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如何看待美国对中国的金融制裁
2020年09月17日  |  来源:植信投资研究院  |  阅读量:9435

中国可以做些什么?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判断,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美国发动对中国全面的金融制裁可能性并不大,但有可能执行“先选择打击个别实体,再逐步扩大打击范围,逐步将中国排除在美元体系之外”的策略。近期不断爆出的美国针对于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制裁,可能是其策略的具体表现。金融制裁和反制裁可能成为下一阶段中美摩擦的主战场。因此,中国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一是做好思想上和战略上的谋划。美国对外金融制裁已经成为打压对手的战略性和系统性工具,这是美国长期形成的主导性优势。而国内对此研究还停留在较为宏观和粗线条的层面,对于美国所谓的“聪明的制裁”理解尚待深入,认识上的不足很有可能导致战略上的误判和战术上的被动。所以,首先应该从思维层面上提升对美国金融制裁目的、手段和条件等方面的认识,同时做好相对应的战略规划,制定多种战术应对预案并达到动态最优安排。

二是制定相应的“阻断法”。“9.11”事件后,美国加强了“次级制裁”和“二级存储”的管理,严重侵害了欧盟的利益,欧盟为此制定了“阻断法”,以法律形式不承认美国域外管辖对本国企业的适用,以此降低美国金融制裁的不可预见性和随意性。建议中国学习欧盟,也制定类似“阻断法”的法律,同时前瞻性地研究可能遭受制裁的中资企业类型和所处领域,针对性地做好预案。

三是开展一定程度的反制动作。理论上动态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以牙还牙”,但不是最优解。而放到中美两国关系上,则体现为中国“不惹事但也不怕事”。美国金融制裁中国是无理的,中国理应予以反制,但程度应该相应控制,主旨在于打疼美国,使其纠正错误行为。应尽快制定相应的中国对美金融反制的清单,随着时间和摩擦发展而动态调整。

四是争取欧洲的观望和中立。中美摩擦,欧洲的态度非常重要。由于在经济上中国对于欧洲很多国家都十分重要,如果不涉及到欧洲的利益,欧洲各国大概率呈旁观态度。当前,中美之间有矛盾,欧美之间的关系则较为微妙,可能呈现出部分认同、部分对抗的状态。所以,中国应该进一步扩大与欧洲的经贸往来,加强中国对欧洲的利益联系,以此争取欧洲在美国金融制裁中观望,或至少是中立。

五是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尤其是金融市场和行业的开放力度,以增加对各国金融机构的“粘性”。市场开放度越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伴随经济发展就能更好地实现中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大而不能走”的效果。以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规模和管理能力,不必担忧外资金融机构加大力度进入市场会带来冲击和压力。下一阶段的开放,应该更加侧重于金融开放领域中金融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同时更好更快地建设和完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以现代技术更新传统金融运行模式,形成更加高效的有利于我国的全球金融网络。

六是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人民币国际化可能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通过完善人民币支付清算体系,进一步发挥人民币在中国对外经贸往来中的跨境使用,一方面可以在美国金融制裁之时进行缓冲,另一方面也是未来国际货币多元化发展的方向。具体举措包括:鼓励外贸、投资中加大力度使用,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国家;促进中资银行全球布局,更加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完善人民币CIPS系统,更大范围地在全球落地;扩大与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之间的交流,促进全球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加强与主要经贸合作经济体货币当局的联系,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

七是适当增加美元外债,尤其是对美国的债务。当被制裁国拥有制裁发起国货币的资产和负债相等时,后者对前者的全面冻结资产就基本失去了意义。因为此时被制裁国可以如法炮制,冻结制裁发起国的资产,且规模基本相当。仅从官方相关的统计可知,我国目前至少有1.8万亿美元以上的净外汇资产;这还不包括在境外金融机构中存放的规模庞大的私人财产。而这些外汇资产中50%以上应该是美元资产。为避免中国外汇资产尤其是美元资产敞口过大,未来可以适当增加对美元债务,尤其是对美国的债务。这在美国对中国实施金融制裁时可以发挥“筹码”的作用,使美国实施对中国的全面金融制裁时不得不有所顾忌。今年以来,中国的外债增长较为明显,有人为此忧心忡忡。我认为这可能不是坏事,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海外资产的安全性。

八是合理安排和有序管理对外投资。当前逆全球化过程正在展开,跨国投资必然会遭遇比过去多的沟壑和风险;国际金融大环境笼罩在美国金融制裁的阴霾中,中国境外资产所面临的冻结风险正在加大。由前文可知,目前中国的外汇净资产敞口较大,未来有必要合理安排和有序管理对外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从发展以内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考虑,未来应更多地鼓励和加大国内投资的力度,更好地促进内需和供给的发展和匹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植信投资研究院副院长刘涛对此文亦有贡献。

(连平,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志超,植信投资研究院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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