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彤进 万广华: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及地区差异
2020年09月30日  |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2020年03期  |  阅读量:12254

4.宏观经济变量。(1)环境满意度。“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忽视了环境保护工作”记作非常不满意,赋值1,“重视不够,环保投入不足”记为不满意,赋值为2,“虽尽了努力,但效果不佳”记为一般,赋值为3,“尽了很大努力,有一定成效”记为满意,赋值为4,“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记为非常满意,赋值为5。(2)通货膨胀。用农村物价指数衡量通货膨胀程度。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三)我国农村居民幸福感的特征事实

1.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整体分布与地区差异

根据2010—2015年CGSS数据,从全国水平来看,农村居民幸福感总体程度较高,平均得分为3.8。感觉“非常幸福”“比较幸福”的受访者比例达到75.6%,也就是说,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农民认为自己是幸福的。感觉“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的受访者比例仅为9.24%。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农民幸福感程度最高,平均值达到3.94,其中,超过8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是“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的,而只有5.5%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比较不幸福”或者“非常不幸福”。西部地区农民幸福感最低,平均值只有3.74,其中73%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比较幸福”或者“非常幸福”,感觉到“比较不幸福”或者“非常不幸福”的人数比例较高,达到11.76%。中部地区农民幸福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3.8。

2.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变化趋势

通过对CGSS数据的分析,2010—2015年,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呈明显上升趋势,幸福感平均得分从3.69上升至3.84。另外,东、中、西部农村居民幸福感在2010-2015年间均得到提升,分别从3.79上升至3.98,3.65上升至3.88,3.70上升至3.73。东部与中部地区农民幸福感变动趋势基本一致,而且均在2013年出现了下降,但西部地区农民幸福感在2013年出现了大幅上升。

三、我国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分析

(一)基准回归

采用OLS估计方法估算模型(1),并逐步添加变量。表2的结果显示,参数估算值的符号在不同模型里几乎完全一致,大多数估算值的大小也比较稳定,表明了结果的稳健性。鉴于第4列对应的实证模型具有最高的R2,而且其包含的额外变量有些是显著的,所以下面的讨论将基于表2第4列。

农村地区男性的主观幸福感显著低于女性。这可能是因为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男性要养家糊口,家庭责任更重、生活压力更大。教育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即接受教育年限越长,幸福感越高,这与Knight et al.(2009)、刘军强等(2012)的结论一致[1][2]。教育不仅代表着个人基本素养和内在价值感的提高,作为人力资本获得的重要途径,教育还是捕捉发展机会、增强收入流动性的关键要素。

年龄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负,年龄的平方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年龄与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呈“U”型关系,即随着年龄的增长,主观幸福感先下降后上升。农村居民幸福感转折点大致出现在37岁,这其中可能的原因是成年以后,人们逐渐面临结婚、生育、抚养孩子、照顾老人的压力,但到了“不惑之年”,这些压力逐步减轻,同时也拥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基础和家庭关系,更容易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与问题,对于生活的态度也愈加平和,幸福感逐渐提升。自评健康状况的估计系数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达到0.17。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直是阻碍农民脱贫、限制农村发展的一大问题,由于没有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与医保制度,农民害怕生病、也害怕治病。所以,身体是否健康对于人们的生活质量、生活幸福感有着重要影响。

中共党员的幸福感更高。这可能与党员身份能够为个人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源与机会有关。已有研究也表明,党员身份能够产生收入溢价,有助于提高个人以及子女收入,并且党员身份能够拓展个人社交网络,提升社会资本(刘和旺、王宇锋,2010)[3]。

个体经济变量中,绝对收入对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个人年收入每增加1个百分点,农民幸福感提升7%,说明绝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积极影响[4],这说明“Easterlin幸福悖论”并没有发生在我国农村地区,对于处于温饱线上下的农村人口来说,收入带来的边际效用还是比较大的。与个体经济状况相关的另一个变量是社会地位变动。社会地位提升会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幸福感,而社会地位下降会明显降低农民幸福感。并且,社会地位上升的影响为0.14,社会地位下降的影响达到0.19。这说明,人们满足感与获得感的来源很多是从比较而来。一旦社会地位下降,个体心理上就会很难接受,会对个人造成更消极的影响。另外,对CGSS2010-2015年数据进行初步分析也发现,有5137人,约64%的受访农村居民认为自己社会地位有所上升,他们的主观幸福感平均得分为3.87,而社会地位有所下降的受访者幸福感平均得分只有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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