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彤进 万广华: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及地区差异
2020年09月30日  |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20年03期  |  阅读量:13051

家庭特征变量中,房产数量越多越幸福,这与中国人看重房产有很大关系,而且住房可以通过缓解流动性约束、降低预防性储蓄这两个机制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李涛等,2011)[5]。从婚姻状况来看,有配偶对于幸福感提升有明显的积极作用,估计系数达到0.21,成为影响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非常重要的解释变量。因为家庭关系是人最密切的社会关系,来自家庭成员的支持与分享至关重要。家庭规模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并没有显著的影响。虽然在农村地区一直流行着“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说法,但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子女越多,供子女上学、结婚生子的开销越大,生存压力就越大。这与崔红志(2015)的研究结论一致[1]。

宏观经济变量中,环境满意度越低,个体越不幸福。尤其是在农村,工业垃圾比城市更为严重,恶劣环境对人们的影响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与农民主观幸福感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这可能与农村地区通货膨胀率不高有关。

(二)农村男性与女性的主观幸福感决定因素

对样本进行男女分组,探究农村地区男性与女性的幸福函数。结果汇报在表3。党员身份对女性幸福感的影响远远高于男性。这与鲁元平等(2016)的结论一致:即党员身份的幸福效应存在异质性,尤其在党员比重较低的群体中,党员身份呈现出更明显的幸福效应[1]。在我国农村,中共党员的比例本来就低,女性党员更少。观察CGSS样本数据也会发现,3533个女性样本中,中共党员占比仅为2.1%,而全部党员中女性党员仅占14%,这就愈发凸显出党员的身份价值,因而能够为其带来更多的政治资源和个人发展机会,也就更幸福。

结果显示,绝对收入对农村女性同样有积极作用,只是影响小于男性。绝对收入水平提高1%,女性幸福感提升约4.5%,而男性幸福感提升约8.9%。并且,社会地位的提升对男性的积极影响也更大。农村男性要比女性更在意财富的积累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一方面,这可能与男性承担养家的责任有关,另一方面,社会地位与财富能够给男性带来更多的自信以及社会认同。

此外,有配偶能够显著提升农村男性的幸福感,而对农村女性没有明显影响。说明农村男性要比女性更重视婚姻与家庭,男性对家庭的依赖要高于女性。这可能是因为,相比男性,女性的生活调节能力更强,比如经常与朋友谈心,和父母交谈也更多,而男性很难获得除家庭之外的亲密情感的支持。

此外,本文还运用了有序Logit模型以及二值Logit模型(将“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不知道幸福不幸福”记为0,“比较幸福”与“非常幸福”记为1),对模型(1)进行重新估计,结论依然稳健。

四、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地区差异

(一)东部、中西部农民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分析

上述基准回归结果表明,个体与家庭特征变量、个体经济变量、宏观经济变量都会对农村居民的幸福感产生重要影响。那么,这些影响是否存在地区差异呢?有必要将东部和中西部样本分开,对农民主观幸福感的地区差异进行考察。结果汇报在表4中。可以看到,教育、党员身份对于东部农民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但正向地影响中西部农民主观幸福感。年龄的影响仍然显著,且呈非线性特征。东部农村地区幸福感转折点出现在45岁,中西部地区出现在43岁。另外,无论在东部还是中西部性别、自评健康状况、绝对收入与房产数量、环境满意度对农村居民均有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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