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刚:从顺势到谋势:论中国特色的中东安全治理观
2020年11月15日  |  来源: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  阅读量:6415

5.从应对“军事安全”到应对“经济安全”。随着中国海外利益不断向丝路沿线拓展,除主权边疆外,中国还存在安全边疆和利益边疆。目前中国是10个阿拉伯国家以及伊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是阿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将参与中东安全治理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整合商务、外交和国防等部门,对外将商业利益与战略利益、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冲突预防和解决为支点,推动中国国家长远战略,通过外交、政治、法律和军事等综合手段拓展利益边疆,维护中国和其他成员国的合法利益。中国的中东安全治理如何正视各类经济安全风险,尤其是近年来中东出现的新挑战与新危机(如 “阿拉伯之春”2.0版、排外主义、对华投资审查等),也是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6.从“享受和平红利”到“提供安全红利”。近年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大国不愿意为中东承担过多的安全义务,加上美国与伊朗的地缘政治矛盾升级,导致中东“安全赤字”的出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是中东和平红利的获益者。随着中国国力的上升和海外投资规模的扩大,保护海外利益不仅依靠外交和法律手段,还需要以军事手段作为后盾维护本国和国际社会全体成员的正当权益,尤其在反恐、反海盗、保障海上贸易线畅通、保护侨民与投资安全等领域,与国际社会一道提供安全红利。在尊重对象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基础上,中国向中东部署军事存在是中国领事保护的重要手段,如中国海军在吉布提的后勤补给站,中国在南苏丹、苏丹达尔富尔地区、黎巴嫩的维和部队,中国在亚丁湾护航编队,中国在中东的军事培训机构和军事顾问,中国与中东国家的联合护航,中国在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的军事外交等。中国如何在联合国框架内与其他国家一道提供安全援助,将丰富中国的中东安全治理观。

由此可见,中国的中东安全治理观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中国丰富的外交实践经验,为中国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安全治理观注入了活力。它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承担的国际责任,是各国共商共建“一带一路”的安全保障,是宣传中国发展模式、新安全观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中国在中东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依托。

五、结论

中国是中东最大的能源进口国和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中东重要投资国,中国奉行“不结盟”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中东是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开展整体合作的重要地区,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互利合作、运筹与世界大国关系、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加强领事保护、参与地区安全治理的重要舞台。中国通过参与联合国在中东的维和行动、开展热点外交和大国协调、维护海上战略通道安全、护航、参与中东热点问题的解决等推动了中东地区的和平与发展。中国的中东安全治理观内涵不断丰富,政策不断走向成熟,对于中东各国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联合国的主体作用均意义重大。

中国不是中东安全问题的制造者,而是中东安全治理方案的贡献者。中国的中东安全治理观来源于实践,是对中东热点问题进行观察、思考并基于自己的理解和分析、反复酝酿的结果。它以新安全观为指导,以渐进的方式有序推进,以提升话语权和议题设置能力为目标,以中东地区冲突解决为重点任务,以中国中东利益保护和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为动力。

总之,中国特色中东安全治理观是中国全球治理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超越以集团对抗为核心的传统安全治理观,因而更具有包容性;它是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增长、海外利益不断拓展、中东地区局势持续动荡、国际社会对中国参与中东地区安全治理期望值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一种自然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由外到内、自下而上、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中国的中东安全治理观彰显中国特色新安全观和全球治理观——反对“以暴制暴”与“治标不治本”,反对“联盟政治”与扶植代理人,反对“建立势力范围”与追求绝对安全,反对“干涉他国内政”与政权更迭,反对“滥用经济制裁”与采取单方面行动,反对“以军事促安全” 与军备竞赛,反对“文明冲突论”与民粹主义。维护中东安全是各方的共同心愿,中国的中东安全治理观将逐步深入中东各国人心。(注释略)

(孙德刚,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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