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加快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
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7〕1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加快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31日
广西加快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
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简称南向通道)是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以重庆为运营中心,以广西、贵州、甘肃为关键节点,中国西部相关省区市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通过区域联动、国际合作共同打造的,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南向通道,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际国内新形势对广西等西部省区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是促进平衡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西部和东南亚等地区互联互通水平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加快推进南向通道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南向通道的重大意义
建设南向通道,就是要激发我国西部地区现有基础设施潜能,整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特别是充分发挥广西对东盟陆海相连的独特优势,打通对内连接中国西北和西南地区,对外连接东南亚、中亚,并经中欧班列连接欧洲的南北大动脉,实现“一带”与“一路”的有机衔接。
建设南向通道,有利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紧密合作、共同发展,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有利于我国与东盟、中亚、东欧等地实现“五通”,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建设,加快形成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有利于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以物流畅通吸引产业集聚、驱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发挥广西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作用,提升广西在“一带一路”中的战略地位,构建“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阶段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规划愿景和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总体要求,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通过广西沿海、沿边连通“一带一路”的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将南向通道建设成为连接中国与东盟时间最短、服务最好、价格最优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
(二)阶段目标。
2018年底前,充分利用现有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补齐运力短板,着重打造贯通南北的海铁联运国际贸易物流主干线,巩固提升连通中南半岛的跨境运输线;开行北部湾港—重庆班列和北部湾港—新加坡、北部湾港—香港班轮3个“天天班”;北部湾港集装箱年吞吐量超过300万标箱;在我国西部地区建成5个以上内陆无水港,初步形成联通北部湾与西部主要城市的陆向协作网络;建成南向通道多式联运综合信息平台。
2020年底前,南向通道沿线铁路、公路、海港、口岸、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初步形成以海铁联运为主干线,公海联运、跨境公路运输、跨境铁路运输等一主多线的多式联运体系;建成北部湾港多式联运基地、南宁综合物流基地、凭祥跨境物流基地;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10个以上内陆无水港;海铁联运班列和北部湾港班轮实现常态化、规模化运营;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00万标箱,成为集装箱干线港和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为2025年实现千万标箱奠定基础。基本形成开放包容、高效便捷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
三、建设工作任务
(一)完善通道基础设施。
1. 完善铁路设施。加快南昆铁路百色—威舍段扩能改造、焦柳铁路怀化—柳州段电气化改造、黔桂二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钦州东—三墩铁路支线、钦州港—大榄坪支线联络线、钦州港—钦州港东电气化改造、南防线南宁—钦州段电气化改造、南宁—凭祥铁路平改立、防城港企沙支线云约站、合浦—铁山港铁路货运专线等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沿海铁路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2. 完善公路设施。加快推进银百高速(G69)广西乐业至百色段、靖西至龙邦段,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田林至西林(滇桂界)高速公路,松旺至铁山港东岸高速公路,以及崇左至水口段、防城峒中至东兴段、隆安至硕龙段等高速公路重点项目。(交通运输厅牵头;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3. 提升北部湾港集疏运能力。加快钦州港东航道扩建、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3#—5#泊位改造、钦州港20万吨级集装箱航道码头,防城港40万吨级散货码头、防城港40万吨级航道,北海铁山港深水航道和泊位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运营钦州保税港区汽车滚装码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牵头;海洋和渔业厅,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4. 完善重点口岸设施。加快凭祥(铁路)口岸升级改造;推动设立和建设南宁(铁路)口岸;加快东兴北仑河二桥口岸建设,争取2018年6月前通过国家验收并实现通车;加快龙邦口岸建设,推动升格为国际性口岸并扩大开放至那西通道。(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人民政府,凭祥市、东兴市、靖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构建多式联运体系。
5. 打造海铁联运主干线。与重庆、甘肃、贵州、四川、云南等西部省市共同打造经北部湾港的海铁联运线路,形成稳定、快捷、低成本、规模化、进出平衡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优先保障北部湾港—重庆班列和北部湾港—新加坡、北部湾港—香港班轮3个“天天班”运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6. 推动海铁联运集装箱班列常态化运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渝桂”班列实现每周3班,7月1日起,“渝桂”班列实现“天天班”;“兰桂”、“黔桂”、“蓉桂”、“滇桂”等线路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营;不断拓展与陕西、河南、新疆等中西部省区的合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7. 加密北部湾港国际班轮航线。自2018年1月1日起,北部湾港—香港实现“天天班”,北部湾港—新加坡港实现每周3班,11月1日起,实现北部湾港—新加坡港“天天班”;加密北部湾港至林查班港(泰)、胡志明港、海防港、关丹港等航班。大力引进国际班轮公司挂靠北部湾港,到2020年逐步形成区域性国际航运枢纽。(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8. 拓展公水海联运集装箱班车线路。支持南宁、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来宾、崇左等西江沿线城市和桂林、玉林、贺州、河池等节点城市开行到北部湾港的固定集装箱公路货运班车,将水路、公路货源与北部湾港集装箱班轮实现有效衔接,促进“广西货走广西港”。(交通运输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9. 扩大中越跨境公路运输规模。经广西边境口岸连通越南及中南半岛其他国家的跨境公路运输逐步实现规模化运行;积极推动恢复并加密中越跨境公路货运直通车。(交通运输厅牵头;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人民政府,凭祥市、东兴市、靖西市人民政府配合)
10. 推动中越跨境铁路集装箱班列运行。落实中越国际联运集装箱运输协议,2017年底前开行南宁—河内集装箱班列;加强铁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铁路口岸通关效率,为国内各省扩大中越跨境铁路物流提供优良服务。(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北部湾办、外侨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南宁市、崇左市人民政府,凭祥市人民政府配合)
11. 实现海铁联运与国际国内物流干线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与“渝新欧”、“蓉欧”、“郑新欧”、“兰州号”、长江水道等无缝对接,探索推动开通中欧(广西钦州)班列。(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北部湾办,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12. 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完善中国—东盟(钦州)冷链分拨中心、钦州保税港区国际冷链中心、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国际智能冷链产业园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发展海铁联运冷链标准箱业务;推进北部湾港与“百色一号”冷链专列衔接,开通钦州—重庆冷链班列。(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商务厅牵头;农业厅、交通运输厅,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建设物流基地与内陆无水港。
13. 建设北部湾港多式联运基地。加快推进钦州港东站集装箱中心站、钦州港东站铁路站场扩容和场港快速连接通道、钦州港综合物流园、鹰岭铁路分区车场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2018年完成主体工程,突破北部湾港多式联运瓶颈。(钦州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配合)
14. 建设南宁综合物流基地。加快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南宁沙井铁路货运中心、玉洞铁路货运站、南宁空港物流产业园等重大项目,推动公路港项目建设,将南宁市打造成为多式联运的综合物流枢纽城市。(南宁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配合)
15. 建设凭祥跨境物流基地。加快完成友谊关—友谊口岸国际货运专用通道升级、凭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和浦寨、弄尧新通道等重大项目。(崇左市人民政府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凭祥市人民政府配合)
16. 建设北部湾港内陆无水港体系。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区内城市,重庆、贵阳、兰州、成都、昆明、西安、郑州、乌鲁木齐等中西部城市,以及东南亚、中亚国家主要城市的重点物流园区、重要产业集聚地建设内陆无水港,增强北部湾港的组货能力。(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组建和培育多式联运主体。
17. 培育多式联运龙头企业。鼓励区内龙头企业建立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运营平台,重点吸引渝黔陇川等西部地区和新加坡大型物流企业,联合铁路部门打造南向通道多式联运龙头企业,共同孵化通道服务产品。(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国资委、北部湾办,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配合)
18. 引导建立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和各领域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铁路货运企业、港航企业、公路货运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综合物流服务企业、信息平台企业、多式联运装备制造企业和多式联运科技、金融服务企业联合建立南向通道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资源共享。(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沿海铁路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19. 开展现代物流企业大招商。大力引进国际知名物流企业、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和重大物流项目,提升全区物流现代化水平。(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
20. 制定南向通道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制定南向通道多式联运提单互认标准与规范,建立“一票制”、“一口价”联运服务模式,实现全程“一份合同”、“一个承运人”、“一种费率”、“一单结算”、“一次托运全程运输”。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所有经防城港、北海港转钦州港的集装箱货物按经钦州港同一价格收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物价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等配合)
21. 提升南向通道运营企业服务水平。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新标准、新流程,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明显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资委、质监局、物价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等配合)
22. 加强物流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制定全区物流服务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港口、铁路、公路、航空、口岸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自治区质监局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物价局配合)
(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23. 深化“三互”大通关合作。按照《渝桂黔陇海关、检验检疫支持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形成的共识,建立常态化会议沟通、联合调研、通关联通、风险联控、业务专项工作协同等机制,共享优势、共解难题、共担责任,推动沿线各省区市关检“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全面推进国检试验区建设。推广应用旅客自助通道和车辆出入境快速查验系统,实现口岸智能管理和自助通关。(南宁海关牵头;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配合)
24. 推动物流监管一体化。全方位拓展口岸物流通道,促进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加快推进渝桂黔陇四省区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流转的便捷管理模式和国际中转货物的便捷通关通检机制。研究跨境货运直通车等监管措施。(南宁海关牵头;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公安边防总队配合)
25.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联合渝黔陇等省市,加快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化建设,实现省际互联互通。组建广西电子口岸公司,统筹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与运维。探索与新加坡合作以企业对企业(B2B)形式推动与东盟国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商务厅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配合)
26. 推动“两国一检”试点。在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下,与越南谅山省共同推动友谊关—友谊口岸“两国一检”试点。在中马“两国双园”联合合作理事会机制、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合作机制下,加强与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海关合作,积极推动双方企业通过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探索实现新型通关便利化。(商务厅牵头;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崇左市、钦州市人民政府,凭祥综合保税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配合)
(七)建设智慧物流体系。
27. 建设多式联运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和重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信息服务、贵州大数据产业、甘肃面向中西亚信息联通的数据优势,搭建多式联运综合信息平台,促进车、船、货等高效匹配,实现“一站式”服务。(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配合)
28. 打造经贸大数据平台。聚合各方权威数据与平台大数据,促进物流体系和生产体系、流通体系的有效对接,形成互通共享的国际贸易大数据服务平台。(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配合)
29. 搭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物流信息平台。整合中国与东盟各主要港口码头、货主、集装箱运输企业、货代、船代、口岸通关等资源,提供互联网智能物流服务。(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北部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配合)
(八)创新支持政策。
30. 制定自治区扶持政策。在价格、土地、金融、人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整合各部门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南向通道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3年的培育期,全力促进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为特征的现代物流业发展。(财政厅、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金融办、物价局、地税局、国税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
31.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策。
——争取将南向通道正式纳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框架。推动中新两国国家层面正式签署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合作框架协议。(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外侨办配合)
——争取将南向通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国家“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等进行有效衔接并优先获得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争取南向通道专列运价下浮4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物价局配合)
——争取将南向通道海铁联运、公海联运等多式联运项目列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配合)
——争取将北部湾(钦州)港列为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和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南宁海关,自治区国税局,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争取将南宁市、钦州市列为国家物流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将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和钦州保税港区列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将南宁空港经济区列为国家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宁市、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争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平台对南向通道重点项目的支持。(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32. 协同新加坡加快南向通道建设。推动新加坡加密到北部湾港的班轮航线并给予价格优惠。加快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建设。合作开展国际金融、通关便利化、人才培训交流等。(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侨办、北部湾办、金融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打造南向通道品牌。
33. 在国内和境外重点地区举办推介会。联合南向通道沿线省区市,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际重大展会以及赴我国西南、西北、中部地区和东盟、中亚、东欧重点国家举办南向通道主营线路产品推介会等,扩大南向通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商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外侨办、北部湾办,广西博览局,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配合)
34. 扩大国际贸易和双向投资。依托南向通道,进一步发挥广西对东盟合作的桥头堡作用,推动沿线省区市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境外展,联合各省区市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召开贸易投资对接会,扩大国际贸易和双向投资,为南向通道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商务厅、广西博览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外侨办、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配合)
35. 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对南向通道运营线路、优惠政策、建设成效等进行宣传推广,打造南向通道知名品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外侨办、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南向通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商务的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国资委、北部湾办和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海事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部门和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统筹部署南向通道建设战略规划和工作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厅,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协调、督查等工作,完善自治区各专责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对应国家部委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对南向通道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商务厅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夯实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渝桂黔陇合作机制,建立省级、厅局级、企业间三个层面常态化联合工作制度,健全重大事项议定机制、日常沟通机制和具体工作推进机制。适时邀请四川、云南、新疆、陕西、河南等中西部省份和新加坡之外的其他东盟国家加入合作机制。争取并落实南向通道沿线各省、各国(或各地区)给予对等政策支持。(商务厅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大资金支持。2018—2020年,对南向通道多式联运运营主体,自治区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将广西加快推进南向通道建设物流扶持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列入2018—2020年南向通道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项目,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要优先安排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金融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强化人才支撑。引进国际国内物流中高端人才;鼓励区内高校设立物流专业;建立“南向通道多式联运发展智库”;举办全区现代物流专题培训班;加强与新加坡、香港、重庆等物流先进发达地区的人才培训与交流,特别是利用新加坡在国际航运、物流方面的先进理念和培训资源,提升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专业水平和经营能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教育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强考核督办。科学分解南向通道建设任务,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建设方案有效实施。对南向通道重点项目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和即时督查。创新国有企业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对承担和完成南向通道重大目标任务的龙头企业进行单独考核并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