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2019年02月22日  |  来源:中国政府网  |  阅读量:8965

(七)强化金融管理中心功能,服务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和风险防范。

服务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支持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开展买方信贷和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等业务。

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支持个人薪酬、赡家款等人民币跨境结算。

推动金融业深度融入国际市场。支持在京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在京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允许合格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业务资格。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范围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北京市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包括境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支持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产品参与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鼓励包括国际知名投资机构在内的创业投资机构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

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境外市场挂牌融资。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自然人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支持发展产权交易、机构间私募产品交易等市场,支持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运营稳健的在京外资法人银行申请参与公开市场交易。

深化金融创新领域国际合作。支持设立金融科技、绿色金融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金融科技创新,积极发展碳交易和环境权益融资,开发绿色融资工具,支持企业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外资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推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允许外资银行参与进出口通关缴税和关税保函业务。推进企业增信担保、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和关税保证保险改革,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试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

构建多点支撑、功能完善的金融开放空间格局。西城区着力强化国家金融管理和服务功能,聚焦人民币国际化、金融科技、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积极承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任务;在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及建设规划的框架下,加强债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监管“沙盒机制”,促进金融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海淀区着力强化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功能,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推进中关村资本项目便利政策实施。东城区和朝阳区着力打造国际金融开放前沿区,加大对外资金融机构吸引力,推动金融业开放成果率先落地。东城区围绕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在文化金融政策创新方面先行先试。丰台丽泽金融商务区着力打造新兴金融功能区,重点建设专业性市场,发展专业性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性金融服务。石景山区以北京保险产业园为核心,加快建设国家级金融产业示范区。房山区以金融安全小镇和基金小镇为载体,打造有吸引力的特色金融聚集区。顺义区以首都产业金融中心为平台,着力发展产业金融和离岸金融。

(八)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服务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优化服务供给。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旅游等领域。实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以中医养生保健等为重点,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并在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收费项目和确定收费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支持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业务,实施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试点政策。在符合现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口部分医药产品。研究完善市内免税店税收政策。创新对无人超市(便利店)等新业态的监管模式。探索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分享经济,吸引分享经济总部企业在京发展。

(九)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北京市先行先试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服务业相关开放举措,探索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外商投资准入,提升对外开放承载能力。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机制,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登记事项,创新外资项目落地机制。建立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规范化。出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完善非金融类境外投资企业(项目)备案“一口受理”平台功能,优化境外投资全程监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为符合国家政策方向的境外投资开辟“绿色通道”,推进真实合规的境外投资便利化。探索在境外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服务中心,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拓展中国(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至加工贸易保税、跨境电商、服务贸易等领域。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研究进一步放宽或取消限制措施。提高与服务贸易相关货物的暂时进口便利化水平,探索拓展暂时进口货物单证制度适用范围,延长单证册有效期。出台支持以高端离岸服务外包为代表的新兴服务出口、重点服务进口等服务贸易政策。探索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落实统计监测制度。推进报关委托书等相关环节的无纸化,推进贸易领域证书证明的电子化管理。规范和简化进出口许可证等办理流程。进一步推动海关预裁定,增强结果可预期性。强化综合执法,开展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

全面优化改进政务服务。支持在京先行先试政务服务等领域改革举措。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和北京诚信“营商环境四大示范工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在企业注册领域,创新“e注册”申请模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申请方式,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大幅提升开办企业效率。探索简化企业变更登记手续,以信用承诺制为基础,进一步精简变更登记中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性文件。探索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拓展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设立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等各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商标注册、咨询及质押服务。支持企业商标海外布局,加强商标海外维权保护,逐步形成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加大政府失信专项治理力度。加强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集成,构建重点领域企业数据库,建立政策措施清单,加快推进“开放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打造扩大开放示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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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产业投资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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