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和:中国大国外交的政治学理论基础
2019年09月19日  |  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19年08期  |  阅读量:8211

当从思维上克服了“共名”引起的认知混乱之后,就可以更清晰地理解中国的民主政治与中国的大国外交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特别是一个崛起的中国形成自身关于世界政治历史发展和趋势的叙事来说,其意义至少有如下四点:

第一,国际关系中的民主首先要维护主权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独立性,如果主权和独立得不到维护,国际秩序就无从谈起,更不用谈国家治理中的基本安全保障。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干涉主义这些改变别国政治进程、损害他国主权和独立的行为是对国际关系中主权国家独立之民主的重大威胁。

第二,世界上的事由各国共同商量着办,这体现的就是国际关系中的民主。少数国家垄断和决定国际事务就违背和破坏了国际关系中的民主。“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要商量商量。国内的事要由国内人民自己解决,国际间的事要由大家商量解决,不能由两个大国来决定。”小集团政治、少数国家决定多数国家的命运和霸权主义都违背了国际关系中的基本民主原则。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就是要按照协商精神处理国际事务,将协商处理国际事务的方法和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减少强权政治和干涉主义对国家主权和国际秩序的危害,增强对国际事务的民主管理。 

第三,民主的国际关系建立在主权国家的责任基础上,而不是像一些政治理论所声称的那样,必须建立在某种特定政体的基础上。国际政治实践表明,国际关系是否民主与西方民主政体的范围大小并无必然关联,良好的国际秩序也并非必须建立在各国效法普遍西方政体的基础上,恰恰相反,良好的国际秩序建立在尊重各国国内政治差异的基础之上。事实上,西方民主本质上是一种对抗式制度体系,其外交行为以及这一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复制是否有利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在外交界和学术界一直存有疑问。因此,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形式的国家和政府都应当保持对他国及其内政的尊重、信守国际合作协议中的承诺、支持多边主义,这才是推进和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保障。

第四,对比中国大国外交中所说的国际关系民主化与西方学界、媒体和外交中所说的民主化,虽然共同使用“民主”一词,但是意义却有实质区别。这使得我们在思考中国大国政治外交的发展进程时,需要形成关于世界发展的独立叙事,而不是简单地套用别人的话语来理解世界,这是中国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知识体系构建中的本体议题。就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来说,在塞缪尔·亨廷顿和弗朗西斯·福山等人眼中,所谓的世界民主化浪潮是按照西方民主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进程来分期的。因而,冷战后一些地区出现的复制西方制度体系的政治转型过程就被视为一次“民主化”浪潮。这种关于世界政治的叙事模式遮蔽了20世纪以来世界政治中的很多进步政治运动。如果从国际关系民主本来的含义——独立、平等、参与、协商和责任来理解20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变迁的话,世界政治中的民主化可能呈现为另一幅图像。在20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中,得益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合力以及一些国家的声援和支持,一大批民族完成了独立建国的任务,极大地推动了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联合国成员结构的变化。在当代世界,随着更多国家政治自觉的增强,它们日益反对霸权主义和干涉政治、改革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机构中的代表权、坚持全球治理中的共商共建共享共治,正在塑造着一个新型的、民主的国际关系。因此,叙事的这种转换对重新理解战后世界政治史的本质是有启示意义的。


中国的制度体系与外交

考察一个大国的外交,还应观察其国内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形成了一套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其内涵包括CPC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治理制度、监督监察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外交制度等,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贯穿中国政治中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一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重要特征。这套制度体系是中国对人类制度文明的重大贡献。要想了解这套制度体系对中国大国外交的意义,就有必要从其整体精神、运行逻辑以及同当今世界其他流行制度体系的比较中予以揭示。

本文将按照对立制衡原则安排国家机构所形成的制度体系称为对抗式制度体系。在这套制度体系中,行政、立法与司法通常是分立的;在有的制度体系中,行政、立法机构可能是合一的,但是由于竞争性多党政治的缘故,议会和行政部门也并非总是一致;政治围绕政党对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的争夺来展开;利益集团政治滋生,各种利益集团或合法或非法地通过竞争性多党政治寻找政治代言人;地方之间形成排他性的竞争关系;选民被投票政治分割。之所以不像西方政治学理论那样将这套制度体系称为民主制度,是因为这套制度体系的精神是对立制衡。其中的对立制衡、部分反对部分、部分胜过部分、部分赢者通吃等都很难等同于民主政治的本来要义。因此,将这套制度体系称为对抗式制度体系,或许更能指明其原貌。

与之相对应,按照集中协调、合作协商、监督监察原理安排国家机构所形成的一套制度体系则称为合作协商的制度体系。在这套制度体系中,存在一个代表最广泛人民权益的政党或执政集团,行政、立法、司法、监督机构合作分工;制度体系不是建立在代表部分群体或者部分反对部分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整体代表的基础上;制度体系不是按照对立制衡原则来设计的,而是按照协商监督原则创设;通过选举和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统一民主,民主不是表现为部分反对部分、部分胜过部分、部分赢者通吃,而是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权益。

合作协商的制度体系构成了中国政治学理论中的制度体系知识,其与流行的被称为民主但本质是对抗的制度体系截然不同。这套制度体系致力于解决长期困扰政治学理论和实践的内政与外交相分离的难题。在对抗式制度体系中,建立在部分对立基础上的政治中充斥着内部对立、利益集团政治和政党轮替政治,难以保证外交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进而提高了国与国交往的外交成本,降低了彼此间的外交预期。对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来说,国家内部地方、派别、集团之间政治力量的此消彼长使得国际合作常受到国内斗争的影响,频遭挫折。在这样的国际政治体系中,人们对国际合作失去信心,难有较为长远的规划。比较起来,合作协商的制度体系能够比对抗式制度体系更好地解决内政与外交分离的难题。在对外问题上,不是多元多头,而是一致向外。在合作协商的制度体系与对抗式制度体系的交往中,前者的外交拥有较为稳定的国内政治支持和保障,对外政策更具连贯性和一致性,能够提供更为长远和稳定的预期和承诺,但是容易为后者的反复无常所困扰。在一个国际政治体系中,如果更多国家以合作协商制度体系为国内政治特征,而不是以对抗式制度体系为国内政治的特征,显然在逻辑上更有利于持久稳定的国际合作。

这里并不是要批评和否定那些接受对抗式制度体系的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制度体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本文只是从学理上剖析源自西方经验、一度被广为接受的所谓民主政治,对其对抗式制度体系的重新命名能够帮助人们进一步理解这一制度体系的内在局限。基于对抗式制度体系的概念,我们在审视当今世界政治时就能更冷静、更清楚地认识被美国政治学界和外交界引以为豪的几波民主化浪潮,它们的实质其实是对抗式制度体系的输出浪潮。与其说西方国家输出的是民主,不如说输出的是对抗式制度体系,这恰恰是导致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陷入治理赤字的一个重要制度因素。不少国家轻率地输入了对抗式制度体系,以为这样就可以转型为“民主”国家,却反而激发了国内政治的分裂、对抗甚至冲突,间接为外部势力放大、激化、利用其内部反对力量、干涉其内政提供了合法的制度渠道。

通过对比考察制度体系,可以进一步深入理解中国大国外交的国内政治基础。简单地说,就提供一致向外的外交政策和维持国际合作而言,合作协商的制度体系比对抗式制度体系要更为确定和有效。在中国的外交行为中,一旦国内制度体系选择了某项对外战略和政策,该战略和政策就会较为持久、连贯和稳定地得到执行。就参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而言,中国的合作协商制度体系在履约、遵约上要比对抗式制度体系更为稳定和持久,很少出现对抗式制度体系下由于党派斗争而轻率退出或者否定国际协议的现象。当代世界,人们对国际合作的信任和信心不足多少与对抗式制度体系的流行不无关系。进一步而言,在外交活动中,同合作协商制度体系的国家打交道,其确定性和预期性更强;同对抗式制度体系国家打交道,其外交成本会更高,可预期性则更弱。

国际政治学界对对抗式制度体系仍然缺少足够反思。当今,世界范围内的极端主义与一些主要国家内部政治中的极端主义几乎同时兴起。虽然不能断定对抗式制度体系是极端主义政治的根源,但是其确实助长了国内的极端主义政治,进而外溢到国际关系之中。这是当今世界应当格外关注和反思的一个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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