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杰进 邹金水:对“中国倡议”的不同反应:俄罗斯在上合组织中的国际制度行为选择
2020年07月01日  |  来源:《俄罗斯研究》2020年第3期  |  阅读量:7981
不同的国际制度行为。


三、地区战略情境、制度倡议特征与地区霸权国的行为选择

(一)地区战略情境: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程度

传统的霸权稳定理论和权力转移理论,常常把地区性的霸权国视作全球霸权国的挑战,而不去关注地区性霸权究竟如何存在和运作,以及全球性霸权国对地区性霸权国可能造成的威胁。 杜耶蒙德的“套娃霸权”理论认为,在某些战略情境下,全球、地区和次地区霸权可以同时存在,如果全球性霸权国在某一地区与地权性霸权国存在利益冲突,那么在该地区就会出现霸权竞争的态势。全球性霸权国会在地区层面上对地区性霸权国构成威胁和挑战,而不是相反。

上合组织最主要的战略依托是中亚地区,而在中亚地区的大国战略互动中,美国是全球性霸权国,俄罗斯是地区性霸权国,中国是地区性崛起国,这构成了上合组织制度建设的“地区战略情境” 。从俄罗斯的角度看,苏联解体后,中亚地区成为大国角逐的焦点地带,但该地区始终是自己的“后院”,因而务必要保持在中亚的地区性霸权国地位。 从美国的角度看,冷战结束后,作为全球性霸权国的美国积极与中亚国家建立联系,不断侵蚀俄罗斯在“传统势力范围”内的影响力。从中国的角度看,上合组织是中国进入中亚地区的一个平台,通过上合组织,中国采取了建设性介入战略,与中亚各国在多个领域合作,并与俄罗斯就中亚地区事务进行沟通和协商,从而维护和实现了在中亚地区的利益诉求,提升了中国在中亚地区的国际影响力。

在这样的地区战略情境中,地区性霸权国俄罗斯既担心来自全球性霸权国美国对这一地区的战略渗透和压力,又对地区性崛起国中国在这一地区影响力的持续上升抱有警惕心态。但总体上看,俄罗斯的主要担忧是全球性霸权国美国带来的威胁。 当美国在中亚地区的战略渗透增加时,俄罗斯便会通过上合组织与中国积极合作,“支持”或“有条件地支持”中国在上合组织中的制度建设倡议,以增加自身在中亚地区与全球性霸权国美国进行战略抗衡的筹码。但如果全球性霸权国美国的威胁程度降低,俄罗斯则会采用战略竞争的思维来对待地区性崛起国,反对或者有条件地接受中国提出的上合组织制度建设倡议。

需要指出的是,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程度不是决定地区性霸权国国际制度行为的唯一因素,地区性崛起国所提出的制度倡议本身的特征,尤其是该倡议网络效应的高低,也会影响到地区性霸权国的国际制度行为选择。

(二)制度倡议特征:地区性崛起国所提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是组织社会学关于社会网络分析的一个核心概念。 在社会学视角下,社会网络一直是社会的一个明显特征,人们总是不断地与他人互动、交友或树敌。网络具有不同的属性,如密度、中心度等。网络还包含一系列的节点,这些节点通过某种关系相互连接。网络中节点的行为不仅受到其在网络中位置中心度的影响,还会受到该节点与其他节点之间连接强度的影响。例如,一个人是处在朋友圈的中心还是边缘的位置,反映了该个体在群体中的地位和声望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个体获取资源或信息的便捷程度。

一些学者已经将社会网络分析运用到国际关系研究中,对一些国际关系的重要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如等级体系、议程设定、国际冲突、国家地位、权力关系等。 艾米莉·哈芬那-伯顿(Emilie Hafner-Burton)、迈尔斯·卡勒(Miles Kahler)和亚历山大·蒙哥马利(Alexander Montgomery)提出,国际关系的社会网络分析挑战了关于权力的传统观点,认为权力不再仅仅是或主要是来源于行为体的个体属性,如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而是与个体在社会网络中的节点状况有关。特定节点的权力与其在网络中的位置相关联,由其与其他节点的连接强度来定义。因此,行为体可以通过提升其在社会网络中节点的中心度,以及本节点与其他节点的连接强度,来增强其网络性权力,具体包括准入权、中介权(brokerage)和退出权等。其中,节点的准入权最为重要,指的是节点在社会网络中的嵌入程度和位置,反映了节点获取流动的、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源的能力。

从社会网络分析的视角看,国际组织就是一个社会网络,上合组织也不例外。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相当于网络中的节点,不同节点在上合组织网络中的中心度不同,各节点之间的连接强度也不同,这就导致不同成员国在上合组织中的网络性权力存在差异。

制度建设倡议相当于在原有的国际组织内部构建一个新的议题网络。如果某个制度倡议能使倡议发起者快速成为整个议题网络中的中心节点,或者使倡议发起者与其他行为体之间的连接更加强劲,成为强连接,那么这个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就高;反之,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就低。其中,节点的中心度和节点之间的连接强度,是衡量一个制度倡议网络效应高低的主要操作性指标。

具体来看,当中国在上合组织中提出一个新的制度建设倡议时,如果这个倡议能显著增强中国在议题网络中的节点中心度,或者增强中国与其他中亚国家节点之间的连接强度,那么这个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就高。对于俄罗斯而言,如果“中国倡议”有可能快速改变议题网络的权力结构,俄罗斯就会倾向于“不支持”该倡议;反之,当中国提出的制度倡议不会显著增加中国在议题网络中的节点中心度,或节点之间的连接强度,那么俄罗斯就会倾向于“支持”该倡议。

综上所述,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程度和地区性崛起国所提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都会对地区性霸权国的国际制度行为选择产生影响。其中,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程度属于地区战略情境因素,塑造了地区性霸权国制度行为的基本形态:是以制度合作还是以制度竞争的心态,来对待地区性崛起国的制度倡议。而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属于制度倡议特征因素,进一步具体影响了地区性霸权国的制度行为选择:是支持还是有条件地支持(在制度合作的心态下),是有条件地支持还是不支持(在制度竞争的心态下)。

按照这一逻辑,可以构建一个2×2的理论分析框架,用以解释地区性霸权国的国际制度行为选择,并相应形成了4个理论假设:(1)当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增大,地区性崛起国所提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较低时,地区性霸权国更可能会“支持”地区性崛起国的制度倡议;(2)当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程度增大,地区性崛起国所提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较高时,地区性霸权国更可能会“有条件地支持”地区性崛起国的制度倡议;(3)当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减小,地区性崛起国所提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较低时,地区性霸权国更可能会“有条件地支持”地区性崛起国的制度倡议;(4)当全球性霸权国的威胁减小,地区性崛起国所提制度倡议的网络效应较高时,地区性霸权国更可能会“不支持”地区性崛起国的制度倡议。 


 


接下来,本文将对中国在上合组织制度建设中提出的银联体、自贸区、道路运输协定和开发银行等4个倡议进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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