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刚:在“一带一路”实践中秉承正确义利观
2018年08月01日  |  来源:《公共外交季刊》2018年春季号  |  阅读量:5281

  正确义利观对“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践中存在认识误区,如单边撒钱外交说、投机性搭便车说、高风险不可控说、企业利义混淆说等。建立“一带一路”正确义利观,应当处理好我国利益和沿线国家利益、国际治理体系参与和变革、政府和企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务实推进和舆论引导等关系。

“正确义利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经济外交的重要内容。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访问非洲期间首次提出“正确义利观”。2014年,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一带一路”建设要秉承正确的义利观。他指出:“在国际合作中,我们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一带一路”建设要坚持正确义利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不急功近利,不搞短期行为。要统筹我国同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具有差异性的利益关切,寻找更多利益交汇点,调动沿线国家积极性。


正确义利观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意义


  以义为先,推动实现共同繁荣的新型全球化

 “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是要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这一目标本身就贯穿着“以义为先”的思想理念。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经济全球化走到了十字路口,发达国家在关键时刻只求自保,美国公开宣称“美国利益优先”。“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一种中国方案,没有先强调“中国利益”,而是强调共商共建共享,着眼于共同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响应。“以义为先”的价值观,让世界各国耳目一新,看到了引导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希望,让中国赢得了世界的尊重,也让中国站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央。


        义利平衡,参与重构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结构

  重构全球治理结构需要理念引领。“义利平衡”是中华文化的治理理念与全球时代诉求的共鸣结合点,是中国贡献的符合各国利益的崭新全球治理理念。当今全球治理体系是在二战后,由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导构建的,主要弘扬“以利为先”的价值理念,长期忽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利益。“一带一路”建设强调“义利平衡”,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权利平等,着力体现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致力于重构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结构,解决公平公正问题,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的意愿和利益。


义利兼顾,全面推进“五通”合作取得实效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长远看,“一带一路”建设可持续推进的关键在于“义利兼顾”,在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等五个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政策沟通是重要保障,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共识。设施联通是优先领域,要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贸易畅通是重点内容,要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激发释放合作潜力。资金融通是重要支撑,要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民心相通是社会根基,要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


“一带一路”实践中义利观的认识误区



单边撒钱外交说

 实践中,有人把“一带一路”建设和外交援助混为一谈,认为是“重义忘利”,是单边的撒钱外交。例如,中国的企业和银行参与印度尼西亚的高铁建设,有人就认为中国的巨额投资和贷款将来会打水漂,质疑为什么不把资金投到中国国内。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首先,政府主导外交援助是国际惯例,合理合法,“一带一路”建设中可以包括必要的外交援助项目,但绝大多数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其次,“一带一路”建设强调的是双边或多边合作,中国的政府、企业和银行等机构可以在对接沿线国家发展战略中创造商机。再次,“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创新绿色、普惠和本币合作的发展模式( 孟刚, 2017),有利于主动培育全球经济新增长点。此外,“一带一路”建设为中资企业打开了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为中国的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优势产业走出去提供了史无前例的国际合作机遇。最重要的是,境外项目运作都需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做支撑,中资企业和银行会对投入的成本和未来的盈利状况进行分析,有权利独立判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最终决策方案也不会受政府干涉。


投机性搭便车说

 经济学上的搭便车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曼柯·奥尔逊在1965年发表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利益和团体理论》中提出,指不付出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的投机行为。“一带一路”建设为沿线国家提供了公共产品,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有人便认为,这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中国单方面承担责任,做了冤大头。实际上,这是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精髓没有理解到位。中国从来没有承诺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独自承担义务,而是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充分体现了共同发展的价值取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欢迎沿线国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列车,搭快车也好,搭便车也好(不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我们都欢迎,不搞我赢你输、我多你少,在一些具体项目上适当照顾对方利益,为沿线国家提供共同发展的机遇和空间。毫无疑问,中国更看重的是整个盘面的合作共赢,而不是具体的几个项目,这充分体现了正确价值观的核心含义。历史证明,各国经济,相通则共进,封闭则各退。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合作为动力,加强沟通和协调,寻求利益共享,实现共赢目标,一家独大或赢者通吃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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