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社会处理族群与国家关系的模式研究
2020年10月21日  |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京)2020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  阅读量:37318

英国的模式在欧洲其他国家相继出现。截至2016年法国有570万穆斯林人口,占总人口约8.8%,是穆斯林人数最多的欧洲国家。其次是德国,约有500万人,占总人口6.1%[13]。尽管欧洲各国对移民,特别是穆斯林移民的政策较宽松,但多数穆斯林对所在国的国家认同却遭遇来自内外两方面的阻力。一是主流社会排外势力对穆斯林等少数族群的排斥。二是穆斯林移民族群相对聚居于城乡接合部,主要生活在自己的文化环境里,形成文化内闭,失业率高、收入低,处于社会底层,社会融入能力不足。由于内外两方面原因,宗教成为这个族群在“新的家园”抱团取暖的载体,进一步阻断了这个群体对基督教社会的融入,从而导致这一族群对主流社会的融入严重不足。虽然穆斯林文化已经嵌入欧洲基督教社会文化中,但是这种嵌入,“并不是欧洲国家主流社会的组成部分,而是与欧洲国家的主流社会分裂的、并行的‘平行社会’”[11]。

与此对应,近十几年来,涉及穆斯林文化与基督教文化冲突的暴力恐怖事件在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相继出现。欧洲各国实施的包容性多元文化政策遭遇社会分裂的挑战。在此背景下,英、法、德等国领导人先后宣布其多元文化政策失败[14]。

笔者认为,英、法、德三国在坚持公民个体平等前提下,采取的多元文化政策实践,在保护各族群文化独特性的同时,也在社会上形成一个个文化孤岛,进而发展成社会结构上的隐形族群区隔,以至于原是单一基督教文化的国家社会,日益呈现为“文化大拼盘”的景观。这种“文化大拼盘”现象,是否可以通过时间,最终自发自觉形成一个“族群大熔炉”社会,目前尚不乐观。同时,主流社会对外来移民的公民建设也存在矛盾心理,因共同文化和共同利益认同不足,移民族群对成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等的身份认同还处在游离状态,具有不确定性。

与欧洲自由放任的多元文化政策不同,加拿大在20世纪80年代积极推动不同文化群体克服文化障碍,共建加拿大社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积极推动“公民型”多元文化建设;迈入21世纪进一步推动“整合型多元文化建设”[15],努力打破各个文化集团之间的“区隔”,促进不同文化群体交流互动,推动文化共享。总体上看,这一政策培养了社会宽容精神,使得加拿大社会的族群结构和社会结构呈现“分”而不“裂”,“动”而不“乱”,“多”而不“散”的多维效应。

总结世界各国的多元文化政策实践,可以看出,多元文化政策如果只停留在承认、尊重和保护文化差异性,而没有同步推进文化间、文化和社会交流交融,并在此基础上内生出社会共享价值观的话,这种多元文化政策不足以维系国家统一、社会和谐,也难以促进族群间的国民(公民)心理认同。

国族一体化政策

国族③一体化是协调族群多样性与国家一体化建设张力的第三种模式,即寻求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合一。从上文探讨中可以看出,多元文化注重保持各族群文化的独立性,反对政府扶持强势文化,各族群文化平等共处,多样共存。国族一体化则完全不同,强调尊重族群文化差异,但注重社会共有文化建设;强调各族群文化相互学习、交融一体。

从民族政治学的角度看,国族一体化既不同于同化,也不同于融合。有学者称之为“民族整合”[16]或“国族整合”[17],它是对欧洲传统单一民族国家观和多元文化主义的否定。近年来许多学者关注了世界上一些国家进行的“国族”建设。比如陈建樾评估了美国国族建构的历程,认为美国的国族建构就是建设美利坚公民共同体,但种族观念和种族偏见现在是而且将继续是美国生活中的事实,美利坚国族的整合还远未完成[17]。韦平分析了2001年以来英国社会推出的“共同体凝聚”政策,认为这种凝聚政策主要是英国公民身份认同,但共同价值观认同还比较模糊[18]。大多数学者认为,国族一体化政策起源于墨西哥,后逐渐被许多拉美国家所效仿,现在普遍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借鉴。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对“国族一体化”有不同理解,美洲国家认为是政治上平等,欧洲国家认为是不同族群之间相互的文化承认。

总体来看,各国的“国族一体化”整合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家推广通用语言文字。语言沟通是深化情感的载体,没有语言的统一,公民难以形成统一的相互认同感。拉丁美洲大多数国家都强调用统一语言的方式,促进族群间文化交融一体。二是破解族群社会区隔,不仅用行政手段推动各族群混居杂居,而且在公立学校推动各族群交融式学习,在社会领域努力打破就业、社会公共生活的族群区隔。

人们通常倾向于将美国协调族群文化多样性与国家建设张力的“大熔炉”模式,归到多元文化政策类型中,实际上,美国的族群政策与欧洲各国及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政策有很大区别,政策重点在引导移民族群社会融入,具有强烈的“一体化”导向。

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提出“肯定性行动”,即对黑人、西班牙裔、印第安人(后来扩大到妇女)等弱势族群在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予以照顾和扶持,并逐渐扩大到其他移民族群。这一政策实践对改变少数族群社会边缘地位,推动各族群、各阶层广泛参与美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全面融入美国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在“肯定性行动”的推动下,美国的少数族群、移民族群在国家建设方面,保持了较高认同感和向心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美国境内所有的族群,都保持了较高的宪政认同。不论基督教文化群体还是伊斯兰教文化群体或其他文化群体,都认同并遵从美国宪政体系。二是所有族群都认同通过公民个体政治参与,实现公民的社会价值。美国也有族群矛盾,但各族群的政治斗争是围绕美国宪法赋予的各项公民权展开的,致力于宪政在各族群成员的落实,目的是维护公民权,而非分解现有政治价值和宪政体系,更不谋求分裂国家。三是在公共文化价值引领下,族群共同体逐渐去政治化,走向完全意义上的文化共同体。许多学者认为基督教是美国政治的文化底色,显然各族群认同这种文化底色,认同这种基督教政治哲学的文化引领。在这种共同价值引领下,多元共存的“亚文化群体”在社会上可以自主发展。

新加坡的“国族一体化”模式得到学者们普遍认同。根据《新加坡年鉴(2006)》,在新加坡约360多万居民中,华人占75.2%,马来人占13.6%,印度人占8.8%,其他欧亚各族后裔约占2.4%[19]。新加坡国族一体化整合的主要方式是:第一,淡化族群意识,强化国家认同。一方面保证各族群在政治经济上一律平等,不给任何族群以特殊地位和权力;另一方面,在政治和法律上并未明确地把新加坡国民划分为不同民族,而是统称为“新加坡人”。第二,大力培育“共同价值观”。自从1988年吴作栋提出培育“国家意识”,1991年新加坡政府发表《共同价值观白皮书》以来,新加坡社会经常搞各种“运动”,夯实新加坡人的共有价值观,培养“新加坡人”认同。第三,用行政手段推动各族群混居杂居。20世纪60年代以来新加坡政府开始实行“居者有其屋”的组屋计划。现在大约87%左右的新加坡人住在政府组屋。为了促进族群和谐,新加坡政府采取抽签制方式,确保每一座组屋都有比例均衡的各族群居民,鼓励各族群居民之间互相交往。第四,打破族群语言和教育等社会区隔。新加坡政府规定的官方语言有4种,即英语、华语、马来语和泰米尔语,另外还有10多种生活用语。其中,英语为行政用语,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马来语为其国语。新加坡在英国统治时期,分别建立了英文学校、华文学校、马来学校、印度学校四种类型。独立后政府将4种学校合并,推行“双语”教育,各族群学生除了学习和使用本族群的语言外,以英语为共同语言,通过推行共同的语言,来培养共同的感情。

在上述各项政策联动推动下,新加坡各族群开始经历磨合、碰撞、共存过程,在培育、发展共识和认同中良性互动,进而实现了在“共同价值观”引领下的多族群平等与尊重、圆融与和谐,最终构建起“一体多元”的新加坡认同。

相对于多元文化政策,国族一体化模式也承认并尊重各族群多元文化,但国族一体化模式,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注重培养不同族群的国家共有价值认同,通过多种制度和政策的有效配合,加强不同文化间的沟通与相互认同,推动社会和文化的整合。一体化模式还强调不同族群之间团结和睦,并通过制度和政策过程来促进不同族群间相互接近,交流互鉴,从而趋向合一。就促进族群团结和睦而言,一体化政策比多元文化政策更积极、更主动,在新加坡的案例中显示出积极的成果。

基于族群因素的区域自治政策

基于族群因素的区域自治是协调族群多样性与国家一体化建设张力的第四种政策模式。近现代以来,无论是西欧民族国家的创建还是亚非拉国家的独立运动,都面临一个问题:一方面民族国家以传统的族群为基础建构,另一方面,并非所有族群都能成为民族国家的主角,即使是以族群为基础打造的民族国家,也因族群边界与国家地理边界并非绝对吻合,一国内的主体族群往往成为另一国内的少数族群。这些不属于“建国”族群的少数族群,或由于与族源国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或在地域、文化以及主观愿望方面存在独立建国的可能性,或因坚守族群文化而与主流社会存在一定隔膜,从而导致少数族群与本国的国家建构之间存在某种张力。为化解这种张力,许多国家采取了基于族群因素的区域自治政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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