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社会共同价值的创造。公共管理发展到今天,公众参与管理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的共识。它是一种公共管理的理念,是一种提高公共管理质量的运作方式,也是一种可以用来衡量管理结果的标准。公众的参与凸显了作为管理相关方(也就是政府与社会各方)基础的共同价值的重要性。没有共同价值作为基础,一是公众很难参与,二是即便参与,也很难达成一个好的结果。我国曾经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比如邻避运动等都表明,由于事件的相关方缺乏一种共同的价值,以致最终的结果令各方都不满意。
正如前面指出的,今天的公共管理者应该是公共价值的追随者和创造者。这同我们以往讲的做群众思想工作、说服群众以取得共识不同。前者是双向的,共识在交流中产生,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而后者则是单向的,群众一方是被动的,两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它也可能产生共识,但这一共识的基础是不牢靠的,因为缺乏共同的价值。
这样,公共价值管理也就提上了公共管理者的议程。杰瑞·斯托克认为公共价值管理是一种适应网络状治理的公共行政的新范式,它把公共价值的创造作为核心目标。网络状的协商与服务机制提供是公共价值管理的主要特征。他继而指出公共价值管理涉及了以下几个方面:(1)公共行政的目的在于寻求公共价值;(2)需要给公众更多的合法性认可;(3)建立开放的、关系稳定的、具有公共服务文化的公共服务获取机制;(4)建立灵活的、学习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简言之,公共价值管理首先要求政府的角色发生变化,也就是政府不能仅仅是规划制定者、服务提供者,它还应该是公共价值的潜在创造者。其次,公共价值管理强调对公众权利的尊重和认可,这是产生共同价值的前提。再次,公众的参与会打破现有的自上而下的官僚等级结构,会形成一种平行的、网络状的结构形式,这就要求政府不能仅仅满足于一种组织内部的惯例连贯性和稳定性的程序,它需要去适应一种变化的环境,去适应一些变化的需求。最后,创造共同的价值需要培育一种文化。达成共同的价值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一种官民互信的文化是很重要的。没有这样一种互相信任、一种命运共同体的感受,共同的价值就很难建立起来。
(竺乾威,中国著名行政管理学家,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