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获批自贸区:海南
海南: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带来发展新机遇
海南自贸试验区,又称“海南自贸港”,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将在外资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水平、贸易综合监管模式上进行制度创新和便利化服务。在“一带一路”合作方面,《方案》提出鼓励“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海口与三亚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在领事服务、人文交流、科技园合作、技术转移、互联互通领域展开合作。
第五批获批自贸区: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
山东: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引领区
山东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19.98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济南片区、青岛片区和烟台片区。青岛片区在山东自贸试验区中面积最大、承担的试点任务最多,将借助此次自贸区批复的契机,叠加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保税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等多个经济功能区优势,努力把青岛片区建设成青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引领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示范区。
江苏: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
江苏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19.9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和连云港片区。江苏自贸区将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连云港是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上重要城市,连云港片区着力打造欧亚国际重要交通枢纽,借势成为一个极具优势要素的开放门户,打造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
广西:形成“一带一路”有衔接的重要门户
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和崇左片区。试验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