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聃 王欣:天下为公的政治哲学:一种中国式的世界主义理念
2020年11月26日  |  来源:复旦国际关系评论  |  阅读量:6817

【内容提要】根植于西方近代政治哲学的国际关系理论,往往将国家界定为理性的“经济人兀以追逐私利作为国际关系的 常态,但追本溯源,这种观念只是伸张了西方思想传统的一个方 面。 相比之下,中国人则更加注重“天下为公”,但这也并非与整个西方传统截然不同;“天下为 公”这一观念可以作为一种思想 源泉,以西方传统的世界主义为 桥梁形成某种新的“世界”理念。 其中,以“仁”贯穿始终的“家国天 下”的差序推演,是“天下“政治共 同体观念的构成基础,以“责任的 分配”为导向的”为公”伦理,既是对个体行为者的要求,也可以成 为国际社会和谐的基础。 在世界 主义的平台上,中国和西方的思想传统共享着某些核心价值,所不同的只是中国主张“仁”而西方 秉执”理性气两者井非不可通约, 而正可以互为补充,使中国的思 想为世界作出独特之贡献。 

“ 何以利吾国?"...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孟子·梁惠王上》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礼记· 礼运》

中国向来有“ 既富矣,教之"(《论语·子路》)的传统,经济的增长、财富的积累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治国平天下,必须在“富”的基础上增添“ 教”这一更高的目标,即思想观念的传导。在目前的国际格局中,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实力虽已令人瞩目,但在文化方面一尤其是在对世界根本问题的认知上一—的影响力却与之并不相称。如此不平衡的状态,固然可以使他人为了利益而向我们示好,甚至心存畏惧,却难以获得真正的尊重。因而进入21世纪以来,不论是政府还是学界都开始重视从本国传统中去寻找资源,试图就世界政治提出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的理念。这一方面是在通过文化自觉来塑造中国的“认同“ 心另一方面,也使得“ 负责任大国”这一概念的内涵更为丰满一一中国对世界的责任,固然应当体现在政治、经济等“有形”的方面,也应当体现在“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无形”方面。

就目前学界的研究而言,从中国思想出发来推动一种新的“ 世界观",大抵有两条路径。一条路径立足于当代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关系现实,以现代的、社会科学的方式去解读古代(主要是先秦)文献,期冀“在结合先秦思想与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基础上创建新理论,而不是以先秦思想为基础创建新理论以取代现有的国际关系理论” 。 目前, 一些学者已经完成介绍和解释中国古代国际政治思想的阶段,开始致力于借鉴创新。这派学者虽已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他们的根本方法毕竟是从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假设及其理论体系出发来选择、应用甚至裁剪古代思想,有时不免会产生“ 以六经注我” 之弊,一方面易于忽略古人所处时代及其思想的特殊性,一方面也无法藉由中国思想来动摇西方理论的根基。简而言之,其仍只停留在“以(现代)国观(现代)国” 的层面, 而未能从中国思想出发,达到“ 以天下观天下” 的层次。

与此相反,一些哲学家和文化学者则更为注重中国传统的独特性, 试图从传统哲学中提炼出超越西方思想的新世界观, 赵汀阳先生的《天下体系》无疑是其中最有影响的一部著作。作为哲学家, 赵汀阳不会陷人西方国际关系某些基本假设的桎梏, 他能够敏锐地直指“民族/ 国家思维方式”这一核心问题, 认为占据支配地位的西方国家“ 从来都只有国家理念, 从来都只考虑了自己的国家利益”, 并进而提出“ 要以世界责任为己任, 创造世界新理念和世界制度”。但他的批判虽然深刻, 却不免过于简单地预设了中国与西方思想的二元对立, 认为“ 西方思想可以思考冲突, 但只有中国思想才能够思考和谐… …西方政治哲学的眼界不能超过国家这个思考单位”。的确, 西方近代政治哲学(包括国际政治理论) 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但这并非是西方唯一的传统, 例如从古希腊以来, 以人类共同体的和谐为主题的“ 世界主义’ ’(cosmopolitanism) 就贯穿于西方思想史。尽管赵汀阳先生坚持中国思想的“不拒他者”、“ 有容乃大”, 然而片面强调中西思想的对立, 仍不免有断绝两者沟通之嫌, 甚至存在着引申出中国“ 特殊论” 的危险。

综上而言, 以当代国际关系的既有架构和视角来分析与采纳中国思想, 未免有削足适履之虞; 以中国思想来超越、取代西方理论, 恐怕又过于简单, 也难以为西方世界所理解和接受。既然如此, 我们或可执其两端, 而用其中, 不是简单地以一方为体、一方为用, 而是寻求中国传统与西方思想在根本上的通约之处, 以此为桥梁传递中国的理念, 使之成为世界共有的思想财富。 在这方面,中国早已有了杰出的先例:解放之前的教育家、外交家张彭春在担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期间,参与起草了《世界人权宣言》;他将“仁者爱人”的思想与西方天赋理性的观念相结合,以“ 良心”(conscience)一词翻译“仁“,在这部文件的第一节写入了中国的理念:"人 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在本文中,笔者便试图循此路径展开探讨:“天下为公”这一中国传统里的重要理念,能否与西方思想中的某些固有内核相 接,成为一种更具普遍价值的世界政治哲学?

一、近代西方国家观、“亚当·斯密问题”与世界主义

近代国际关系体系的确立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标志,在近四百年的时间中,不仅主权国家体系本身被西方国家推广到了整个世界,更为 重要的是,这种体系背后的核心观念“国家理由" (raison d'Eta t)也随之成为一种普遍的信仰。 一方面,在实践中,不论是民众还是决策者,在思考对外政策时往往都以国家的私利为圭泉; 另一方面, “国家理由 ”的观念也在20世纪中期以来的国际政治理论中得到最有系统和最为精致的表达。秦亚青教授曾颇为精辟地指出,新现实主义” 以微观经济学定义个人/公司的方式,把国家定义为利己的、单一性的理性行为体“ ,而这一假定也得到新自由主义的认可,成为主流理论的基本前提。心可以说,“国家理 由 ”的观念在国际关系理论中具体地表现为“经济人”或“理性人”的假设,这个假设又包含了三个方面:

其一,尽管在国家之下有家庭、地方、部门,在国家之上又有地区、国际 社会、国际组织,但在各种社会形态中,国家被抽象成了人类最根本的效忠对象。 换言之,国家可以是任何其他事物存在的目的,却不构成实现其 他目的的手段。 国家成为一个独特的存在,它不仅给人类社会画上了有 形的领土边界,也给人内心画上了无形的身份界限。 从最基本的“我 ”一一 个体的存在—一出发,为了家庭、地区、部门等等的“大我” ,可以放弃个人 的“小我” ;而在国家这个“大我“跟前,家庭地区、部门等等又成为可以牺牲的“小我”。然而,面对着整个世界,国家却无论如何不可能是一个“ 小 我 ”。在人们的观念中,国家始终是最高的存在。

其二,正因为如此,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被构建成了主导原则各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两个独立的领域,前者是有序的、可改良的,后者则处于恒久的无政府状态之中;国家之间即使并不完全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自助和自利也必得是他们的准绳。 例如,卡尔为国际关系理论所打 下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便是详细阐述了国家“道德”的特殊之处;而国 际政治学者在引用霍布斯的“ 自然状态”来说明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基本特 征时,也很少注意到,按照霍布斯的逻辑,在一个社会中,“自然状态”的结果是个体权利的让渡和主权者的出现。 赵汀阳深刻地指出,在西方传统 之下,“国家的政治制度就已经是最高的制度了\西方政治哲学为解决丛 林法则而作出的逻辑推论尽管不错,但“当政治问题的规模终于发展到了以世界为政治单位时……这个政治逻辑就巳经不再成立了,它已经推不下去了 ”。

其三,国家是逐利的个体。什么是国家利益?什么又是核心利益?如何衡量国家利益?关于这些问题,各国的决策者和学术界并没有定论,然而,这并不妨碍人们坚定不移地以“国家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标杆。 从“ 实 然“层面而言,国家在本性上始终以利益为导向,人们常常会引用帕默斯顿那句“没有永远的盟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唯有永远的利益”的名言;更为 重要的是,从“应然“层面而言,国家利益也成为国家及其领导人的“道德” 标准;此外,国家还常常被认为是理性的行为体,而判断其“理性”与否便是看这个国家是不是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以国家利益为目标。 于是,“经济人” 假设的本质便在于,国家的本性、道德和禀赋都以其自身的“利益”来界定。

在西方近代国家观念的”规训”之下,“国家理由 ”及其相应的“经济人” 假设已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观点,也成为大多数人所普遍接受的“常识” 。 从历史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国家观念和它在国际关系中的实践,曾经在人类的政治发展中起到过积极的作用,无疑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但 这种观念的固化 将追逐私利视为国家恒久不变的本质——却有可能阻碍人们对国际关系的认知,甚至将某些未必完全合理的现象视为常态。 尤其是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各种全球性问题开始涌现,“国际”关系越发 呈现“世界”政治的特征,以私利为导向的国家观愈加显现出局限性,这不 由使我们回想起中国先秦的孟子和英国19世纪的莫里斯(Frederick D. Maurice)所作出的相似判断:"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宣布竞争是一个普 遍法则,乃是一个弥天大谎” 。

然而,若我们作一番思想史上的溯源,便会发现,对于国家的“经济人” 假设看似独立、自洽,其背后却可能隐藏着某种相反的、变革性的力量。 如前所述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从微观经济学中借鉴了“经济人”的概念,而在 经济学中,“经济人”一词虽产生于19世纪,其观念却往往被追溯至亚当· 斯密的《国富论》。 在这本名著中,斯密有一段最常被引用的话:

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self-love), 使有利于他,并告诉 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 ……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their own interest)的打算。 我们不说唤起他 们利他心(humanity)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self-love)的话。 我 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

此后,他还更为直接地提到,个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只是他自己的利益” 心至此,似乎斯密的论点与我们常见的“经济人“假设是相当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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