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分析
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不容忽视的“数字鸿沟”存在的客观性,以及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的动态演进性。从静态角度看,要承认在某一时点,数字经济发展呈现的东中西梯度发展差距以及各区域内部发展差距的客观现实性;从动态角度看,要随时间的变动认识到“数字鸿沟”的演变特征,避免数字经济成为区域经济等其他方面差距拉大的因素。由各省市(区)数字经济指数和数字经济区域划分也可得知,应该将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问题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结合起来分析。
首先,从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的静态角度看,我国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区域差距,其差距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区域内部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二是区域之间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在区域内部,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自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递减,表明数字经济越发达地区在推动数字经济整体发展的同时,会形成内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分化,而数字经济欠发达区域处于低水平相互制约的状况,这与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具有相似性。区域间的数字经济发展差距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差距最明显的是数字经济发达地区与数字经济欠发达区之间的差距,最小的差距是数字经济较发达区与数字经济欠发达区之间的差距,说明我国数字经济发达区域对较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还较为有限。
其次,从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的动态角度看,我国区域间的“数字鸿沟”不断缩小,表明我国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取得一定进步。综合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应用以及数字创新三方面,可以得出区域间的数字基础设施差距明显缩小,但是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创新的差距逐渐拉大,尤其是排名靠前的省份和直辖市(广东、北京和浙江等)增幅最大。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使得欠发达地区的数字经济指数与发达地区数字经济指数的差距逐渐缩小,因此,目前推动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缩小东西数字经济差距较为有效的路径。
再次,在充分认识区域数字经济发展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不平衡性问题的基础上,要结合区域经济的不平衡性系统考虑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问题。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数字经济发展区域不平衡性的根本原因,因此,实现数字经济协调发展势必要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协同起来,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刺激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同时可将区域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工具。一方面,构建全国“一盘棋”的数字经济发展机制,顶层设计与国家中长期规划相结合,产业化集聚与区域间产业协同带动,实现数字经济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在促进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大水漫灌”和“一刀切”的发展方式都无法实现区域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也可以理解为三大区域正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西部地区处于第一阶段,数字基础设施仍待完善,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较落后,陷入停滞;中部地区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二阶段,较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水平略高,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水平也在不断发展;东部地区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第三阶段,数字基础设施较完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和创新水平较高,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创新机会。中西部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有较大空间,产业基础也有待加强,应制定数字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与短期实现目标,不可一味追求对东部地区的追赶效应,在结合区域自身发展规律和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成本优势实现数字经济的发展;东部地区可借助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寻求更高层次的数字发展机遇。
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
1.模型设定及计算结果
由前面数字经济指数构建分析,可以得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差距分布与我国经济发展的东中西的梯度差距分布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本文主要从经济、社会等方面分析影响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因素,鉴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空间相关性特质,建立空间计量模型(2)。
2 具体模型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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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W为N维的空间权重矩阵,ρ为空间自回归系数,φ为空间自相关系数,θ为空间滞后解释变量的系数,均为K×1维向量,若θ、φ均为0,则是空间自回归模型;若ρ、θ均为0,则是空间滞后模型;若φ为0,则是空间杜宾模型。文章主要基于以上三种形式的模型进行数字经济驱动因素的空间模型分析。由于数字经济发展可能存在地区之间的空间关联,因此需要考虑地区之间的溢出效应,分别建立地理空间权重矩阵、经济距离权重矩阵和经济地理距离权重矩阵来对比分析各影响因素的大小。本文选取了数字经济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城镇化水平、政府干预度、对外开放水平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模型所用的数据为2013—2019年的30个省市(区)的数据,其来源于2013—201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各省份统计年鉴,以及国研网数据库。
由实证结果得出,在三种空间权重矩阵下,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对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显著为正,政府干预度对数字经济发展起负向作用,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对外开放水平在不同权重矩阵下的影响方向存在差异。考虑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条件的异质性,文章按照数字经济发达程度将数字经济发达区和数字经济较发达区归为一组,数字经济欠发达区域归为一组,分别进行系统GMM估计,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用数字经济的滞后一期表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以及对外开放水平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显著为正,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影响为负、政府干预度影响为正但是不显著。而在数字经济欠发达区域一组中,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对数字经济的影响显著为正,政府干预度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和对外开放水平的影响不显著。
2.数字经济影响因素的区域异质性
三大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东中西的梯度模式以及区域资源禀赋等条件的异质性,使得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对各个影响因素的敏感度呈现较大差异。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在各数字经济区域均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政府干预度以及对外开放水平对三大区域的影响力存在明显不同。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总体经济实力和城市化水平的重要依据。就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经济实力越雄厚的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越拥有主动权。经济发达区域会对周边欠发达区域产生“虹吸效应”,科技人才的涌入和区域资本的投入,为经济发达区域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创新研发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城镇化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城镇化的过程中,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对数字技术依赖性逐渐增强,对新型数字技术服务和数字产品产生较大的需求,如“智慧城市”建设是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增强现实技术、空间信息网络技术和数据融合技术等新型数字技术为一体的新型城市建设,在此过程中,数字经济与人们生产生活联系将更加紧密,新型智能化城市建设需求推动数字技术的不断研发落地。二是城镇化水平越高的区域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越的发展环境和庞大的消费购买力,能够实现供需联动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
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政府干预度和对外开放水平,充分体现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影响因素的区域异质性特点,因此需结合数字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区域、欠发达区域的自然禀赋条件分析上述三个因素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
第一,产业结构高级化因素对欠发达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的正向影响作用最大,主要是因为欠发达区域产业结构高级化潜力及其对经济的带动作用较大,一定程度上可以与数字经济发展形成协同建设和升级的步调,而东部地区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大,产业数字化需要较长的建设和融合过程,对数字经济的贡献增长需要一定过程的累积。
第二,政府干预度与数字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充分例证。西方经济学“二元对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和市场为上的理念将政府作用边缘化,而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理论不仅完全颠覆西方经济理论将政府排除在外的分析框架,而且在解决市场与政府关系问题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实证结果显示,数字经济欠发达区域政府干预度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影响为负,表明在数字经济较落后地区,政府对数字经济建设的过度干预和部分区域存在的“政绩工程”,会破坏市场正常运行机制,扰乱市场规律,造成不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局面。因此,在区域数字经济建设中,市场要发挥基础作用,政府积极引导和做好短期与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区域协调发展。
第三,对外开放水平对数字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区域影响为正,但是对欠发达区域无显著影响。基于区域自然地理位置和政策等因素的差异,东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占据较大优势。东部沿海地区与其他国家联系便利,且在改革开放政策支持下,形成众多贸易发达的城市。西部地区也可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东亚、东盟、西亚等区域的合作,抓住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机遇。
3.数字经济区域协调发展关系的阶段性考虑
我国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大致可以划分为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的“虹吸效应”为主的初级阶段和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辐射带动效应为主的发展阶段,两种效应同时并存但是影响效果在不同阶段有所差异。分析不同阶段区域数字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为建立区域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的机制提供参考。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资源要素有限,为追求更高的回报收益率要素会选择流向基础较好的东部地区,此时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产生较强的“虹吸效应”;随着东部地区资源要素的饱和以及生产成本的上升,中西部地区凭借资源优势和低成本优势变得具有较高的吸引力。此时东部地区若能发挥好辐射带动和技术扩散的作用,积极有效推进部分数字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同时中西部地区能够完善好数字基础设施,积极吸引东部地区企业的入驻,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就能够建立起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目前我国正处于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辐射带动效应的初级发展水平,尚未形成良好互动的发展机制,但部分区域已凭借资源优势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如贵州凭借气候、水文、地质、山体等天然优势成为国家大数据中心,同时政府把握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机遇将其上升为全省重点战略,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互联网巨头扎根贵州,推动贵州产业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同时贵州的大数据中心将与北京、上海、广州三大核心节点实现区域信息的交换和与国家网络的互联。
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实现路径
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需要数字经济发达区、较发达区和欠发达区的联动发展,将数字经济欠发达区域的低成本优势、资源优势与发达区域的技术、市场和数字产业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同时注重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差距缩小的长期性和发展关系的阶段性特征,从而实现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区域数字经济差距
地区经济基础的差距是区域数字经济产生差距的根本原因,这可以从区域数字经济发达程度与区域经济发达程度上的地理高度一致性得到验证,同时也要意识到区域差距存在的客观性和区域差距缩小所需时间的长期性。首先,必须认识到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客观存在的。工业化带来效率的提升和经济的增长,不可能解决不同区域在同一时间实现同一水平的发展,不平衡还可能长期存在;而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也确实存在南北差距和东西失衡的问题。因此,缩小区域间的现实发展差距,是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其次,明确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原因,是缩小区域差距的前提。在非均衡开发战略的支持下,东北地区凭借丰富的矿产资源以及政策支持,成为我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支撑起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但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传统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方式逐渐被淘汰,经济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倒逼以传统增长模式为代表的东北地区走向转型发展之路。因此,东北地区的衰落缘于其经济增长方式的衰落,找到适合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路子是解决东北地区经济衰落的根本方法。在充分利用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势的基础上,探索与现代产业链接的可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推动高耗能行业的改造升级是一条可行的发展之路。再次,基于区域禀赋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北方地区要积极打造创新引领和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尤其是要积极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让数字经济产业成为区域重要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注重对营商环境的改善,增强区域对企业投资和人才的吸引力,推动北方地区营商环境的改善。
(二)重视数字人才培养,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三大区域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并且区域发展关系正处于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初级发展阶段,因此选取适合区域发展阶段和适应当前区域发展关系的影响因素至关重要。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对欠发达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力较强,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欠发达区域的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的过程与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具有相互协同性。数字经济的发展会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同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又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因此,积极推动我国数字经济欠发达区域的产业结构高级化进程,可以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产业依托。第一,利用区域资源禀赋发展相关产业,积极推动产业的纵向化延伸,同时借助数字技术手段加快产业的转型升级。第二,完善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我国东中西的梯度发展模式使得三大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呈现高低参差的现象,三大区域产业结构的梯度差形成天然的产业转移动力,使得东部地区部分产业转向西部地区发展。西部地区凭借较低的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增强了对东部地区产业的吸引力,而东部地区日益攀升的各种成本将筛选出部分企业,这些企业将成为中西部地区产业壮大发展的重要力量。第三,重视数字人才培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西部地区不仅要承接好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壮大产业基础,同时,为占据数字经济发展的有利之地,培育创新人才至关重要。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对相关人才的需求缺口不断拉大,因此,要注重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吸引,构建完善的数字人才培育体系和创新激励政策,让数字人才成为数字技术突破和数字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东部地区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地,立足于雄厚的数字基础设施和较发达的数字技术应用以及创新水平,坚守起数字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地位。积极打通数字经济发展的“阻点”,畅通国内数字经济发展的循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仍存在较多的痛点和难点,制约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东部地区应率先承担起攻克数字难题的重任,集中资金和数字人才,加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积极推行揭榜挂帅等科研与人才使用新机制。
(三)加大对数字经济欠发达区域的新基建力度
欠发达区域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与发达区域的差距逐渐在缩小,立足欠发达区域的低成本优势和资源禀赋条件,释放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红利,将是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首先,增强欠发达区域的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对于数字经济发达区,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数字基础设施发达区域,着重建设数字城市群网络,凭借广阔的市场需求优势,推动数字资源的高效配置;对于中西部数字基础设施欠发达的区域,可以利用较低的土地成本和丰厚的自然资源,建立超大的数据处理中心,不仅可以带动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水平,还能降低东部地区的数据处理成本,实现东中西数字基础设施的协同发展。其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到重“硬”又重“软”。目前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存在“重硬轻软”问题,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硬件设施,对数字软件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因此,区域要加强软件基础设施的建设,坚持“软硬两条腿走路”,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全面的数字基础。再次,充分考虑区域数字基础设施更新成本的优化和缩减。相较于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更新周期短,投资成本较高,因此,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市场需求有效对应,避免因数字基础设施过度供给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要避免出现因数字基础设施不足阻碍数字经济发展的局面。
(四)提升东部地区数字技术应用及其创新水平
东部地区凭借技术、人才、市场、政策和产业优势,可在数字技术应用和创新方面大有发展和突破。一是提高数字经济发达区域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首先,深入推进以“大智云物”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供技术支撑。其次,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数字技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相结合,一方面对传统生产要素产生一定的替代作用,另一方面提高了传统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效率,深刻改变着传统经济的生产、运行和组织模式。再次,健全数字技术市场准入、运行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为数字技术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推动东部地区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创新的高地和世界数字经济创新的重要发源地。数字创新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动力与活力的重要标志,应加快推动东部地区数字技术创新的突破式发展。数字技术创新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要加强区域间数字技术创新的协作水平,加强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数字技术研发投入,坚守数字技术创新的前沿阵地。同时,做好数字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以市场需求引导数字技术创新投入方向,以蓬勃的创新态势挖掘更多的潜在市场需求。加强数字产品的创新,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产品,或者以全新形式创造新的数字产品,结合终端消费市场,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群需要。加强数字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如直播带货已成为一些自然资源丰厚区域进行组织创新的重要形式,尽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这也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较为有效的范例。
(五)提高区域开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稳步发展
随着全球数字博弈加剧,我们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治理,推动与引领共建亚太—印太数字合作治理新模式,畅通数字经济国际市场循环。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的数字经济合作,形成更加开放、安全、多元的数字贸易格局,探索高水平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在推动我国数字产品与服务走出去的同时,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对数据安全的保护,积极推动我国数字贸易的繁荣发展。第一,提高区域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和支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一方面,积极引进外资,利用外资发展数字产业,开发数字产品等;另一方面,引进先进的数字技术,在不断学习与应用的基础上深耕关键核心技术,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减少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第二,结合实情制定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产业政策。在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力量,制定与执行的区域政策也要充分体现出各地的域观特质。因此,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非常必要。要针对区域特质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既要“补短板”、又要“扬长处”。针对中西部数字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不仅要考虑加强相关产业政策的帮扶力度,还可以利用产业政策积极引导当地特色产业与数字经济相融合,充分释放西部地区自然优势与区位优势,提高数字经济在西部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贡献度,弥补区域间的“数字鸿沟”。第三,将推进城镇化与区域数字经济协调发展起来,有效链接城镇化创造的市场需求与数字经济的联动发展,使之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我国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有待进一步提升,“大城市病”比较突出,中小城市则发展活力不足,而数字经济则可以突破传统地理空间限制,成为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协同发展的纽带。借助数字技术应用及其创新发展,不仅可以进一步激发与满足中小城市发展的潜在需求,更是中小城市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