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共富不会消除收入差别,但可保障底层体面生活
2021年08月26日  |  来源:澎湃新闻  |  阅读量:2116

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如何全面理解共同富裕?怎么答好促进共同富裕这道难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教授接受澎湃新闻学者专访,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解答。

促进共同富裕无疑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对于中国而言,如何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目标?共同富裕是否就是消除收入差别?是否就是实现均贫富?是否就意味着国家要通过二次三次分配手段抑制富裕阶层的财富增长?是否意味着要加速推进房产税、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等财产税立法?是否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要从追求增长转变成实现公平分配?

对于这些热议话题,张军教授表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国家出台政策的重点一方面要支持做大中等收入人群,另一方面要聚焦社会最底层人群的收入和福利。张军教授指出,应当充分考虑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长期性、系统性和艰巨性,相关政策应在深入研究的前提下逐步推进,不成熟的不宜操之过急。当前亟需加强社会信用信托、财产保护以及公平正义等基础性制度建构,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根基。

共同富裕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有何关系?先富如何带动更多人富裕起来?

此次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这意味着共同富裕要以蛋糕不断做大为前提。我想这一点所有人都会同意。不可能通过“劫富济贫”和追求均等主义的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那只会造成共同贫困。共同富裕不可能消除不同人群的收入差别,但可以确保经济发展中的社会底层人群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这当然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国家政策才能做得到。

经济发展应该不可能阻止一部分人变成富人,但国家应该可以防止贫困发生。消灭了绝对贫困,还会有相对贫困发生,所以降低或阻止相对贫困发生率,应该成为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促进共同富裕和实现社会正义的着力点。

我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政府比较务实、也是比较合理的做法应该主要是两方面。

第一,在政策上继续鼓励那些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经济活动。毕竟我们要创造出更多的机会让大多数劳动力能在正规部门就业,收入和福利有保障,能过上体面的生活。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渠道。根据大多数学者按照收入中位数的估计,我们现在的中等收入人群比重大概为30%,约4亿人,如果未来能发展到三分之二的占比,不仅我们离共同富裕目标靠得更近了,而且经济和社会也都会更加的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中等收入人群的规模扩大,很清楚是主要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结构的转变和城市化,更多的劳动力进入了收入增长更快的部门和地区。这说明,经济发展可以为中等收入人群的扩大提供切实的可能性。在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经济部门当中代表现代经济活动的所谓正规经济部门的扩大,它吸纳更多的就业,比传统经济活动有更高的生产率,收入也更高。这一点很重要,我们要鼓励扩大正规部门,让更多的人吸纳在正规部门就业,变成“中产阶级”。

我的意思是说,国家鼓励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通过创业或其它有益的途径,创造和扩大有意义的就业机会来为其他人提供共富的机会,是非常重要的。要把这个做好,政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的。企业家和投资者要能安心创业和发展实业,需要政府营造优良的创业与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有自由的准入,没有行业和所有制的歧视,实现国民待遇,给企业家们有长远预期,让企业家对企业能做强做大保持信心。所以,我们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开放不动摇,经济发展了,很多事情就好办。

第二,加大面向社会底层人群的收入再分配力度。这应该作为未来相当长时期追求共同富裕目标的政策重点。我这样理解,是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

共同富裕肯定不是要消灭差别,事实上也消灭不了差别。即便像新加坡这么小的国家,生产力这么发达,也消灭不了收入差距。收入差距是由所从事的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跟所受教育的程度和技能高度相关。但更公平的教育机会肯定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海内外经济学家的研究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这个社会在经济发展中必然会产生最低收入的人群或家庭。对中国而言,现阶段这个人群的规模还比较大的。但即便这样,国家仍要考虑如何分阶段推进并最终实现底层人群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收入保障以及支出减免目标。除了完善低保和公共住房政策,国家确实应该研究系统性的政策,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收入,为这些家庭的子女教育支出、医疗花费埋单,解决他们的住房刚需。我在想,现阶段也许我们可以参考西方国家的全民基本收入试验,也就是UBI,来研究有没有可行的方案,比如,如何把规模庞大的国资用好,用它的投资回报来为低收入家庭的支出提供资助。

作为共同富裕的示范区,浙江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可以做哪些先行先试?哪些又可以推广至全国?

浙江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有它的特点,它们的乡村比较富裕。所以,浙江的城乡收入差距较小,比全国的平均水平小很多。这主要是因为浙江发达的制造业多是民营企业,并且主要集中在乡村。乡村富裕了,城乡收入的差距就小。工业化程度高的乡村更富裕,这也为城乡融合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这些地方的乡村正在变成城市的一部分。而全国大多数乡村地区的农民则以务农为主并通过劳动力外出,到沿海大城市打工来改善收入。这种情况下,实现共同富裕就只能通过提高大城市的户籍城市化率,让外来打工的劳动力人口及其家庭彻底变成没有身份歧视的城里人才行。但是,我们的很多大城市在户籍控制上过于严格了。殊不知这样做是在毁掉发展动力。这些大城市人口老龄化已经非常严重了,如果不在扩大户籍人口上更开放,就会逐步失去发展的后劲。

很多人说,这些人去了大城市也买不起房子,怎么办?我前面说了,低收入家庭是要靠政府来解决房子问题的。要实现共同富裕,不可能指望每家每户都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或是能够改善居住条件。新加坡、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都建了很多品质较好的公共住房,也可以建设一些体面的租房社区,里面的公寓只租不售。北京、上海现在都已进行了有益尝试,可以推广。政府可以开放这个有前途的市场,引领社会资本进来,在大城市去建一些只租不售的高品质房子。政府要做好规划和支持政策,这方面社会资本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房产税的问题已经讨论很久了,截至目前也只是在上海和重庆做了一些试点;现在遗产税也提上了讨论的议程。但是我觉得我们对这些税种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很多问题也没有讨论清楚。中国目前的家庭主要财产就是房产,再加上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的,买房子只是获得使用权,而且土地地价是拍卖形成的,购房者在买房时相当于一次性支付了土地未来几十年的增值税,这种情况下要再征收房产税,在理论和法律上都有重复征税的问题。相关的法理矛盾以及法律规范的一致性问题是较为复杂的,亟需深入梳理。法学界应认真研究这些问题的解决路径,至少要能够让房产税替代一些其它相关的税种。这就涉及到政府现有税制的系统性审查和相应的改革。我估计政府和人大的有关方面已经有不少研究和讨论,这也是立法方面比较慎重的原因。

虽说房产税、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等等这些针对富人的税种对于任何公平社会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过我觉得这些都还不是最根本的东西,不是说有这些税种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我们现在关注共同富裕,关注第二次和第三次分配,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对于共同富裕,社会信用信托、财产保护以及公平正义等这些基础性制度是多么重要。而我们在这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对这些制度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得还不够,还不够好。其实,发达国家的经验清楚表明:基础性制度做好了,就能鼓励更多富人参与第二次和三次分配,引导富人自愿捐赠遗产或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甚至在公司内部建立社会责任的治理结构,更好地为社会正义和共同富裕做贡献。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我们势必要在这些基础性制度方面扎实推进建设工作。

共同富裕和我们提出的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有怎样的关系?

从宏观上看,区域经济的差距也是造成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从空间角度看,共同富裕意味要缩小地域差距,或是将差距保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我们不可能消灭差距,但这个差距应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区间里,而不是表现出持续增大的趋势。

这一次中央财经委会议上提到的,“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在地理空间的维度来看,流动性就是从生产力低的地区或部门流动到生产力更高的地区或部门。改革开放几十年来,我们总体上实现了人口的跨地区流动,它对于缩小收入差距是有贡献的。但我们要看到,经济发展在空间上是不可能平衡的,比如靠近沿海或大城市的地方,经济发展就相对更好,这样就形成了经济资源在地理上的聚集现象。人口也是这样,总是聚集在经济活动更加密集和更发达的地区或城市。所以,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缩小收入差距,必须允许人口的流动而不是阻止人口的流动。人口的流动不是短暂的,而是长期的。中国在这方面还需要解决户籍制度的限制,真正实现区域经济的融合。这才是缩小收入差距的基本机制。

在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共同富裕对国内经济格局的意义何在?

中国有14亿人口,这就代表着中国国内的购买力将在未来支撑中国经济的发展。如果把国内的需求培育好,那么经济的发展就可以减少在需求上对国际市场的严重依赖,减少对美国和发达国家等外力的依赖。这样也可以使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市场,为全球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而国内购买力的培育正是要通过避免收入差距过大和贫困现象来实现的。如果收入差距在人群中不断拉大,整体的需求水平或购买力水平就会受到削弱。一个财富或购买力特别分化的社会,其国内需求水平也必然较低。因为国民收入的增长如果更多地流向收入最高的那部分群体,他们的消费增量就非常有限。与将更多国民收入分配给中等收入群体的情况相比,整体需求水平就会更小。因此,走向一个橄榄型的收入分布结构肯定更有利于国内需求的提升,也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所以我认为,要立足于内循环或者主要靠内循环来支撑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减少对发达国家的过分依赖,至少要在需求上减少对外部的依赖,就要致力于培养国内巨大的购买力,但国内的购买力是要靠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整体的收入分配结构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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