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 :中西形而上学复兴面临的挑战
2020年12月01日  |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  |  阅读量:7135

比较而言,中国形而上学传统虽然也像西方形而上学传统那样富于非认知方面(包括信仰方面)的神秘魅惑,许多情况下甚至更为浓郁,却没有陷入类似的窘境。原因很简单:它尽管也有想要如实描述形而上存在的认知动机,却几乎没有确立不带非认知目的地单纯追求明晰确定的真理知识的科学态度(这也是它没有像西方形而上学传统那样始终与认识论密切结合的内在根源),反倒还自觉彰显了自身“玄之又玄“”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典型特征。所以,与西方形而上学传统总是在两类不同需要的张力对抗中拼命挣扎却又无力自拔的情况不同,中国形而上学传统一直是在非认知需要统辖认知需要的效应下自得其乐,并不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有什么问题。至于它从 20 世纪以来面临的理论挑战,则是来自西学东渐的外部压力:当人们依据西方哲学追求明晰确定的真理知识的评判标准审视中国形而上学传统的时候,就会觉得后者似乎不大符合“基于认知需要、遵守形式逻辑”的西式学术规范。前些年有关“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讨论,主要就是围绕中国哲学是不是应当合乎这种舶来之“法”的话题展开的[13]。

有鉴于此,即便在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引入了非认知需要、经历了异化演变、因而如同中国形而上学传统一样充满神秘魅惑的时候,我们对两者的比较对照也应当考虑到它们在哲理精神方面的种种深度差异,却没有理由将二者随意混为一谈。这里再以形而上学一词在中西语境里具有的那种强调永恒不变、机械静止地看问题、因此与承认现实世界运动变化的辩证法相互对立的衍生语义为例。在西方传统中,形而上学的这一面可以追溯到巴门尼德凭借存在与思维的同一性强调的理性化永恒不变那里(能够感知的运动变化则被当成了非存在),后来的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更是以近乎几何学的逻辑演绎方式,理性而独断地推演出了整个世界永恒不变的普遍规律。相比之下,在中国形而上学传统中,董仲舒等人主张的“天不变道亦不变”却明显偏重于现实社会政治秩序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因此,中国的形而上学既不是从逻辑思维的理性角度出发的,也没有完全排斥对立统一、现实矛盾、运动变化的因素,所以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西方语境里旨在否定矛盾变化的“形而上学”。毋宁说,中国形而上学传统的模糊笼统、神秘玄妙,恰恰还与它在某种程度上片面夸大了运动变化、忽视了相对静止有关。

四、复魅还是祛魅

倘若以上关于中西形而上学传统是如何殊途同归地负载非认知魅惑的讨论可以成立,当前的复兴努力就要面临某种涉及两类不同需要的严峻挑战了:这种努力是以“复兴即复魅”的方式回归两类不同需要不分你我地缠绕在一起的现成传统呢,还是以“复兴即祛魅”的方式溯源到为知识而知识的单纯认知需要的初衷那里,凭借悬置非认知需要的价值中立态度探究存在问题,从而为各种涉及这个问题的理论研究奠定一个以往缺乏的普遍抽象的概念基础?反讽的是,无论我们选取哪一条途径,似乎都会让重建的努力陷入自败的境地。

先来看回归现成传统式的“复兴即复魅”。一如既往地继续维系两类不同需要的交织缠绕,表面上看好像是无需劳神费心的轻松惬意,照着前圣先贤的既定见解讲就是了。但撇开这种重建势必匮乏创新的缺陷不谈,它还会面对另一些难以克服的巨大障碍:倘若引入了因人而异的非认知需要,由此预设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应然性立场,我们岂不是首先要为复兴历史上的哪一种形而上学理论伤脑筋吗?中国的还是西方的?如果是中国的,儒家的还是道家的?为什么不选墨家或佛禅的?如果是西方的,笛卡尔的还是康德的?为什么抛弃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的?要是因为选择困难的缘故不加辨析地对它们全盘接受,又该如何调和它们之间原本围绕种种非认知价值负载展开的几乎是没完没了的规范性歧异纷争呢?更重要的是,既然中西形而上学传统都不否认自己的高深莫测、玄之又玄,以照本宣科的复魅方式重建它们的意义究竟何在呢?难道不会再次落入分析哲学业已指出的“说不可说”泥潭吗?这样又怎么可能为哲学研究步入新天地打下一个明晰确定的理论基础呢?在试图复兴中国形而上学传统的情况下,我们更是会面临一个孤立封闭还是开放进取的两难困境:如同“中国哲学合法性”的讨论所表明的那样,重建后的中国形而上学要是依然没有解决两类不同需要的交织难题,照旧充满以往积淀下来的那些带有本土文化特色的非认知魅惑,它何以在现代化氛围下发挥正面的效应并走向世界,而不是像以往那样长期局限于本土文化的小圈子里呢?结果很可能是形而上学的传统尚未得到复兴,我们已经因为一些永远说不清楚的复魅问题先闹得焦头烂额、无暇旁顾了。

再来看溯源到古希腊初衷式的“复兴即祛魅”。如果我们能像亚里士多德的洞见所要求的那样,单纯基于认知需要而悬置所有非认知需要,把求知的关注点完全聚焦在厘清普遍抽象的存在概念上,仅仅如其所是地描述所有事实的存在真相(它们的“是”“有”“在”是怎么回事或什么意思,非价值事实和价值性事实分别具有的“是”“有”“在”有哪些异同之处,人们是通过怎样的认知行为描述和理解它们的“是”“有”“在”的,等等)。自然就能摆脱中西形而上学传统魅惑缠身的尴尬处境,让我们关于存在概念的哲理研究具有如同自然科学那样的严格科学特征,并使其作为其中的一门分支重新回归科学的大家族,不仅为其他方面的哲学研究(包括人生价值方面的规范性研究)提供纯认知的实然性支撑,而且也为各门科学有关具体存在的理论研究铺好一块明晰确定的概念奠基石[14]。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要面对一道棘手的难题:这种有关存在概念的哲理研究是不是仍然有资格以形而上的第一哲学自居,乃至不可一世地凌驾于各门具体科学以及其他哲学分支之上呢?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它的研究对象尽管的确是形而上或超感性的普遍抽象存在,却又像数学等学科旨在研究的超感性普遍抽象存在一样,始终寓于形而下或感性的特殊具体存在之中,所以并不具有凌驾于这些特殊具体存在之上的优越意味,当然也就不应当再享有亚里士多德曾经赋予它的第一科学的特权地位,更不应当打出形而上学的吓人旗号装门面了。毋宁说,它只是一门单纯基于认知需要考察普遍存在概念的哲学分支,并且如同本文的讨论可以表明的那样,还应当建立在人生哲学针对“需要”这个原初起点展开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15]。

不仅如此。在中文语境里,这种有关存在概念的哲理研究其实也不再有必要号称本体论了,理由是本体二字如同形而上一词一样,也被潜移默化地赋予了本根、实体等终极崇高意味,尤其带有想在“本末体用”的对照中凌驾于末枝、应用之上的褊狭意向,扭曲了这种哲理研究只是试图从普遍性视角探讨用来指认事实之“是”“有”“在”的存在概念的基本使命。所以,简单直白地把它叫做存在论似乎更贴切一些:它专注于从认知视角分析存在概念(因此也将批判性地继承西方本体论总是与认识论直接相关的传统),即便在探讨存在与非认知需要的实然性关联时,也将所有的非认知需要悬置起来,避免给存在概念附加任何非认知意蕴。当然,这种存在论同样没有理由享有第一科学的特权地位。归根结底,在科学领域,任何分支的任务都是从不同角度单纯基于认知需要指认事实的存在,虽然会有认知秩序上的先后区分,却不会因此呈现出高低优劣的非认知等级,所以谈不上哪一门学科更终极更神圣更崇高。我们作为研究者虽然有理由以干一行爱一行的方式偏爱自己研究的学科,却没有理由就因此把它置于其他学科之上,更不可随意贬抑其他学科的认知价值。

显然,按照两害相权取其轻的人性逻辑,溯源到古希腊初衷式的“复兴即祛魅”才是我们应当选择的正确途径:尽管它会自败地取消形而上学这个不仅多余而且扭曲的名称,使之在哲学领域销声匿迹,却又能别开生面地赋予有关“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理论研究以崭新的生命力,使之以存在论的科学形式重新自立于哲学之林。更重要的是,以这种“复兴即祛魅”的方式将形而上学转型为科学的存在论,还有助于我们成功地完成哲学自身的祛魅历程。

众所周知,祛魅是韦伯提出的一个涉及“现代化即理性化”的历史氛围的核心理念。虽然他没有看到祛魅的实质在于以悬置非认知需要的科学态度祛除非认知价值需要诱发的神秘魅惑,而仅仅将其主体归结为合乎逻辑的理性思维,虽然他在“诸神之战”的语境里还有点舍不得那些与科学之真相对立的善、美、神的终极价值,但作为一位有深度的思想家,他毕竟清醒地意识到了科学祛魅的大势所趋和重要意义:倘若哪个领域尚未完成祛魅的历程,那个领域就仍然停留在前现代的历史阶段[16]。就此而言,在科学已经或多或少地祛除了各种具体理论研究中的种种魅惑后,现在显然轮到哲学来履行自己在现代化背景下理应完成的祛魅使命了,其矛头恰恰应当首先指向形而上学。

毋庸讳言,在哲学的各门分支里,尤其在伦理学、美学、宗教学这些非认知价值负载本来就很浓郁的学科里,都存在大量由于非认知需要的参与所造成的神秘魅惑,长期以来严重妨碍了它们在实然性层面追求真理知识、在应然性层面确立正当理念的理论努力。不过,比较而言,形而上学中的神秘魅惑无疑是最严重的。如前所述,它的原初使命是从纯认知视角考察普遍抽象的存在概念,却在非认知需要的干扰下赋予了认知维度上的事实存在以非认知的价值意义特别是优越崇高的神性意蕴,结果导致它围绕存在展开的实然性研究越来越背离科学的道路,其典型表现就是:由于维特根斯坦业已指出的“说不可说”的严重缺陷,这门学科长期以来充斥着许多看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却远离现实和不合逻辑、因此总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大词空话,尽管不知道意义何在甚至原本没有多少意思,但又好像能以莫名其妙的方式潜含微言大义,借此掩饰自己没法把事情讲清楚的无能为力。不幸的是,直到今天,这类靠着闪烁其词渲染神秘魅惑的现象,还不时地在某些想为这样那样的具体理论研究提供形而上学基础的努力中显露踪迹,结果把它们变成了不接地气的象牙塔。撇开由于将“不可避免”误解成“不可抗力”所生成的“不受因果必然制约的自由意志”等玄虚话题不谈,像先天、先验、超验这类支撑着形而上学话语的晦涩概念也是鲜明的例证:无论当初的发明者还是后来的阐释者都很难说明它们是什么意思,彼此间有哪些异同,结果是,虽然它们在哲学论著里频繁出现,却对解决问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更谈不上达到第一哲学要求的明晰确定了,反倒经常把初学者带到不知所云的沟里。就此而言,不管是谁试图把自己认定的价值理念建立在这样稀里糊涂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结果都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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