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胜利 侯聪睿:地区安全秩序重塑与日澳安全合作
2020年09月15日  |  来源:《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录用定稿  |  阅读量:7290

表1 2007年以来日澳首脑互访情况

资料来源:作者依据相关资料整理。

两国首脑的频繁会晤,也促进了日澳安全合作不断加深。继《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后,日澳还于2008年12月签署了《军事防卫合作协议》,促进双方在军事情报交流、舰队相互支援、秘密情报保护等领域展开合作。2010年5月签署了《后勤防务相互提供协定》,对两国军事演习、维和行动、人道主义援助和救灾行动合作进行了规定。在日本通过新安保法案后,两国又于2017年对该协议进行修定,使日本自卫队和澳大利亚军队之间能相互提供弹药。2014年,双方签订了《防卫技术和装备转移协定》,有助于推动日澳两国在军事技术领域加强合作。2012年5月,日澳签署了《情报安全协议》,制定了保护两国间交换机密信息的程序,促进了更广泛的情报互享,推动了双边安全合作的深入发展。在美国的协调下,日澳之间的情报合作也逐渐增加。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五眼联盟”非常活跃,日本也有加入的可能性,这对于日澳情报合作可能会产生重要影响。除了已签订的条约外,近些年日澳有关《访问部队地位协定》(VFA)的谈判受到广泛关注。2014年,两国领导人在首脑会议上提出,双方要开启谈判,以达成一项促进双边联合行动与演习的协议。然而,由于面临众多障碍,谈判至今已经持续六年,仍未达成协议。谈判的障碍之一,便是日本的死刑制度能否适用于在日本境内犯罪的澳大利亚军人。虽然谈判进展缓慢,但两国政府依旧保持积极态度,在2019年6月举行的日澳首脑会议上,两国领导人声明要进一步提升包括《访问部队地位协定》谈判在内的安全合作。该协定一旦达成,两国军事人员进行临时互访以及联合演习的法律程序将得到简化,澳大利亚也将成为与日本签署该协定的首个国家,体现了日澳安全合作的开创性。

(二)双边军事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

相比于首脑会晤,日澳“2+2”会议和国防部长会议更为频繁,使得两国军事交流呈现制度化。2007年日澳首次举行了“2+2”会议,并确立了两国外长和防长的定期会晤机制。同时,日澳双方还通过国防部长会议加强安全合作,推动军事交流项目的多样化发展。在2019年11月举行的国防部长会议上,日澳双方确认在日本陆上自卫队中设立澳大利亚陆军联络官,以加强两国军队的合作与互操性,并决定实施一项科学家与工程师的国防交换计划,深化两国国防科研机构的合作。

军事演习也是衡量两国安全合作程度的重要指标。一方面,日本和澳大利亚积极参与彼此的传统军演项目。2015年7月,日本派出40名陆上自卫队队员,首次参加美澳的“护身军刀”联合军演。2019年6月,日本海上自卫队派出一艘直升机母舰、一艘两栖登陆舰和“水陆机动团”参加“护身军刀”演习,使得日本赴澳大利亚的参演兵力规模不断扩大。澳大利亚自2012年开始参与美日“对抗北方”联合空演,参演规模也不断增加。此外,对于美国主导的联合军演如环太平洋联合军演等,日澳的参与都比较积极。2019年5月,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还首次在西太平洋海域举行代号“太平洋先锋”海上联合军事演习。

另一方面,日澳间直接开展的双边军事演习也有所突破。日澳以往防务合作的重点是建立战略框架或者临时应对,缺少在实际操作层面的深入合作。而双边军演的开展能弥补这一不足,使得日澳间的行动有规划地、协调一致地落实。2019年9—10月,日本航空自卫队与澳大利亚皇家空军举行了名为“武士道卫士-2019”的双边演习,双方共派出了多达150名空军人员参与,这也是日本与澳大利亚举行的首次联合空中演习。随着日澳对印太地区安全秩序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可以预测,未来两国的双边联合军演也会不断增加。

(三)地区安全事务协调增强

近年来,日澳加大了对地区安全议题的关注,并采取了更为主动的措施加强地区安全事务协调。(1)日澳在海洋安全合作方面不断增强。日澳的经济和安全与海洋密切相关,两国都致力于维护海上安全秩序。日澳两国在“2+2”会议中多次都表达了对东海、南海问题的关注,并声称反对任何改变现状的行动,呼吁当事国通过国际仲裁和平解决争端。日澳两国还与美国一起以维护航行自由为借口,在南海海域举行联合军演。(2)日澳加大了对朝核问题的关注。在2007年的《安全保障联合宣言》中,两国就提出致力于加强双边合作以实现与朝鲜有关问题的和平解决。2016年2月,日澳两国外长举行会谈时谴责了朝鲜强行实施核试验及导弹发射。(3)日澳在地区非传统安全方面的协调增加。无论是应对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还是打击海盗、反恐,日澳两国都进行了较为密切的合作。通过非传统安全合作,日澳两国安全合作的地区影响也有所增强。

(四)积极参与地区多边安全合作

除了直接开展安全合作外,日本和澳大利亚还在美日澳及美日印澳四边框架下不断开展多边安全合作。美日澳三国合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一直为日澳两国所认可,自2002年起,美日澳开始举行高级官员级别的三方安全对话,四年后将其升级为部长级会议,并于2006年3月举行了首届三边部长级战略对话。2019年8月,美日澳三国发布了第九届三边战略对话联合声明,三国部长强调了对朝鲜核问题、南海问题以及反恐问题的关注,并重申致力于维护印太地区的安全。此外,美日澳三国还在同年6月举行的第八次防长会议上通过了《战略行动议程》,加强三边在印太地区的海上安全、信息共享、军事演习等合作。

在三边安全合作的基础上,美日印澳四国安全合作的发展也受到了广泛关注。2007年四国举行了首次安全对话,但随后因为澳大利亚的退出以及日、印国内政局的变化,四国安全对话未能得以继续。直到2017年11月,美日印澳时隔十年重启“四边安全对话”,探讨了基于规则的秩序、航行与飞越自由、国际法、互联互通性、海洋安全、朝核问题和恐怖主义等问题。随后举行了多次安全对话。在2018年的第二次安全对话、2018年11月的第三次关于印太地区的磋商以及2019年5月、9月及11月举行的会谈中,四国就印太地区相关问题进行磋商,共同承诺维持和加强基于规则的秩序,支持一个自由、开放和包容的区域,并在海事、反恐、不扩散和网络问题上加强区域安全合作。

四、日澳安全合作的影响与限制

随着日澳安全合作的不断增强,其影响也不断扩大,不仅提升了日澳双边关系,也成为地区安全秩序的重要影响因素。不过,日澳安全合作的自主性也有其限度,大国竞争的外部影响也不容忽视。

(一)日澳安全合作的影响 

日澳安全合作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机制化,对于双边关系、美国亚太联盟体系和地区安全环境等存在多重影响。

1. 日澳安全合作有利于双方的相互借重

日澳两国在地区安全秩序构想和实现手段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两国的安全合作有助于实现各自的战略目标,增强彼此对于地区安全的影响。对日本而言,日澳安全合作使得日本增强了在亚太地区的安全影响,获得了澳大利亚对其行使集体自卫权以及出台“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支持,缓解了日本突破和平宪法面临的国际压力,也有利于日本摆脱“战后体制”的束缚,促使日本成为美国在亚太地区安全秩序中的“次轴心”。对澳大利亚而言,与日本开展安全合作并“借助”其地区“影响”共塑印太安全秩序,能提升澳大利亚的地区事务参与度与地区话语权,实现自身的“中等强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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