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焕梅: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
2019年03月04日  |  来源:一带一路百人论坛   |  阅读量:9352

(四)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对外开放和增强利用外资的营商环境建设

1.积极扩大上海自贸试验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开放的辐射功能。(1)上海自贸试验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对外开放所取主要成效。一是吸引外资方面。“一带一路”沿线50个国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新设企业763个,利用合同外资37.6亿美元,主要涉及领域是批发贸易、金融租赁、商务服务、科学研究等。二是对外投资方面。2016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对沿线25个国家投资了108个项目,中方投资额26.3亿美元。三是股权投资企业加快集聚,弘毅、高盛、民生、鼎晖等知名股权投资企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了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四是民营企业成为境外投资的主力军,华信、阿里巴巴等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约占90%,主要投向贸易、互联网、研发、医疗健康等领域,显现出民营资本的活力。(2)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的出台。2017年6月28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2017年版)》(下称《指引》)发布,详细列明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条件和要求,为外资进入金融业与经营提供政策指导,也为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作了积极有益探索,使金融服务业开放透明度大幅提高。(3)扩大上海自贸试验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对外开放。一是设立“一带一路”技术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二是深化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一方面,拓展现有境外投资服务平台的功能,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项目库、资金库、信息库,增设“一带一路”专栏,引入更多服务机构,提升跨境服务能力,打造境外投资服务平台2.0版;另一方面,搭建自贸各片区服务“一带一路”相关企业的平台。三是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国别(地区)进口商品中心。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上海自贸保税区片区设立了中东欧16国国家馆。在吸引建立更多“一带一路”国别(地区)馆的同时,推动国别(地区)馆与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线上线下互联互通,打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展示、投资、交易、服务的综合平台。四是增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国际金融中心联动的优势,发挥上海多层次金融市场的优势,一方面,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和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为沿线国家企业和项目提供直接融资。五是加强“一带一路”人才交流合作。“一带一路”创造了更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人才合作交流的机会,也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注入了新的动力。应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与“科创中心”联动的优势,深化人才培养合作,积极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离岸创业基地、国际孵化器等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2.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引进外资的营商环境建设。随着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一些传统上以对外投资为主的发达国家积极鼓励制造业回流,加上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优势的减弱,我国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2017年4月27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在投资准入方面,争取在金融等服务业领域和先进制造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先行先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应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为进一步吸引外资的落脚点,依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符合国际惯例的先行先试制度。首先,实施“一带一路”沿线重点领域招商引资行动计划,支持各区和开发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举措,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其次,注重构建有序、统一的招商引资体系和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市区两级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机制,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等举措,充分调动有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再者,按照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和《指引》,积极争取更多的金融开放措施在上海落地生根,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落户上海,以带动和扩大“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和加大支持和服务沿线外商投资企业的力度。

(五)监管与防范“一带一路”沿线跨境风险

1.“一带一路”沿线跨境合作涉及的主要风险。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是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其经济发展程度、金融生态环境差异很大,自身国际化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合作,面临着潜在的地缘政治风险、国家信用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二是基建设施投资规模大、周期长、风险高、收益低,国内银行发放境外贷款按照国际市场价格定价,息差水平、资本回报率远远低于国内人民币业务,使国内银行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和信贷风险。三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币多为小币种货币,不可自由兑换,世界政治复杂多变、沿线有些国家债务负担较重,这些国家的货币将持续贬值,使中资企业和银行投资经营面临较大的汇率风险。

2.上海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一是中资银行国际化金融经营和服务能力水平相对较低。近年来,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加快,但海外机构数量仍然较少,且分布不均,产品和服务能力不足。目前,共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6个国家设立了62家一级分支机构,其中五大中资银行仅在“一带一路”部分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但覆盖国家仅15个,且主要分布于东南亚、西亚、北非等地,在独联体和中东欧国家几乎空白。二是多数上海中资银行国际业务集中在涉外保函等传统业务领域。跨境结算、内保外贷、贸易融资、人民币等产品和服务手段较为单一,内外贸、本外币、全流程贸易融资综合服务产品尚局限于个别分行,多币种清算平台和交易渠道需要进一步搭建和完善。三是综合化经营能力不足。企业“走出去”除了需要银行提供融资支持外,还需要国际结算、资金清算、汇率避险、资本运作、境外上市、境外投融资等多元化综合服务。中资银行长期以来以传统银行业务为主,近两年随着国家政策逐渐放开,上海各中资银行在境内设立了基金、租赁和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有的已经进入证券领域。但是,这些机构规模、业务量仍然很小,市场地位和竞争力较低,且各类机构各自为战,没有建立跨机构、本外币、境内外一体化联合营销及服务机制,或者没有发挥应有的协同效应,服务能力不足。对此,上海中资银行应对“一带一路”沿线风险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加快完善境外机构网络布局。上海中资银行应不断提升服务网络覆盖面,加快完善境外机构网络布局。中资银行应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的先导和引领作用,坚定不移地服务好“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互联互通、能源资源投资、国际经贸合作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商业可持续的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坚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上海中资银行应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其牵头支持的境外重大项目或国际银团;加强与境内主要金融机构和沿线国家主流银行合作,建立同业信息交换、资金融通、授信和互委业务关系,形成金融合作纽带,打造协同发展格局。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特色。一方面,通过贸易融资、涉外保函、跨境并购贷款、本外币资金池等多种产品,满足企业对外投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创新跨境电商服务模式,打造金融科技服务平台,优化商业银行全球供应链金融服务,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涵盖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全流程金融解决方案。

3.监管与防范“一带一路”沿线跨境风险。一是健全跨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特殊的信贷制度。一方面,要健全跨境风险管理体系,坚持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制,严格把好客户准入关,优选业界实力强、国际化程度高、项目资质良好的客户进行合作;另一方面,在信贷制度上,对市场和客户准入、分类、评级、征信、授信等做出明确规定,对“走出去”跨境集团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管理,严格控制风险敞口。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机制、跨境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处置机制。在合规经营及风险管理上,要根据不同国家、不同产品、不同宗族文化的特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机制、跨境风险隔离和危机处置机制,完善境外项目风险监测、评估和压力测试工作机制,及时预警、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国别风险监测,构建国别风险评级机制,对国家风险较高、市场影响力大但风险可控的重点项目,实行特殊国别风险限额核定,支持其开展业务,加强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三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在跨境机构处置、反洗钱、宏观审慎等方面的监管合作,维护区域金融市场信心和金融体系稳定,防控风险。要强化区域增信和风险缓释能力建设。跟踪研究沿线国家金融法规和监管政策,与信用保险机构、国际组织、金融同业等机构广泛开展合作,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合作和危机协调应对机制,增强风险分散和缓释能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四是积极探索构建区域性金融监管合作体系,推动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有利于积极拓展和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目前,中国与6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63份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换文。加强跨境金融风险的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国别风险的防范,进一步织密金融安全网。五是探讨打造中外金融机构监管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强化金融法规和监管政策的交流沟通,尽可能规避监管风险。一方面,探索建立跨境信息沟通机制,在金融服务、项目资源等方面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另一方面,上海金融机构要强化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加强跨境风险监管与防范,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文来自《科学发展》2019年1月,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副教授。本文仅作为学术研究用途转载,若有异议请及时告知,以便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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