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为何罗马抛弃了罗马,而中华选择了中华?
2021年04月16日  |  来源:瞭望智库  |  阅读量:11474

4 中华选择中华

与狄奥多里克、波爱修斯君臣关系非常相似的,中国有两对人物。一对是前秦的苻坚与王猛,一对是北魏的拓跋焘与崔浩。

第一对君臣,苻坚是五胡中最仁德的君主,王猛则是“北方沦陷区”首屈一指的名士。桓温北伐到关中,王猛拒绝了他的高官厚爵,因为桓温和长安近在咫尺,却不渡过灞水,显然没有统一天下的真心。

王猛选择苻坚有两个理由:

一是符坚立志大一统。为了“混六合以一家”的大一统理想,符坚不避风险,不计较个人成败。在还未消化好长安的鲜卑贵族的情况下,偏要冒险南伐东晋,因为“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餔”。

二是前秦政制更符合儒法并行的“汉制”精神。东晋按门第任官,苻坚却从下层选拔精英。东晋搞玄学,为政讲风雅;苻坚找的都是“学为通儒、才堪干事”之人。

在王猛这类真士人的心中,“汉”,不是血统种族,而是制度理想。中华世界里的族群,无论胡汉,都不像罗马世界中那样以“血统”或“宗教”作为划分族群的依据。

第二对君臣,拓跋焘是鲜卑雄主,崔浩是汉人世族子弟。崔浩为拓跋焘屡出奇谋,完成了北中国的大统一;推动拓跋焘进行“文治”改革:恢复文官制度;整顿基层政权,考课地方吏治;吸收中原律令条文;力主鲜卑精英与汉人精英大融合。

拓跋焘无比宠信崔浩,亲临他的府第问计军国大事,命乐工为他谱曲颂功。但与波爱修斯一样,崔浩也因牵扯到族群意识而不得善终。他主修北魏史时,书录了鲜卑部落时代“收继婚”等旧俗,刻上石碑立在都城要道旁。此时已接受中原伦理观的鲜卑人,对这种“揭丑”非常愤怒。又正赶上南朝宋文帝北伐,鲜卑贵族纷纷状告崔浩侮辱先人,还传闻崔浩和在南朝的亲族密谋要投宋。拓跋焘盛怒下将清河崔氏灭族。此时崔浩已是七旬老人,备受戮辱。

但与哥特因罗马人背叛而急速去罗马化不同,崔浩案没有使拓跋焘“因人废事”,他依然命令鲜卑贵族子弟学习儒学。崔浩虽死,其政犹在。之后的孝文帝更是把汉化改革推向顶峰。汉人与鲜卑人都没以个人荣辱来构建政治,他们对历史有着更深刻的理解。

5 法兰克的疏离

当哥特人消失在欧洲舞台后,命运之神降临法兰克。

7世纪中期,查理曼大帝征服了除西班牙之外的西部欧洲,与拜占庭帝国并立于世。法兰克人能发展壮大,得益于基督教会的支持。但除了同信基督教,法兰克与罗马没多少共同之处。

罗马皇帝的短发上戴着桂冠,法兰克国王始终留着蛮族标志的长发,被称为“长发的国王”。

罗马是城市文明,拥有凯旋门和宫殿,但法兰克国王们喜欢住在农庄,四周建有畜舍饲养着牛和鸡,奴隶生产的粮食和酒还可以出售。罗马是中央财政税收,法兰克王室是“私人庄宅”经济。

罗马律法虽然内外有别,但至少在形式上维持了罗马公民的内部平等。但法兰克习惯法实行等级制。《萨利克法典》严正宣称法兰克人的生命比被征服的高卢罗马人值钱。杀死一个法兰克普通人赔偿200苏,而高卢普通人赔50-100苏就够了。这种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的差别,转化成了法兰克人与高卢人之间的族群差别,进而转化为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阶级差别。

罗马法讲究证据,是有法理支持的成文法。而蛮族法采用简便的裁定法与神意判决,如火裁法、水裁法。证据不足时就靠“决斗”,文弱的罗马人常因打不过高大的法兰克人而放弃起诉。这种不讲道理讲拳头的蛮族习惯,日后竟被很多人尊为贵族骑士精神。

西罗马中上层拥有精密的财政和市政官僚制度,最高峰时官吏达4万人。法兰克彻底抛弃了官僚制而实施了封建采邑制。领主在采邑内享有行政司法、军事财政权力,生杀予夺集于一身,俨然独立王国。孟德斯鸠说,国家被分割成众多的釆邑,也就没有执行公共法律的必要了,也就没有向地方派遣专门官吏巡视与监督司法和政治事项的必要了。

法兰克在统一战争中兼并的其他蛮族王国,并不像罗马那样建设行省,收归中央管理;而是封给贵族与教会,维持领主自治。所谓国王,就是最大的地主。法兰克几代国王死后都将国土均分诸子。王权地方化,遍地是国王。日耳曼诸族之后,是斯拉夫诸族大规模侵入东欧,后者与前者的建国方式、制度选择如出一辙。罗马后的欧洲再未统一过。理解这段历史,才会理解欧洲未来政治的演变。

6 封建政治与文官政治

罗马帝国的制度遗产近在眼前,法兰克为何偏要选择封建制?

罗马法体系和官僚制度都记载于拉丁文的法典和史书,但日耳曼领袖们不让族人学习罗马文化,因而无法掌握这些历史经验。如哥特的男童只能学母语而不能学拉丁文,谁学就要挨骂。

日耳曼族内语言直到8世纪之前尚未形成书面文字。由于拒绝学习希腊罗马文字,中世纪早期的300年中(从476年到800年)的日耳曼诸族普遍不能书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们竟然都不会写字。与中国宋太祖同期的奥托大帝30岁才开始识文断字,与宋仁宗同时的康拉德二世看不懂书信,欧洲绝大多数封建贵族都是文盲。

不能书写,就无法处理复杂的文书,就无法建立文官系统,就无法运行精密的罗马法律。无法运行官僚制度进行管理,就只能搞简便易行的封建制度,而不具有对庞大国土的管理能力。

当时能培养知识精英的,只有修道院和教会学校。诸侯们不得不依靠领地上的教士搞行政。几个世纪里,法兰克诸王的大臣职位都由教会人员居首。教士们不仅是精神世界的诠释者,还成了行政权力的掌握者。

这和罗马帝国的政教关系不同。“罗马教皇”是由罗马皇帝的敕令确定的(445年),总体上皇权高于教权。但在法兰克王国,教会与王权共治天下。教会不仅全面参政,还成为大领主,多次成功抵抗王朝的征税企图。法兰克人对于行政权力的让渡,成为日后“普世教会”崛起的基础。

有学者说,日耳曼人选择自治和封建,乃是出于“自由的天性”。孟德斯鸠就认为,日耳曼诸族天性喜欢“分居”和“独立”的生活方式,各王国形成了多中心格局。

而中国的五胡同样是草原与森林游牧民族;同样被大漠、森林、山谷所分割;同样热爱自由;同样受制于游牧社会的天然“分散性”。但五胡却并没有回到更适合游牧天性的自治分封路线,而是主动恢复了多族群一体的中央集权官僚制。

五胡的政权,是多族群政权,从来不是一族一国。五胡的政权,是多族群官僚政治,从来不用宗教代理。五胡君主们大都笃信佛教,但他们做政治决策时,从不需要以佛教为判断依据,也不需要佛教动员基层,他们有着发达的文官系统与运用官僚制度的能力。

北魏佛风极盛,寺院,和法兰克教会一样是大地主。但北朝君主没有被宗教捆绑,反而出手关闭寺庙,收回田产,将人口重新纳入编户。

分割世界与混一天下

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接受了教皇“神圣罗马皇帝”的加冕。但他不喜欢这个称号,因为法兰克并不仰慕罗马。

法兰克的宫廷史家运用“种族性”(gens)概念,强调本族的独立来源,强调蛮族与拜占庭的区分,强调“族群分治”。他们将查理曼帝国刻画为不同的“族群集体”组成的联合体,而非由不同种族的“罗马公民”构成。欧洲的历史观由此从“一个罗马治世”走向“多族群分割世界”。

而五胡政权的史观却与蛮族史观完全不同。不是族群隔离的“瓜分天下”,而是族群融合的“混一天下”。

在族群认同上,欧洲蛮族史力图彻底切割本族群与罗马的关系,寻找自己族群遥远的始祖神话,证明自己是罗马世界的“外人”;而中国五胡史书都试图论证部族起源与华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绝大部分五胡君主都想从地缘血缘上自证为炎黄后裔,是华夏的亲人。

在族群治理上,欧洲蛮族通过法律设置人为区隔,决不实行族群混居。而五胡政权从来提倡多族群混居。两汉时的游牧族群尚由酋长与汉廷官吏双重管理,而五胡自己发展出的人口政策,则是更彻底的大迁徙、大融合、大编户。五胡政权大规模移民竟达50余次,动辄百万,且都是在核心区域。北魏直接喊出了“离散诸部,分土定居”的口号,打破部族酋长制,实行编户齐民。

在世界观上,欧洲蛮族史观坚持“种族”身份决定文明身份;而中国五胡史观则强调文明身份不由种族而由德行决定。五胡君主们最爱援引孟子那句“舜是东夷之人,文王是西夷之人,只要德行福泽中国,都是中国的圣人”,据此宣称,“帝业无常,唯德所授”。

在统一问题上,欧洲蛮族史观认为罗马世界不应当是统一的,应当由多个种族分而治之。中国五胡史观则认为中华天下应当是统一的,不能分治,不管哪个族群当道,都把大一统当成政治终极目标。

在政统建构上,欧洲蛮族史观并不热衷继承西罗马帝国遗产,更不去与东罗马争夺正统。中国五胡史观则用各种方法将政权置于中华王朝的正统序列之中,年年与南朝争正统。

经300年不停歇地混居融合,胡汉族群最终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隋人与唐人。今日北方中国人,其血脉都是胡汉融合,即便是汉人也是商周时诸夏与周边各族群融合成的大族群。在这样的大融合中,不是谁同化谁,而是多方的互化。政权旋生旋灭,族群旋起旋落,由于任何族群上台都坚持混居融合政策,“汉人”数量也就越融越多了。

由此又回到一个老问题,汉族血统基因当以哪朝为标准?因为中华民族大规模交融史早在2000年前就开始了。

不理解这样的史观,就不会理解为什么五胡君主虽然习俗上皆有祖风,但政治楷模却是汉人诸帝而不是自己的英雄祖先。不理解这样的史观,就不能理解五胡为什么不肯像法兰克那样与罗马分离,不管是强大还是弱小,非要以“华夷大一统”为理想。

如果说古日耳曼人习惯于“自由分居”,那么中华各族群则始终存有“天下之志”。伦巴第人面对东罗马皇帝的讥讽时,不过回嘴说,我们不稀罕当罗马人。可北魏人面对南朝的讥讽时,却回骂南朝为“岛夷”,称自己才是中华正统。因为北魏不仅据有中原,而且在文化上也有“移风易俗之典、礼乐宪章之盛”。

这不是一句虚话。从东晋末年刘裕篡位开始,出现了南朝大批知识分子“北奔”的现象。北魏后期把洛阳营造为上百平方公里的“大城”,如饥似渴地吸纳南朝官制、衣冠礼乐、书画文学,并加以创新。

经学上贯通南北的大儒明显多于南朝。以至于529年,南朝陈庆之打进洛阳后发现,南人总以为“长江以北尽是夷狄”,现在才知道“衣冠士族并在中原”,所以,“北人安可不重?”。不仅要在军事上取得胜利,还要在文化上融合创新。五胡这样的气概,是欧洲古日耳曼人不可想象的。

五胡成功了。北朝与南朝共同塑造了之后的隋唐文化。与汉朝文艺的朴拙简约相比,隋唐文艺更雄浑博大。北魏北齐和隋唐的石窟造像融合了犍陀罗艺术、笈多艺术与魏晋风度。隋唐的七部乐、九部乐,既有中原曲调,也有北朝盛行的异域之乐,琵琶本诞生于西域,亦成为唐人表述心曲之物。北亚风和波斯风并没有被视为“异质”文化,而是受到了所有中华族群的热爱。

五胡是失去了自我,还是赢得了更大的自我?

不理解这样的“天下之志”,就会把“族群融合”误解为“族群同化”,就会把“文化融合”误解为“文化挪用”。如果用欧洲民族主义狭窄范式来思考,就会永远在族群认同的政治文化里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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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人文交流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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