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是依托长江的流域经济。长江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础。长江经济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经济和社会规律的尊重。
由于独特的地质历史、地形地貌和地理位置,从长江源头到河口,有三江源、横断山脉、秦岭太白山、洞庭湖—鄱阳湖和长江河口等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长江流域又拥有文明起源与发展必需的丰富生态、生物多样性、矿产和空间等资源。
考古证据发现,从170万年前旧石器时代早期云南元谋人阶段起,长江流域就有古人类频繁活动和人—地关系发展史的有力证据。农耕文明时代,稻作、茶艺、制陶、丝绸等中华文明标志都在长江流域或发端或繁荣;巴蜀文化、荆楚文化、湖湘文化、赣文化、徽文化、和吴越文化等文化多样性也在长江流域形成与繁荣。工业文明时代,从河口溯流而上,依次形成工业集聚的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无疑,长江与黄河流域都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摇篮,也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支撑。
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形成了“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实施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势在必行。
2018年,共抓长江大保护格局基本确立,但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依然严重,长江“双肾”洞庭湖、鄱阳湖频频干旱见底,接近30%的重要湖库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为了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长江流域已长期实行了禁渔期和禁渔区等制度:从2003年起,长江流域实行每年三个月的禁渔制度;2015年12月起,调整为每年四个月的禁渔制度;2017年1月起,长江一级支流赤水河率先实施全面禁渔十年的试点;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即“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全面实行十年禁捕制度。
这次十年禁捕制度的设计,是基于近20年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经验与认识的科学总结。首先,禁捕时长为十年。原因是长江里的大部分鱼类完成生活史通常需要四年,禁渔十年可让它们繁衍两三代,种群得以恢复。其次,禁捕范围广,包括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和“一江两湖七河”(长江干流、2个大型通江湖泊和7条重要支流)。主要考虑到珍稀濒危和特有鱼类等在长江空间分布及洄游型鱼类生活史不同阶段对生境的需求。此外,禁捕制度充分考虑到退捕船网处置,退捕渔民补偿补助、转产就业和社保安置及禁捕执法监管,真正做到退得出、禁得住。
无论从哪种维度看,长江十年禁捕,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计,也为全人类的未来谋福祉。从生态学维度看,通过十年禁捕,可以有效保护和恢复长江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多样性,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提升长江生命力。从经济学维度看,可以尽快恢复长江生态系统健康和提升流域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服务功能,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从社会学维度看,23.1万渔民将退捕上岸,摆脱“越捕越少,越捕越穷”的困境,引领退捕渔民走上富裕道路。从全球范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但将对长江流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关键作用,而且将对我们的子孙和人类未来的生态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对全球大河流域治理带来宝贵启示。第一,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地球陆表是由流域集合而成的,因此,全球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流域,重中之重是大河流域的治理。第二,在十年禁捕决策过程中,十年禁捕是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关键之举,只有通过禁捕才能恢复长江生态系统完整性与流域系统性。第三,在长江禁捕退捕行动中,要把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目前,长江流域各级政府依法依规“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同时,保障退捕渔民的基本生活,千方百计积极落实安排退捕渔民转产上岸就业和落实社会养老保险等保障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长江十年禁捕,必将开启我国大河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长江经济带必将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
(李琴,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家宽,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发展研究院高级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