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获批自贸区:广东、天津、福建
广东:打造新型国际规则试验区
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16.2平方公里,涵盖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试验区立足于打造新型国际投资贸易规则试验区,在国际投资、贸易、知识产权等领域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同时,有效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广东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和投资合作,着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服务。
天津:对接京津冀协同“一带一路”建设
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16.2平方公里,涵盖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以及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试验区背靠京冀,辐射东北、西北、华北,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拥有目前北方最大的港口和华北第二大航空货运基地,开通中欧班列,实现了亚欧运输通道高效连接,海、铁、空、陆多式联运高效便捷,国际贸易和投融资业务聚集,是中国重要的对外开放平台。作为“一带一路”陆海交汇点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则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京津冀地区的口岸辐射能力,对接京津冀协同"一带一路"建设。
福建:面向海峡两岸21世纪海上丝路
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18.04平方公里,涵盖平潭片区、厦门片区和福州片区。试验区总体战略定位是,打造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的新高地;核心任务是加快制度创新,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发挥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历史和人文优势,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对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