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两国外长磋商联合声明
2021年04月29日  |  来源:外交部  |  阅读量:37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长海科·马斯于2021年4月21日在第六轮中德政府磋商框架下举行对口磋商。两国外长就共同关心的外交与安全政策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的交流,并就推进两国外交部开展合作达成以下共识:

双边合作:

1. 双方强调,愿加强相互理解,增进政治互信,确保双边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双方强调两国外长外交与安全战略对话的重要意义,并表示愿在2021年及以后继续该对话。

2. 两国外长强调愿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继续推进各项对话,特别是领事磋商、军控磋商机制,未来还愿就危机预防、稳定及促进和平进行磋商,并在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等多边机制中设置共同优先事项。双方将于2021年尽快启动议题广泛、跨区域的亚太事务磋商。

3. 双方将继续用好现有中德驻外机构沟通机制,进一步扩大范围,增加两国驻五个国家使馆间的沟通,这符合两国就地区问题和三方合作交流沟通的共同意愿。

4. 双方强调,所有国家均有责任尊重、保护和促进人人享有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双方重视以合作共同促进人权,将就人权问题继续保持沟通。

5. 双方将延续已开展多年的青年外交官培训与交流项目。

6. 为增进相互理解,双方愿依法依规为对方常驻记者提供签证便利和协助。

7. 考虑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为便利人员往来,双方将致力在签证及入境政策上采取务实措施,继续用好“快捷通道”,互为商务等领域人员提供必要便利,并携手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

8. 两国外长期待以适当方式共同庆祝2022年两国建交50周年。在此背景下,两国外长支持双方文化机构作出积极贡献。

地区问题:

9. 中德双方均对缅甸局势表示关切。两国外长呼吁通过对话寻找政治解决分歧的路径,支持东盟在此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并强调要避免继续发生流血冲突和平民伤亡。

10.双方强调将继续致力于推动阿富汗和平和解进程,帮助阿富汗早日实现和平稳定。

11.关于利比亚问题,双方强调不干涉内政原则,以帮助全面执行停火协议。双方欢迎利比亚组建新的总统委员会和民族统一政府,支持在联合国主导下推动利问题政治解决进程。

12.双方支持联合国秘书长也门问题特使格里菲斯为实现停火、建立信任措施、开启政治对话所作努力。

13.关于叙利亚问题,双方重申继续支持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254号决议推进政治进程,尤其是联合国秘书长叙利亚问题特使裴凯儒的工作。

多边合作与国际秩序:

14.两国外长强调,愿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支持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愿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和二十国集团等框架下加强合作。

15.双方重申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决议以及《纪念联合国成立75周年宣言》,并强调联合国改革的必要性,以使其更具代表性、有效性和效率。两国外长将共同致力于强化联合国维和行动。

16.双方强调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性,愿共同积极参与“全球合作加速开发、生产、公平获取新冠肺炎防控新工具”倡议(ACT-A)和“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

17.双方高度重视在全球军控、裁军和防扩散领域加大投入,致力于强化《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推动全面平衡落实条约目标,特别是致力于维护和执行“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JCPoA),推动协议早日重返正轨。

18.中德两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尊重以国际法为基础的海上秩序。德方欢迎中国和东盟国家旨在达成有效的“南海行为准则”进行的谈判。呼吁各方开展对话,和平解决争端,避免可能导致紧张的行为。

19.两国外交部愿在建立海洋保护区、南极海域海洋保护措施、尽早达成行之有效的“国家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等方面加强对话与合作。

20.双方致力于推动各方以中国昆明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为契机,通过高质量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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