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成:从扩散到竞争:规范研究纲领的问题转换与理论进步
2020年10月19日  |  来源:太平洋学报PacificJournal  |  阅读量:7318

1.2规范演化评估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适用性

这些分析本质上涉及对规范研究理论的评价,事关规范理论研究进步还是退化的问题。首先,不管是补齐说、演化说,还是衰败说,仍然像莱克(David A. Lake)所批评的那样,将规范视为一种“主义”(ism),进而可以推导出规范理论的进步与否,取决于其在“范式之战”中是否证明自己是“唯一科学的范式”。其次,这三种既有评估仍然将规范理论视为一个单一的理论,而并不是一组彼此联系的系列理论。在学科“大辩论”已经终结、“大理论”创新停滞的背景下,评估单一的规范理论是否取得“知识上的进步”早已勉为其难。诚然,这些对“宏理论”解释经验现象能力大小的评估,已不再适合考察规范理论的进步问题。而依据库恩(Thomas Samuel Kuhn)关于“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命题所提出的“范式内进步”这样一种外部评价,虽然揭示了任何理论评估都依赖于特定知识共同体的学术实践这一前提,但因其过于偏向心理解释,而存在较大偏颇,“因为若Thomas Kuhn是正确的,则在科学与假科学间将不存在任何界限,并且在科学进步与知识衰微间,也不再存有任何区隔”。因此,本文认为,要正确评估建构主义规范研究从扩散到衰落再到竞争与生成的理论发展,不得不借助拉卡托斯(Imre Lakatos)的科学研究纲领,客观评估规范研究演化的进步与退化问题。

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作为一种科学哲学,主要用来评估科学进步及其背后的动力问题,力图重构科学发现的理性基础。与库恩强调理论评价与科学进步依赖于科学家的群体心理不同,拉卡托斯认为科学进步有其固有的理性根基,科学发现的逻辑在于研究纲领之间的“取代”,而不是波普尔(Karl Popper)判决性实验下对旧有理论的“否证”和“证伪”。科学研究纲领由一个硬核和一组保护带构成,而正面启发法和反面启发法这两种方法论原则驱动着研究纲领的动态演化。“正面启发法限定问题,草拟辅助假说保护带的建立,预见反常并成功地将其转为证例”。在正面启发法的指引下,通过调整“保护带”,也就是增加或完善一系列辅助性假设,纲领的支持者不断解决纲领的理论预测与经验反常之间的矛盾,发展辅助假设解决纲领预测的反常。“正是这一辅助假说保护带,必须在检验当中首当其冲,调整、再调整、甚至全部被替换,以保卫因而硬化了的内核。”而反面启发法则限定了研究纲领的硬核,其是由一组最为基本的假设构成,硬核规定了研究纲领的发展方向,且不接受经验反常的挑战,在纲领未被放弃之前保持稳定。在研究纲领内部接受经验反常检验的是作为辅助假说的保护带,其作用在于“当理论面临经验反驳时,通过修改、调整背景知识和辅助性假说或对原有假说重新进行解释,把经验反驳的矛头主动引向自身,使硬核免遭经验事实的证伪”。科学研究纲领的调整表现为理论进步还是退化两种形式,通过引入研究纲领之间存在“取代”关系,拉卡托斯又认为“不存在任何规则来判断一个研究纲领是‘绝对的’进步还是退化”,因此,理论进步与否只有在系列理论的对比中才有可能,只能在考察系列理论的“问题转换”进程中评估其进步性。概言之,衡量研究纲领内部和外部问题转换是进步抑或退化的主要指标,主要依赖于新理论是否预测了新颖事实、预测到的新颖事实可否被经验部分证实、保护带的构建是否遵循了“正面启发法”这三个主要指标。具体来说,“理论上进步的问题转换”和“经验上进步的问题转换”这两个核心标准,可以用来衡量问题转换是不是进步的。

事实上,借助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来评估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基本局限于现实主义阵营,主要聚焦对新现实主义研究纲领进步性的争论。而本文认为,科学研究纲领同样适用于评估作为建构主义成熟实证研究纲领的规范研究系列理论的演进。之所以借助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来评估规范研究的演进:一是因为其可以精确地揭示出建构主义实证研究路径与理性主义研究的创新逻辑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未来存在巨大的融合空间。二是客观判断国内外最新的一批建构主义学者的理论贡献,比如包括“批判规范理论”(Critical Norm Research)等在内的后现代建构主义者在建构主义知识谱系中的位置,准确评估其理论创新性。三是通过将规范演进理解为研究纲领在解决反常过程中实现问题转换、进而不断为硬核增加保护带的过程,这一视角可以把规范扩散、规范衰退、规范竞争乃至规范生成纳入一个统一的内生性科学逻辑,而不再需要规范生命论这一特设性假定。判断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能否适用规范研究演进分析,最为核心的一点则是规范研究仍然遵循逻辑实证主义的路径,本质上是一种行为主义分析,其追问的问题是“什么导致行为体去行动”(what causes an actor to act)。按照史密斯(SteveSmith)的分类标准,规范研究仍然秉持实证主义认识论,即强调社会事实是类似于自然事实般的客观存在,拒绝理想主义而把社会事实与学者的价值判断区分开来,研究重点在于揭示规范影响国家行为的类型和规律,承认经验事实是判断知识创新的标准。概言之,规范研究固化和物化了认同与规范本身,并侧重于从因果化角度加以考察,主流建构主义包括规范研究,也坚持经验主义和休谟式因果关系(Humean causality),因而非常类似于自然科学的实证研究路径,故而本文尝试引入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论来分析其逻辑演进。

接下来,本文将首先概括一下建构主义规范研究纲领的形成,进而考察从规范扩散到衰败、竞争的内部问题转换,最后评估一下规范研究纲领在一系列问题转换中是否具有进步性。

二、规范研究纲领的形成:硬核、保护带、正面/反面启发法

2.1建构主义规范研究纲领的构建

毫无疑问,随着建构主义研究确立合法性后,“观念重要”(idea matter)逐渐让位于“观念如何重要”(how idea matter)的研究,建构主义学者也力图构建不同的科学研究纲领,以“清楚地说明观念起作用的因果关系与因果机制”。其中,以卡赞斯坦(Peter J. Katzenstein)的国家安全文化与江忆恩(AlastairIain Johnston)的战略文化研究为代表的单元层次的文化研究纲领,以及以费丽莫为代表的强调体系建构作用的规范研究纲领是建构主义者最为突出的尝试。虽然卡赞斯坦和江忆恩本身做出了卓越的学术贡献,但是其开创的从国内安全(战略)文化建构一国对外行为的科学纲领后继乏人,成果并不突出。而无论是从推动纲领内部进步的问题转换,还是形成理论序列等角度来看,建构主义最为成功、影响最大的研究纲领当属体系层面的国际规范纲领。进一步来看,从观念起作用到规范起作用,建构主义规范研究纲领的形成经历了学者们的创造性转变,例如有学者就指出,建构主义规范研究“将松散定义的建构主义核心信条转换成一个更自恰的研究纲领”。其中,“规范是否起作用”的设问使“观念是否起作用”可以操作化,并使其可证伪和能够指涉经验现实。

具体而言,规范纲领的硬核是指共有观念的先验正当性和相对于个体观念的能力优势(规范起作用),即作为共有观念的国际规范必然会向仅持私有观念的个体国家传播、社会性地建构其身份和认同。其辅助假设是国际规范建构国家身份和认同的机制,是国际组织的社会化,具体来说,就是国际组织将已经在体系内形成的“美好”共有观念“教授”给个体国家。因此,国际规范扩散是规范研究纲领的首要保护带。如果看到国际规范在国际社会不断扩散,被体系内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那么这就意味着规范的确在起作用,建构了国家的认同,进而塑造了其利益。硬核和保护带构成了规范纲领的关键部分。此外,由于假定集体观念天然地优于个体观念,规范纲领的反面启发法则禁止研究“规范不起作用”“规范失败论”这类命题,也就是说,不研究规范生成和死亡等问题,这也是为何有评论指出,几乎所有的建构主义文献都对“规范从何而来”不感兴趣。而规范竞争、规范生成这些现象,便对规范扩散这一辅助假设的理论预测构成了反常,只有把这些反常框定在“规范起作用”这一原始假设之下,从而消除这些反常,才是国际规范纲领所允许和鼓励的,而这也正是后来诸多纲领支持者所做的。此外,同任何研究纲领一样,规范纲领同样面对规范不起作用等一系列反常,但是对于为何国际规范扩散遭遇失败等诸多反常,它们不是直接反驳纲领的硬核,而是运用“正面启发法”,调整其保护带。因而,就像华尔兹(Kenneth Waltz)均势纲领强调的是均势诱发机制一样,国际规范扩散纲领的研究也聚焦于国际规范的扩散机制和路径,特别是社会化机制,后续的大量研究也沿这一方向进行了一系列“问题转换”。更由于国际规范在国际社会扩散是这一研究纲领的首要保护带,相当一部分研究针对纲领预测的反常,即国际规范扩散失败,来分析诸种扩散失败的原因,并找出各种干扰因素,最后将研究命题定位为补充国际规范扩散的要件。

2.2规范扩散预测面临的反常及其解决

在正面启发法的引导下,规范纲领围绕规范扩散这一保护带不断发现反常,并一次次加以解决,进而再度构建新的反常,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体系层次文化结构解释出现了反常,即同样是国际组织的教化,有的规范能够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扩散,有的却不能。为了解决这一反常,规范纲领的追随者一方面继续坚持体系层面的文化结构仍然具有塑造单元行为体利益的能力这一假设,另一方面,为了解决规范性结构压力失灵这一反常,众多学者又增加了新的辅助性假设——文化匹配,如切克尔等人的国家与国际规范的匹配、阿查亚地区规范与国际规范的匹配、勒格罗的次国家行为体官僚文化与国际规范的匹配等。也就是说,在体系层面的规范结构之外,还承认在地区、主权国家,乃至次国家行为体的官僚机构层次,同样存在一种集体观念,只有当体系层面的规范结构与之相兼容,体系规范才能成功扩散。在添加保护带的过程中,规范研究纲领的分析层次也不断从体系层面回落到单元,甚至次国家行为体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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