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亮:“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基础框架与发展路径
2020年08月20日  |  来源:《当代世界》2020年第7期  |  阅读量:6247

第三,坚持务实性。“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建设应始终与“一带一路”工程项目建设进程相适应。一是“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应努力避免传统国际合作机制的缺点,不寻求制定过多有强制约束力的制度规则,保持合作体系的韧性和弹性。二是“一带一路”框架内相关机制和平台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合作成本,务实推动合作项目进展,因此应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可通过建设“一带一路”大数据库等知识信息载体,发掘各方合作意愿和合作潜力,规避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矛盾,解决合作过程中的争端纠纷,确保“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提质增效。三是“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建设应着力推动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全球互联互通事业中来,逐步搭建既多层多样又务实管用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网络,发挥伙伴关系网络传播理念、凝聚共识、促进合作的功能,为推动全球共同繁荣发展开辟路径。

第四,强调道义性。共商共建共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原则,其中共享建设成果可谓“一带一路”倡议的初衷,也是“一带一路”建设可持续推进的重要保障。共享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确保各参与方共享合作成果,把“一带一路”切实建设成为各方合作共赢之路;二是确保发展成果由合作伙伴国内各类群体共享,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造福民生之路。共商共建共享和以人民为中心,体现的是中国所倡导的正确义利观和发展观。“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建设应在推动合作成果更好造福普通民众、保障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实践路径探索

无论从服务工程项目建设角度讲,还是从推动全球治理创新发展角度讲,在“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建设过程中都要努力做好“对接”这篇大文章。通过做好理念、制度、实践等各层面“对接”, 不断增强合作体系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持续增进与全球治理体系的相容性和耦合性,并始终保持合作体系的精巧性和柔韧性。

第一,以“对接”助力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一带一路”合作体系是在原有全球治理体系基础上做“增量式”改进。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现有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机制,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为世界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并为全球治理创新发展注入正能量;二是倡导各方勇于创新,通过“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建设共同探索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路径,积极应对保护主义、保守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等的冲击;三是坚持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体现开放包容和公平正义,推动国际社会尤其是相关大国不断增进对“一带一路”合作理念的认知、认可和认同。

第二,以“对接”增强合作体系内部统筹协调。“一带一路”框架内的各类机制和平台有些自发性较强,彼此间沟通协调不够;有些功能设置上相似度较高,存在重复建设问题;有些相互衔接不够,不利于充分发挥机制综合效能。为推动合作体系朝着先导性、专业性、务实性、道义性方向发展,需要着力提升各类合作机制和平台间的协调,确保“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内部运行通畅。具体讲,需要推动各类机制和平台加强沟通对接,通过自上而下的指导与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提升其专业性和实效性;需要推动各类机制和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政府间合作文件、中国国内政策支撑体系等的沟通对接,提升其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撑力和贡献率;需要根据“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对各类机制和平台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其简洁、精巧、高效。

第三,以“对接”推动与其他合作体系融合发展。目前,“一带一路”已经与全球和地区层面各合作体系开展了广泛对接,中国政府各部门与合作伙伴国相关部门间的合作也日益深入。面向未来,“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可以主动深化与联合国、东盟、非盟、欧盟、欧亚经济联盟等全球和区域合作机制对接,不断提升对接质量,并对相关国家提出的新的合作倡议和合作构想保持开放。随着合作的深入,“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可以致力于推动相关国家间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制度、文化价值体系、风俗习惯、工程项目等全方位对接,深化各国各方全方位合作,进而实现全方位发展。

第四,以“对接”确保合作体系建设与时俱进。“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建设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因此在开展各类对接工作中需要保持开放性和灵活性,为合作体系自身改革发展预留空间。比如,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有的国家会推出新的发展构想,有的国家为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甚至专门推出新的发展规划,“一带一路”合作体系需要为与这些新的合作规划对接预留“端口”。又如,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将给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会给一些领域带来“颠覆性”变革,进而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一带一路”合作体系也需要对这些重要发展变化保持敏锐性,并及时进行相应调适。再如,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国际社会只有协调合作才能有力解决,“一带一路”合作体系也应对这些突发性议题进行及时有效应对。

总之,“一带一路”合作体系建设是一项宏大的历史实践,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相关各方需要携手努力,持续创新合作理念,提升合作效率,共享合作成果,共同开创人类命运共同体更加美好的未来。

(作者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秘书处)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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