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
2016年04月05日  |  来源:中国盘锦  |  阅读量:1801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和《辽宁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辽宁省“一带一路”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海运、陆运集疏运体系和产业优势,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辽蒙欧”、“辽满欧”和“辽海欧”国际通道的互联互通,推动优势产业“走出去”,积极开展能源、资源和人文领域合作,将我市打造成为“辽蒙欧”、“辽满欧”和“辽海欧”国际通道的重要出海口、东北亚航运体系的重要节点、东北地区海陆双向开放节点城市。

(二)战略定位

1.充分发挥我市东北亚及蒙东最近出海口的优势,推进海陆交通互联互通,打造“辽蒙欧”、“辽满欧”和“辽海欧”国际通道最近的出海口。

2.充分发挥我市在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区位和产业优势,面向韩国、日本及东南亚等国,加快推进进出口贸易等发展,打造东北亚商贸物流中心。

3.充分发挥我市沿海开发开放的优势,加快推进辽东湾新区综合保税物流园区建设,打造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

(三)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到“十三五”末期,盘锦港与“辽蒙欧”、“辽满欧”、“辽海欧”国际通道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初步形成国际海铁联运运输体系;口岸通关进一步便捷化,辽东湾保税物流中心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施一批重点产业合作项目,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2.远期目标。到“十四五”末期,形成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国际通道畅通、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与境外经贸合作常态开展,形成对外开放新机制、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国际通道建设

1.加快铁路通道建设。积极协调省政府、沈阳市政府、省铁建办、沈阳铁路局等部门,加快沈盘铁路沈阳段动迁、施工进度,尽快实现沈盘铁路通车运行;加快推进阜盘铁路前期工作,加强与省政府、省发改委、省铁建办和阜新市、锦州市的沟通协调,推进规划设计工作落实,力争早日实现阜盘铁路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加快推进港口建设。积极推进30万吨级码头、25万吨级航道、中储粮粮食专用码头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东、西港区合作,完成资产整合工作。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港集团

3.加快海运通道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国际大型航运公司入驻,开辟盘锦港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港口的国际航线,推进盘锦港对台湾海运直航工作。2016年内开通4个新班轮航线,增加集装箱运量至40万标箱。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市台办

配合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港集团

4.创新口岸通关模式。协调省口岸办及各口岸查验单位参与落实“三互”(即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积极推行“单一窗口”通关,简化口岸申报程序。力争2016年底前加入省电子口岸运行平台并在全市推广运用。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盘锦海关

5.强化口岸城市合作。继续推进与满洲里、二连浩特两个口岸城市战略协议落实,在集装箱班列、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继续推进“盘满欧”班列运营,2016年内实现“盘蒙欧”班列开通。

牵头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6.加快陆路通道建设。推进京哈高速(盘锦段)扩容改造,将现有高速由6车道扩展为12车道,全面改善京哈高速(盘锦段)运输通道运营能力;继续完善盘锦港输运体系陆路通道建设,力争将高升至田庄台50.5公里高速公路建设纳入省“十三五”交通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山县政府、大洼县政府

(二)加快开放平台建设

7.推进一类口岸验收工作。按照国务院对盘锦一类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要求,继续完善海关、边防检查站等口岸查验部门监管机构,2016年底前通过盘锦港一类口岸国家验收。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盘锦海关、盘锦港集团

8.推进进口粮食口岸申报工作。按照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要求,继续完善港前实验室等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进口粮食指定口岸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盘锦港集团

9.推进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加紧编制《盘锦辽东湾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完成综合保税区可研论证;做好综合保税区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配合省开放办做好自贸试验区申报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

(三)加快物流体系建设

10.完成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辽东湾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环评、安评、职业卫生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完成环评、安评、职业卫生专项验收,2016年6月底前完成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竣工预验收。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盘锦海关、盘锦港集团

11.推进临港物流产业发展。推进中储粮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年底前完成盘锦粮食直属库建仓及中央储备粮盘锦油脂直属库建仓项目主体建设;推进汇福粮油集团油脂加工及蛋白项目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筒仓主体、车间主体及库房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服务业委

配合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四)积极开展境外合作

12.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加快推进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俄罗斯远东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支持渤海装备、陆海石油装备、跨克石油、天意集团、新科石油、华孚、猎鹰航空、申安照明八家辽宁省“走出去”企业联盟会员开展境外投资和合作。

牵头单位:兴隆台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13.推动富余产能“走出去”。引导和推动我市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装备、沥青、防水卷材、水泥、建筑等行业,到资源丰富、市场需求大的沿线国家建设生产基地,释放富余产能。鼓励我市具有资质的企业承揽国际工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质量和水平,带动设备和技术输出。鼓励企业参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家能源开发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能源产地建设生产基地。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五)努力扩大外贸出口

14.积极开拓出口市场。围绕北方工业公司,以乌干达、肯尼亚等东非区域和埃及为重点,争取组织两次市场开拓团组,推介我市的石油装备、建材、钢构、轻工类产品,带动出口。围绕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公司,组织相关企业赴伊朗为主的中东地区开展石油装备及建材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工作。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15.加快出口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盘锦石化及精细化工、石油装备、农产品三个省级出口基地示范作用和集群效应,稳定大宗产品出口的规模和质量,扩大基地内企业出口规模,实现出口产值年同比增长5%。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16.加强贸易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对外贸易平台、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外贸综合服务体系。2016年内引进从事进出口贸易企业2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贸促会

(六)提高“引进来”能力

17.加大对外招商力度。重点面向欧美、日韩、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世界500强、行业百强、隐形冠军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促进华锦、北沥等本地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18.加大引技工作力度。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推进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运营。新建研发中心5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19.加大引智工作力度。积极落实我市引进人才各项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创业创新型人才、急需紧缺型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全年引进高端人才15名、普通人才2000名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进人文交流合作

20.积极开展文化合作。推进辽河口文化走出国门,加大企业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产品出口贸易业务。加大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等文化交流活动,把民族民间特色文化带到世界舞台,彰显盘锦文化魅力。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1.积极开展教育合作。鼓励和支持我市高等院校与沿线国家的高等院校推进人文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学生互培活动,积极探索与德国、日本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进行教育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品牌共建、文化共创的合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22.积极开展旅游合作。充分利用沈阳、大连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及邮轮母港的优势,积极引客入盘,将“红海滩”嵌入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共同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旅游品牌。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盘锦市深入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一带一路”战略的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及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财政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财政政策,利用好国家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产业核心技术研发。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开展投资合作、资源开发等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投资。

(三)强化金融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等融资投资平台,支持我市对外合作项目建设。研究完善金融、保险、投资等机构支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银行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发行债券、参股等方式实现“走出去”。

(四)加强宣传推介

全市上下要深化对“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认识,将我市的发展放在国家、辽宁省的大战略中,积极利用国家、省搭建的战略平台,加快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建立经贸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合作。充分借助“丝绸之路”建设契机,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我市的世界知名度、美誉度。


分类: 全球治理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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