合约的私人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缺失的市场;而远离世界技术可能性边界的前沿则意味着中国可以学习或者模仿现有的技术,而不需要通过自己的创新和研发活动来创造新的技术,进而意味着在这个基于投资(investment-based)的发展阶段,最重要的是动员资源来发展经济,而非自己去从事研发。也就是说,在这种基于投资的增长阶段,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动员和组织经济体系内的资源。在这个阶段,由于市场的缺失和不完美,完全由市场来配置资源无法达成帕累托有效的配置,适当的政府干预可以改进资源配置,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而中国独特的治理结构尤其适合这种基于投资的发展阶段,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融入全球化,相当于为这种发展模式插上了翅膀,使中国可以在全球的分工体系中实现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的比较优势。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十多年后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工厂”,深刻改变了世界的经济格局。

根据我们对东亚模式的研究,政府干预的作用依赖于经济发展的阶段。成功的政府干预需要满足几个必要条件(未必是充分条件):一是,政府的目标函数应该是最大化社会福利的,即政府有一定的自主性,而不是服务于少数利益集团;二是,政府应该有足够的能力和政策工具来实施必要的干预;三是,政府政策干预的形式和幅度应该取决于经济体具体的发展阶段(市场的完备程度与距离世界技术前沿的距离),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而有所调整。尤其是,在市场发育足够充分后,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治理结构也要进行适时的转型。在一个阶段被证明是成功的体制和政策,在下一个阶段可能就是经济发展的桎梏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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