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晨 张彤进 万广华:中国收入差距中的机会不均等
2020年09月30日  |  来源:《财贸经济》2020年04期  |  阅读量:13414

我们选取的努力变量如下。(1)个体受教育程度,仍然以受教育年限来衡量。之所以将个体受教育程度作为努力变量,是因为虽然教育有一定的代际传递效应(李力行、周广肃,2014),但更多是个人努力的结果(Barry,2005;李莹、吕光明,2016;雷欣等,2018;史新杰等,2018)。(2)个体职业。工作作为收入的“中介”,对个体收入的获得具有重要作用。个体职业的分类与父亲职业、母亲职业的处理一致。(3)党员身份。党员身份可以使个体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与工作机会。我们将是中共党员记作1,其他记作0。(4)借鉴Bourguignon等(2007)、史新杰等(2018)的研究,迁移是反映个体努力的一个重要代理变量。通常情况下,迁移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和生活环境。我们将迁移记为1,从出生一直在本地记为0。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中国机会不均等的估算与分解

我们采用基于回归方程的贫富差距分解框架,在估计收入方程的基础上,计算预测收入的基尼系数,并对其进行分解得到机会不均等。

1.收入决定方程估计结果

收入决定方程的估计结果汇报在表2。①首先,我们估计了仅包含环境变量的收入决定方程。其次,我们引入个体受教育程度与个体职业变量。可以看出,调整R2均提升了0.10以上,并且14岁时家庭地位、性别、出生时户籍等环境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有明显下降,有些甚至不再显著。这说明在遗漏了努力变量的情况下,环境变量对个体收入的影响被高估,环境有可能会通过努力变量影响个体收入。再次,我们加入党员身份与迁移两个变量后,发现两个努力变量均显著为正,同时调整R2有进一步提升,表明加入党员身份与迁移变量是必要的。最后,我们引入环境变量与努力变量的交互项。结果显示,14岁时家庭地位、性别、出生时户籍能够通过个体受教育程度、党员身份以及迁移影响个体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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