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治理理念
从大历史来讲,政治发展逻辑可概括为“问题导向,混合至上”。
过去100年是各种极端化意识形态轮番上演的过程。从1900年开始的100多年,出现几种主要意识形态:1900年-1929年、1930年,主要鼓吹放任自由主义;1930年代,凯恩斯主义兴起,后来崩盘了;1940年代-70年代的40年,有苏联模式斯大林主义;1970年代至1980年代初,里根、撒切尔开始推行新自由主义。
再好的意识形态如果极端化,最后都要破产、崩盘。为什么?因为不符合人的需要。人有利益上的分化,利益分三六九等,这是客观存在的。不同阶层有不同需求,这是垂直的;横向的,人的观念有左中右,天然分布没办法。任何单一意识形态只能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因此,一个国家(可能)有不同价值观,有主流的同时也要包容其它分支。
根据调查,中国人的价值观是以治理为导向的意识形态——中国老百姓谈民主,很大程度是在谈民生需求,它强调意识形态上不能极端化、单一化,强调公共政策的包容性。
怎么包容?中国政治几个层面,最核心是政体,政体宪法规定,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就是我国的政体,在延安就是这样界定的。
民主集中制这个东西,外国人很难理解,因为外国人的思维方式是二元对立。中世纪以来,社会发展的基本线索是:首先教权与皇权对立;教权淡化后,接着是皇权、国家权力和商人、社会权力的对立。社会一直是二元对立,因此形成了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二元对立界限分明,不可调和,这是西方历史决定的社会方式。
在延安,西方记者问毛泽东,民主和集中怎么能够融合呢?外国人不懂,但是对中国人来说,这是很天然的,先民主后集中,没有好的民主就没有好的集中。
民主集中制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有民主,有集中。
集中,就是中央和地方关系是政治单一制,地方权力由中央授予,地方立法必须跟国家法律相一致。地方的权力有四大班子:党委、政府、政协、人大,四个一把手都是中央组织部直接考察任命的。副部级、副省级都是。这是集权单一制。
经济上,改革开放40年来实行经济联邦主义,权力是下放了,其实中央和地方权力共享,比如税收上有国税、地税,中央地方共享。一般网民不懂中国财政体制,以为财政报表告诉我们,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五六个省市是财政赢余,其它全部亏空。其实,中国财政体制是分税制以后,60%的税收到中央,再转移支付;各个省看起来是赤字,转移支付以后就弥补了亏空。
经济联邦主义是权力分享与共治,在税以外的很多地方,地方政府权力大了去了,如怎么城市规划,中央是不管的。
二是政治与市场、政府与企业关系。
一方面,国家导航经济发展。比如国家发改委很重要,被称为“小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下牵头的各个政府主管部门,对推动经济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有所谓的市场派经济学家称,所有政府规划都是失败的,不要政府主导。这些讲法既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西方国家历史。西方国家走到今天,很多科技工程都是国家规划主导的。确实让民营企业搞这个东西也有成功的,但人家资本主义搞了几百年,如果没有国家力量和人家竞争,怎么可能竞争得过呢?
另一方面,存在利益集团政治。企业靠什么证明自己享有民主权利?决策过程中有权,通过组织利益集团影响决策。
讲到这个地方,有一个特别让人心痛的案例,有利益集团让全国人民都成了受害者,但那时我们茫然不知。
2003年央行出台了关于限制房地产发展的规定,规定地皮自有资金不能低于50%。这规定如果实行下去,全国三分之二房地产都得倒,今天老百姓可能就好受多了。但是规定6月份出来,8月份就被推翻了,原因是房地产人士联合经济学政治学学者、媒体,造势游说政府,说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让央行放宽给房地产企业的贷款限制。这就是利益集团。
三是国家与社会的官民关系。
这里的集中体现为对四类社团严格规制,不能随便成立:法律类、政治类、民族类、宗教类,而经济组织、文化组织需要登记——现在在国家民政系统登记的不下150万家。
而民主,我称之为协商共识型民主。政治是分层次的,不要一个概念解释所有层次:
公共政策,如《物权法》涉及到每个老百姓的东西,出台过程中上千万网民参与讨论,是制度法协商。
部门决策,称之为市场压力型协商。例如软件打车,今天觉得很便利,但也带来了安全问题。软件打车在很多国家、地区(如香港)不能合法化,因为冲击了即有的利益集团、行业工会,而在我们这里,很快市场化。政府管理部门、学者、从业者(柳青)、运营的代表等人开会开到凌晨达成合法化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